晉書 -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作者: 房玄龄11,352】字 目 录

荊州、揚州大水。

五年春正月己亥,青龍二見于武庫井中。

二月丙寅,立南宮王子玷為長樂王。〔三五〕壬辰,地震。

夏四月,任城、魯國池水赤如血。五月丙午,宣帝廟梁折。

六月,初置黃沙獄。

秋七月戊申,皇子恢薨。任城、梁國、中山雨雹,傷秋稼。減天下戶課三分之一。

九月,南安大風折木,郡國五大水,隕霜,傷秋稼。

冬十一月甲辰,太原王輔薨。

十二月庚午,大赦。林邑、大秦國各遣使來獻。

閏月,鎮南大將軍、當陽侯杜預卒。

六年春正月甲申朔,〔三六〕以比歲不登,免租貸宿負。戊辰,以征南大將軍王渾為尚書左僕射,尚書褚〈契,中“大改石”〉都督揚州諸軍事,楊濟都督荊州諸軍事。

三月,郡國六隕霜,傷桑麥。

夏四月,扶南等十國來獻,參離四千餘落內附。郡國四旱,十大水,壞百姓廬舍。

秋七月,巴西地震。

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減百姓綿絹三分之一。白龍見于京兆。以鎮軍大將軍王濬為撫軍大將軍。

九月丙子,山陽公劉康薨。

冬十月,南安山崩,水出。南陽郡獲兩足獸。龜茲、焉耆國遣子入侍。

十二月甲申,大閱于宣武觀,旬日而罷。庚子,撫軍大將軍、襄陽侯王濬卒。

七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乙卯,詔曰:「比年災異屢發,日蝕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實在朕躬。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極言其故,勿有所諱。」

夏五月,郡國十三旱。鮮卑慕容廆寇遼東。

秋七月,朱提山崩,犍為地震。

八月,東夷十一國內附。京兆地震。

九月戊寅,驃騎將軍、扶風王駿薨。郡國八大水。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

十二月,遣侍御史巡遭水諸郡。出後宮才人、妓女以下二百七十人歸于家。始制大臣聽終喪三年。己亥,河陰雨赤雪二頃。

是歲,扶南等二十一國、馬韓等十一國遣使來獻。

八年春正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太廟殿陷。

三月乙丑,臨商觀震。

夏四月,齊國、天水隕霜,〔三七〕傷麥。

六月,魯國大風,拔樹木,壞百姓廬舍。郡國八大水。

秋七月,前殿地陷,深數丈,中有破船。

八月,東夷二國內附。

九月,改營太廟。

冬十月,南康平固縣吏李豐反,聚眾攻郡縣,自號將軍。

十一月,海安令蕭輔聚眾反。

十二月,吳興人蔣迪聚黨反,圍陽羨縣,州郡捕討,皆伏誅。南夷扶南、西域康居國各遣使來獻。

是歲,郡國五地震。

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蝕之。詔曰:「興化之本,由政平訟理也。二千石長吏不能勤恤人隱,而輕挾私故,興長刑獄,又多貪濁,煩撓百姓。其敕刺史二千石糾其穢濁,舉其公清,有司議其黜陟。令內外群官舉清能,拔寒素。」江東四郡地震。

二月,尚書右僕射、陽夏侯胡奮卒,以尚書朱整為尚書右僕射。

三月丁丑,皇后親桑于西郊,賜帛各有差。壬辰,初并二社為一。

夏四月,江南郡國八地震;隴西隕霜,傷宿麥。

五月,義陽王奇有罪,黜為三縱亭侯。詔內外群官舉守令之才。

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徙章武王威為義陽王。郡國三十二大旱,傷麥。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詔郡國五歲刑以下決遣,無留庶獄。

九月,東夷七國詣校尉內附。郡國二十四螟。

冬十二月癸卯,立河間平王洪子英為章武王。〔三八〕戊申,青龍、黃龍各一見于魯國。

十年夏四月,以京兆太守劉霄、陽平太守梁柳有政績,各賜穀千斛。郡國八隕霜。太廟成。乙巳,遷神主于新廟,帝迎于道左,遂祫祭。大赦,文武增位一等,作廟者二等。丁未,尚書右僕射、廣興侯朱整卒。癸丑,崇賢殿災。

五月,鮮卑慕容廆來降,東夷十一國內附。

六月庚子,山陽公劉瑾薨。復置二社。

冬十月壬子,徙南宮王承為武邑王。

十一月丙辰,守尚書令、左光祿大夫荀勖卒。帝疾瘳,賜王公以下帛有差。含章殿鞠室火。

甲申,以汝南王亮為大司馬、大都督、假黃鉞。改封南陽王柬為秦王,始平王瑋為楚王,濮陽王允為淮南王,並假節之國,各統方州軍事。立皇子乂為長沙王,穎為成都王,晏為吳王,熾為豫章王,演為代王,皇孫遹為廣陵王。立濮陽王子迪為漢王,始平王子儀為毗陵王,汝南王次子羕為西陽公。徙扶風王暢為順陽王,暢弟歆為新野公,琅邪王覲弟澹為東武公,繇為東安公,漼為廣陵公,卷為東莞公。改諸王國相為內史。

十二月庚寅,〔三九〕太廟梁折。

是歲,東夷絕遠三十餘國、西南夷二十餘國來獻。虜奚軻男女十萬口來降。〔四0〕

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己巳,以尚書左僕射王渾為司徒,司空衛瓘為太保。

二月辛丑,東夷七國朝貢。琅邪王覲薨。

三月甲子,以右光祿大夫石鑒為司空。

夏四月辛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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