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 卷三

作者:【暂缺】 【32,164】字 目 录

之分。故名曰肾气。不然。则滋阴润燥之品。同于饮水无济。但益下趋之势而已。驯至阳气全消。有降无升。饮一溲二而死不治。夫岂知饮入于胃。

非得肾中真阳。焉能游溢精气。而上输脾肺耶。

〔沈〕男子二字。是指房劳伤肾。火旺水亏。而成消渴者。

外台。近效祠部李郎中论云。消渴者。原其发动。此则肾虚所致。每发即小便至甜。按洪范。稼穑作甘。

以物理推之。淋饧醋酒作脯法。须臾即皆能甜也。足明人食之后。滋味皆甜。流在膀胱。若腰肾气盛。则上蒸精气。气则下入骨髓。其次以为脂膏。其次为血肉也。其余别为小便。故小便色黄。血之余也。ht气者。五脏之气。咸润者。则下味也。腰肾既虚冷。则不能蒸于上。谷气则尽下为小便者也。故甘味不变。其色清冷。则肌肤枯槁也。又肺为五脏之华盖。若下有暖气蒸即肺润。若下冷极。即阳气不能升。故肺干则热。

譬如釜中有水。以火暖之。其釜若以板盖之。则暖气上腾。故板能润也。若无火力。水气则不上。此板终不可得润也。火力者。则为腰肾强盛也。常须暖将息。其水气即为食气。食气若得暖气。即润上而易消下。亦免干渴也。是故张仲景云。宜服此八味肾气丸。又张仲景云。足太阳者。是膀胱之经也。膀胱者。是肾之腑也。而小便数。此为气盛。气盛则消谷。大便硬。衰则为消渴也。男子消渴。饮一斗。小便亦得一斗。宜八味肾气丸主之。神方。消渴人。宜常服之。

即本方。但用山茱萸五两桂附各三两。

吴氏方考云。是阴无阳而不升。阳无阴而不降。水下火上。不相既济耳。故用肉桂附子之辛热。壮其少火。用六味地黄丸。益其真阴。真阴益则阳可降。少火壮则阴自升。故灶底加薪。枯笼蒸溽。槁禾得雨。生意惟新。明者知之。昧者鲜不以为迂也。

陈氏外科精要云。一士大夫病渴。治疗累岁不安。一名医使服八味丸。不半载而疾痊。因疏其病源云。

今医多用醒脾生津止渴之药误矣。其疾本起于肾水枯竭。不能止润。是以心火上炎。不能既济。煎熬而生渴。今服此药。降心火生其肾水。则渴自止矣。

即本方。以真北五味子。代附子。圣济直指同。朱氏集验云。治消渴。八味丸。去附子。加五味子。用茧空。及茄空。煎汤下。

严氏济生方。加减肾气丸。治劳伤肾经。肾水不足。心火自用。口舌焦干。多渴而引饮。精神恍惚。面赤心烦。腰痛脚弱。肢体羸瘦。不能起止。

本方。去附子。加五味子鹿角沉香。弱甚者加附子。

方勺泊宅编云。提点铸钱朝奉郎黄沔久病渴。极疲悴。予每见必劝服八味丸。初不甚信。后累医不痊。

谩服数两遂安。或问渴而以八味丸治之何也。对曰。汉武帝渴。张仲景为处此方。盖渴多是肾之真水不足致然。若其势未至于。但进此剂殊佳。且药性温平无害也。案汉武仲景相去数百年。

盖不过一时作此杜撰之言。取信于俗士耳。

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宜利小便发汗。五苓散主之。(方见上。)〔徐〕脉浮微热。是表未清也。消渴小便不利。是里有热也。故以桂枝主表。白术苓泽主里。而多以热水助其外出下达之势。此治消渴之浅而近也。按此与上条。同是消渴。上条小便多。知阴虚热结。此条小便不利。而微热。即为客邪内入。故治法迥异。然客邪内入。非真消渴也。合论以示辨耳。

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方见上。)〔尤〕热渴饮水。热已消而水不行。则逆而成呕。乃消渴之变证。曰水逆者。

明非消渴。而为水逆也。故亦宜五苓散。

去其停水。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

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

〔鉴〕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小便不利者。五苓散证也。渴欲饮水。水入则消。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证也。渴欲饮水。而不吐水。非水邪盛也。不口干舌燥。非热邪盛也。惟引饮不止。故以文蛤一味。不寒不温。不清不利。专意于生津止渴也。

案金鉴云。五倍子。亦名文蛤。按法制之名百药煎。大能生津止渴。故当用之。屡试屡验也。此说本于三因方。百药煎。于生津止渴固效矣。然其药出于后世。本条所用。即所谓花蛤也。○以上三条。详见伤寒论辑义。

文蛤散方

文蛤(五两○俞本作四两)上一味。杵为散。以沸汤五合。和服方寸匕。

淋之为病。小便如粟状。小腹弦急。痛引脐中。

〔徐〕淋之为病。全在下焦。故前十一篇内。言下焦有热。亦主淋闭不通。此言小便如粟状。粟者色白。而滴沥甚。则如米屑也。然气血不同。故后人有五淋之名。小腹气不和。失其浑浓之元则弦急矣。热邪上乘。则痛引脐中矣。

〔尤〕按巢氏云。淋之为病。由肾虚而膀胱热也。肾气通于阴。阴。水液下流之道也。

膀胱为津液之腑。肾虚则小便数。膀胱热则水下涩。数而且涩。淋沥不宣。故谓之淋。其状小便出少起多。小腹弦急。痛引于脐。又有石淋劳淋血淋气淋膏淋之异。详见本论。其言颇为明晰。可补仲景之未备。

案如粟状。根据巢源出少起多之语。唯言滴沥短少。如米屑耳。云色白。殆凿矣。沈程以下诸注。皆以为石淋。然以理推之。小便下砂石。不宜言如粟状。故今从徐注。

三因方云。淋。古谓之癃。名称不同也。癃者。罢也。淋者。滴也。今名虽俗。于义为得。

趺阳脉数。胃中有热。即消谷引食。大便必坚。小便即数。(程本。以此条。列于前趺阳脉浮而数云云。即为消渴之后。是。魏本细书此条于上格云云。义与前同。故未另注。)〔尤〕胃中有热。消谷引饮。即后世所谓消谷善饥为中消者。是也。胃热则液干。故大便坚。便坚则水液独走前阴。故小便数亦即前条消渴胃坚之证。而列于淋病之下。疑错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必便血。

〔程〕膀胱蓄热则为淋。发汗以迫其血。血不循经。结于下焦。又为便血。(详见伤寒论辑义。)小便不利者。有水气。其人苦渴。栝蒌瞿麦丸主之。(苦。赵本作者。)〔尤〕此下焦阳弱气冷。而水气不行之证。故以附子益阳气。茯苓瞿麦行水气。观方后云。腹中温为知。

可以推矣。其人若渴。则是水寒偏结于下。而燥火独聚于上。故更以薯蓣栝蒌根。除热生津液也。夫上浮之焰。非滋不熄。下积之阴。非暖不消。而寒润辛温并行。不倍此方为良法矣。欲求变通者。须于此三复焉。

〔鉴〕其人必脉沉无热。始合法也。

〔沈〕盖本经肿论。腰以下肿者。当利其小便。而不见其方。

观此方后云。小便利腹中温为知。似乎在水肿腹冷小便不利之方。想编书者误入。俟高明细详用之。

栝蒌瞿麦丸方

栝蒌根(二两)茯苓薯蓣(各三两)附子(一枚炮)瞿麦(一两)上五味。末之。炼蜜丸梧子大。饮服三丸。日三服。不知。增至七八丸。以小便利腹中温为知。

〔程〕薯蓣栝蒌。润剂也。用以止渴生津。茯苓瞿麦。利剂也。用以渗泄水气。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佐附子之纯阳。则水气宣行。而小便自利。亦肾气丸之变制也。

案渴而小便不利。故非消渴。小便虽不利。而未至溺如粟状。且无小腹急痛。故非淋也。即此治水病。渴而小便不利之方。沈氏之说似是。

小便不利。蒲灰散主之。滑石白鱼散。茯苓戎盐汤。并主之。

〔鉴〕无表里他证。小便不利者。小便癃闭病也。

〔尤〕仲景不详见证。而并出三方。

以听人之随证审用。殆所谓引而不发者欤。

蒲灰散方

蒲灰(七分)滑石(三分)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徐〕蒲灰。即蒲席烧灰也。能去湿热利小便。滑石。能通九窍。去湿热。故主之。

案蒲灰。证类本草。甄权云。破恶血。败蒲席灰也。魏氏家藏方。用箬灰。楼氏纲目云。蒲灰。恐即蒲黄粉。楼说难从。然千金有一方。附左备考。

千金。小便不利。茎中疼痛。小腹急痛。

蒲黄滑石(各等分)上二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医垒元戎。治产后小便不通。密钥匙散是。)

滑石白鱼散方

滑石(二分)乱发(二分烧)白鱼(二分)上三味。杵为散。饮服半钱匕。日三服。(半钱匕。俞本。作方寸匕。)〔尤〕别录云。白鱼。开胃下气。去水气。血余。疗转胞小便不通。合滑石。为滋阴益气。以利其小便者也。

案乱发。本经。主五淋。白鱼。恐非鱼中之白鱼。尔雅。。白鱼。本经云。衣鱼。一名白鱼。主妇人疝瘕。小便不利。又南齐书。明帝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鱼以为治。是也。沈云。白鱼鲞。诸注并仍之。不可从。

茯苓戎盐汤方

茯苓(半斤)白术(二两)戎盐(弹丸大一枚)上三味。先将茯苓白术。煎成。入戎盐。再煎。分温三服。(先将以下十七字。原本缺。今据宋本。及徐沈尤本补之。程本金鉴。作以水五升。

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卢本。五升。作六升。)〔尤〕纲目。戎盐。即青盐。咸寒入肾。以润下之性。而就渗利之职。为驱除阴分水湿之法也。

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方见中中。)〔尤〕此肺胃热盛伤津。故以白虎清热。人参生津止渴。盖即所谓上消膈消之证。疑亦错简于此也。

喻氏法律云。按此治火热伤其肺胃。清热救渴之良剂也。

故消渴病之在上焦者。必取用之。东垣以治膈消。洁古以治能食而渴者。

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伤寒太阳阳明。热邪未清。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胃热下流。则小便不利。故以猪苓汤。导热滋干。而驱胃邪下出也。文蛤散。猪苓散。五苓散。凡四条。编书者误入。

〔尤〕按渴欲饮水。本文共有五条。而脉浮发热。小便不利者。一用五苓。为其水与热结故也。一用猪苓。为其水与热结。而阴气复伤也。其水入则吐者。亦用五苓。为其热消而水停也。渴不止者。则用文蛤。为其水消而热在也。其口干燥者。则用白虎加人参。

为其热甚而津伤也。此为同源而异流者。治法亦因之各异如此。学人所当细审也。

[卷三\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论七首、脉证五条、方九首

师曰。病有风水。有皮水。有正水。有石水。有黄汗。风水。其脉自浮。外证骨节疼痛恶风。皮水。其脉亦浮。外证肿。按之没指。不恶风。其腹如鼓不渴。当发其汗。正水。其脉沉迟。外证自喘。石水。

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黄汗。其脉沉迟。身发热胸满。四肢头面肿。久不愈。必致痈肿。(。千金。作浮。如鼓不渴。巢源。作如故而不满又不渴。身下。脉经。千金。有体字。)〔程〕风水与皮水相类属表。正水与石水相类属里。但风水恶风。皮水不恶风。正水自喘。石水不喘。

为异耳。自唐以来。复有五水十水之说。皆由肾不主五液。脾不能行水。致津液充郭。上下溢于皮肤。则水病生矣。

〔鉴〕风水得之内有水气。外感风邪。风则从上肿。故面浮肿。骨节疼痛恶风。风在经表也。皮水得之内有水气。皮受湿邪。湿则从下肿。故肿。其腹如鼓。按之没指。水在皮里也。非风邪。故不恶风。因水湿。故不渴也。其邪俱在外。故均脉浮。皆当从汗从散而解也。正水。水之在上病也。石水。水之在下病也。故在上则胸满自喘。在下则腹满不喘也。其邪俱在内。故均脉沉迟。皆当从下从温解也。

〔尤〕正水。肾脏之水自盛也。石水。水之聚而不行者也。正水。乘阳之虚。而侵及上焦。

故脉沉迟而喘。石水。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脉沉。腹满而不喘也。

〔魏〕黄汗者。其脉亦沉迟。与正水石水。水邪在内无异也。然所感之湿。客于皮毛者。独盛于他证。故身发热。热必上炎。故胸满头面肿。湿热肆行。故四肢亦肿。久久不愈。瘀窿蕴酿。致成疮痈。溃烂成脓。必至之势也。热逼于内。汗出于外。湿瘀乎热。汗出必黄。此又就汗出之色。以明湿热之理。名之曰黄汗。

案。程读为跗。本于喻氏。盖误矣。徐云。者。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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