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字茂会,江夏钟武人。父亲李景,任秦州刺史、都亭定侯。李重少时爱好学习,有文章辞彩;早年父母双亡,同几个弟弟居住,以友爱著称。二十岁当本国中正,谦让没有就职。后来当始平王元勰的文学,上疏陈述九品之制道:“先王议定制度,根据时代不同而因循或改变,因循或改变的根据,只求变得适宜。九品制始于时局动乱的魏代,战争年代的政治,确实并非治国而不改的法律。检点防范的方法变得琐碎,验证刑律的办法失去实情,所以朝廷与民间的议论都说驱使人们改变风俗,弊病很大。可等到议论改制时,又以为可疑。我认为改变旧法创立新制,应当先全面了解通塞利害的道理,因为要制定实施,使体例畅通没有阻滞也不容易。古时候诸侯治国,封地有常,侯国有固定的君主,人们没有其他期望,卿大夫世袭俸禄,仕人没有越位的想法,臣属也没有越境的交往,上下政体牢固,人们的品行归于厚道。秦朝与此相反,废除诸侯设置郡守,风俗浅薄便从此兴起了。汉朝改革旧弊,斟酌损益周、秦制度,建立了诸侯和郡守两制,也让分封的土地不变,管民政的地方官都各举贤能,贡士凭乡议任用,事情合乎圣典,可与三代比迹。而今圣德兴隆,光泽普照全国,万民仰慕,欣慰自己遇到了太平盛世。然而承继魏氏凋弊的政权之后,优秀人才离散、逃亡,仕人没有固定的朝廷任职,百姓没有固定的住处,郎吏蓄养在军府,豪右聚集在都邑,世事错乱混杂,与古制不同。所以九品制废除之后,应该实行移徙之例,允许互相合并。并申明贡举之法,不让它在各地泛滥,这样,士族官吏的等级不用分自会平均,就连土断法事实上也实行了。另外,设置百官,应着眼于等级少任职久。等级少,则人心安定;任职久,则政治教化成功,才能优劣显现,这就是三代能直道而行的原因。我以为选拔按九等之例,是当今要事,应该施行。圣明的君王知道治理天下艰难,常常从容易的事做起,所以把政令放到民间去修改,这样,平民百姓都是有司。如果任命不当所任,事情没有经过检验,那么即使竭尽聪明才智,也不能使它安定。由此看来,果真能让二者都实行,就能人人想到返回本性,在乡里修养品行,浮华奢侈自然平息,谦恭礼让就日益兴隆了。”
升任太子舍人,转任尚书郎。当时太中大夫恬和上表陈奏当办的事,称举汉代孔光、魏代徐干等人的观点,让王公贵族以下使用奴婢限定人数,以及禁止百姓变卖田产房屋。中书同意,让主管者制定条例。李重上奏说:“先王的制度,士农工商各有所职,不改变他们的职业,以便人们生活富裕,各尽其力。《尚书·周官》用土均法,经略土地用井田制,区分五类地形的物产和九等贡赋的序列,然后公私制度有规定,境内平均统一。自从秦朝立田界,建郡县制,古代的制度就已沦落。到了汉朝、魏朝,因循旧法的踪迹,王法中严格要求的,只剩下服饰器物车马有贵贱的区别,使人们不能越位比拟而搞乱尊卑等级罢了。至于奴婢是私人财产,实际上都不曾为此限制过。太康八年(287)的《己巳诏书》申明律令,所有的士卒百工以上,配备衣服车马都不准违背礼制。如果一县在一年中有三家违犯,洛阳县有十家以上违犯,就罢免该县长官。如同诏书的旨意,法律已经严明。现在像恬和所陈奏称举孔光、徐干的议论,就只会使衰乱之世更加奢侈,是当今皇上的祸患。如此说来,兴盛的汉朝不议论这种制度,孔光等人制定却没有执行,并非疏漏或来不及,也不是有用而不实行。大抵因为诸侯的法制已经失落,井田之制又未恢复,因而君王的法令不能约束人们的私行。人们的田产房屋既然没有一定限额,那么奴婢的数量也就不应该限制数额,只怕制定个空法令确实琐碎又难以检察。现在圣明的制度,每每崇尚简单易行,法律禁令已经具备,恬和的陈奏无所施行。”
另外,司隶校尉石鉴上奏,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管辖的人,请求把他召回;尚书荀恺认为边远郡地不是人情所乐意的地方,上奏对介登降级任职。李重反驳道:“我听说立法没有特例,因为要使众人一齐检举邪恶,不是一定要另找事由开脱,常理是没有什么遗漏的。因此所阻塞的少,所成全的多。现在像介登这样的远郡很多,如果同意他降职留任,动辄成为准例,我担心平庸之辈倚仗边远,必定会有贪污纳贿的忧患,这不是肃清王化、安宁边域的办法。我以为应当依石鉴所奏,先召介登还朝,以致使体例符合常法,不因地域远近而制度不同。”下诏同意。
太熙初年(290),升迁为廷尉平。他批评廷尉上奏邯郸醉等,文字繁多不录。经过两次升迁为中书郎,每逢大事以及有疑问的奏议,总是参阅经典处置决定,大多都施行。升迁为尚书吏部郎,致力于抑制浮华豪奢,从来不通私事谒见,特别留意隐逸之士,因此有才能的人都被选拔举荐,选拔录用北海的西郭汤、琅王牙的刘珩、燕国的霍原、冯翊的吉谋等为秘书郎和诸王的文学之职,所以海内没有谁不归附他。当时燕国中正刘沈推荐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同意,刘沈又抗命到中书处为霍原上奏,中书又委托司徒讨论。司徒左长史荀组认为:“寒素,应当是门庭清寒、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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