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 卷一

作者:【暂缺】 【35,940】字 目 录

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徐〕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

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案千金云。百合病。见在于阴。而攻其阳。则阴不得解也。复发其汗。为逆也。见在于阳。而攻其阴。则阳不能解也。复下之。其病不愈。文异意同。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原注〕一作嗄。)甘草泻心汤主之。(巢源。作目挛不得闭。外台。作目瞑不得眠。为狐之下。巢源外台。有狐惑之病并五字。其面目。外台无目字。脉经。千金外台。并无甘草二字。然方则载甘草泻心汤。

巢源外台。喝作嗄。○案字书。喝。于遏切。音。嘶声。嗄。先齐切。音西。声破曰嗄。)〔程〕此证因伤寒而变斯疾。故初得犹状伤寒。病后犹肠胃空虚。而有热则虫上下作。虫上作。则蚀咽喉为惑。虫下作。则蚀二阴为狐。灵枢经曰。虫动则令人心。是以起卧不安。虽默默欲眠。而目不得闭。

虫闻食臭。则求食。故恶闻食臭。而不欲饮食也。虫动胃虚。则面目之色无定。是以乍赤乍黑乍白也。

〔徐〕毒盛在上。蚀于喉为惑。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也。毒偏在下。侵蚀于阴为狐。谓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

〔尤〕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病也。

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曰狐惑。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

〔鉴〕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

与湿之为害也。或生斑疹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医说云。古之论疾。多取像取类。使人易晓。以时气声嗄咽干。欲睡复不安眠。为狐惑。以狐多疑惑也。

郭白云云。狐惑。病。多因医者汗吐下太过。又利小便。重亡津液。热毒内攻。脏腑焦枯。虫不得安。

故上下求食。亦有不发汗。内热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阴肛。比他肌肉津润。故虫缘津润而食之。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多自下感。或居湿地。或下利久而得。当于中求之。案此说极是。但至言虫不得安。上下求食。岂有此理。蚀是蚀烂之义。湿热郁蒸所致。非虫实食喉及肛之谓也。

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案据伤寒论当有炙字)黄芩人参干姜(各三两)半夏(半升○案赵本作半斤非)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案据伤寒论当有擘字)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案据伤寒论。味下脱以字。三服下。外台。有兼疗下利不止。心中。坚而呕。肠中鸣者方。十八字。)案窦氏疮疡全书。李氏医学入门。并用三黄泻心汤。盖因脉经单作泻心汤耶。三黄泻心汤。吐衄篇。称泻心汤。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巢源。干下。有此皆由湿毒瓦斯所为也九字。)蚀于肛者。雄黄熏之。(千金外台。肛下有外字。程本黄下有散字。)雄黄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原注〕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徐程删此注。

〔徐〕下部毒盛。所伤在血。而咽干。喉属阳。咽属阴也。药用苦参熏洗。以去风清热而杀虫也。蚀于肛。则不独随经而上侵咽。湿热甚。而糜烂于下矣。故以雄黄熏之。雄黄之杀虫。去风解毒。更力也。

苦参汤方

(原本缺。徐沈尤本及金鉴。所载如下。)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服。(案尤本金鉴。并无服字。是。)

苦参汤方

(徐熔附遗云。以庞安时伤寒总病论补之。程同。)苦参(半斤)槐白皮野狼牙根(各四两)上锉。以水五升。煎三升半洗之。

案二方未知何是。然以理推之。用苦参一味为佳。用苦参一味。治龋齿。见于史记仓公传。亦取乎清热杀虫。脉经所载。猪苓散。楼氏纲目云。未考。案证类猪苓条。图经云。

黄胆病。及狐惑病。并猪苓散主之。猪苓、茯苓等分。杵末。每服方寸匕。水调下。盖此方也。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原注〕一本此有黄字。)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玉函脉经。作目四皆黄。总病论。作周。)〔鉴〕数主疮。主热。今外无身热。而内有疮热。疮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络赤也。七八日。四皆黑者。是热瘀血腐。故络黑也。若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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