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水气淫于肤也。胸中窒不能食者。寒袭于外。而气窒于中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者。热为寒郁。而寒甚于暮也。寒湿外淫。必流关节。故曰此为黄汗。痛在骨节也。其咳而喘。不渴者。水寒伤肺。气攻于表。有如肿病。而实同皮水。故曰发汗则愈。然此诸病。若其人渴而下利。小便数者。则不可以水气当汗。而概发之也。仲景丁宁之意。岂非虑人之津气先亡耶。或问前二条云。风水外证骨节疼。此云骨节反不疼。身体反重而。前条云。皮水不渴。此云渴。何也。曰。风与水合而成病。其流注关节者。则为骨节疼痛。其侵淫肌体者。则骨节不疼。
而身体重。由所伤之处不同故也。前所云皮水不渴者。非言皮水本不渴也。谓腹如鼓。而不渴者。病方外盛而未入里。犹可发其汗也。此所谓渴而不恶寒者。所以别于风水之不渴而恶风也。程氏曰。水气外留于皮。内薄于肺。故令人渴。是也。
灵周痹篇云。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案此即历节痛风之谓。今云状如周痹者。岂谓其为走痛耶。抑与灵枢周痹异义。而谓唯其为顽痹耶。诸注无明解者何。又案金鉴以下条越婢加术汤主之六字。移本条发汗即愈之下云。
以上四证。皆初病皮毛。状类伤寒。故均以越婢加术汤主之。发汗即愈也。此说不可从。详于下条。
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
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越婢加术汤主之。(〔原注〕方见中风○案黄。脉经作洪。是。脉经注。
一云。皮水。其脉沉。头面浮肿。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令小便自利。亡津液。故令渴也。)〔程〕里有水则脉沉。小便不利。溢于表则一身面目黄肿。故与越婢加术汤。以散其水。若小便自利。
此亡津液而渴。非里水之证。不用越婢汤也。越婢加术汤。当在故令病水之下。
案此条诸家。并以自一身面目黄肿。至故令渴也。悉属越婢汤证。殊不知此与肠痈大黄牡丹汤条。
同为倒装法。程注义独长矣。第据脉经。黄肿。乃洪肿之讹。又据外台。引古今录验。皮水越婢加术汤主之。及脉经注文。里水亦皮水之讹。义尤明显。金鉴则不考之于古书。辄以越婢加术汤主之七字。移于前条。抑亦肆矣。或疑脉沉用麻黄之义。考本草。麻黄为肺家之专药。李氏详辨之。皮水。水气壅遏于皮肤之间。用麻黄而发之。则气行水利。而脉道开。沉乃为浮。此等之义。身试亲验。然后知经文之不我欺也。
趺阳脉当伏。今反紧。本自有寒疝瘕。腹中痛。医反下之。下之胸满短气。趺阳脉当伏。今反数。本自有热。消谷小便数。今反不利。此欲作水。
〔鉴〕赵良曰。趺阳当伏者。非趺阳胃气之本脉也。为水蓄于下。其气伏。故脉亦伏。脉法曰。伏者为水。
〔魏〕趺阳有水邪则当伏。以胃阳为水湿阴寒所固闭。故阳明之脉不出也。今反紧。不惟水盛于里。
而且寒盛于中矣。盖其人不止有水气之邪。而更兼平日有积寒疝瘕。腹中常常作痛。水邪中又兼寒邪也。医者不识其为阴寒。乃以为水邪可下。虽水下沉。而寒邪上逆。故胸满短气矣。此病趺阳脉当伏。今反数。为本自有热。然本自有热。则当消谷。小便数大便坚。
如伤寒胃实之证也。今小便反不利。则知为欲作水与湿热之邪无疑。
寸口脉浮而迟。浮脉则热。迟脉则潜。热潜相搏。名曰沉。趺阳脉浮而数。浮脉即热。数脉即止。热止相搏。名曰伏。沉伏相搏。名曰水。沉则络脉虚。伏则小便难。虚难相搏。水走皮肤。即为水矣。
〔鉴〕案此条文义不属。不释。
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水不沾流。走于肠间。(脉经。卫气不行下。更有卫气不行四字。)〔程〕寸口以候表。弦紧为寒。寒则表气不行。不能以卫肌肤。故恶寒。气既不行。则水饮亦不宣。但走入肠间而为水。
案金鉴云。此条必有脱简。不释。考脉经寒疝篇云。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卫气不行则恶寒。
紧则不欲食。弦紧相搏。则为寒疝。知此条亦宜有紧则云云语。金鉴为是。
少阴脉紧而沉。紧则为痛。沉则为水。小便即难。
〔沈〕少阴肾脉。紧则寒邪凝滞正气于内。曰紧则为痛。沉则卫气郁而不宣。三焦壅闭。水即泛滥。曰沉则为水。决渎无权。小便即难。
〔鉴〕四句文义不属。并有脱简。不释。
脉得诸沉。当责有水。身体肿重。水病脉出者死。(脉经。脉得上。有师曰二字。)〔尤〕水为阴。阴盛故令脉沉。又水行皮肤。荣卫被遏。亦令脉沉。若水病而脉出。则真气反出邪水之上。根本脱离。而病气独胜。故死。出与浮迥异。浮者盛于上。而弱于下。出则上有而下绝无也。
〔魏〕附录伤寒论一条以证之。少阴篇云。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
〔鉴〕赵良曰。内经色泽者。病溢饮。溢饮者。渴而多饮。溢于肠胃之外。又曰。水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阴之所居也。故水在腹。便目下肿也。灵枢曰。水始起也。目下微肿如蚕。如新卧起之状。其人初由水谷不化津液。以成消渴。必多饮。多饮则水积。水积则气道不宣。故脉伏矣。
〔沈〕胃中津液水饮。外溢皮肤肌肉。不溉喉舌。故作消渴。诚非真消渴也。
千金云。凡水病之初。先两目下肿起。如老蚕色。挟颈脉动。股里冷。胫中满。按之没指。腹内转侧有声。此其候也。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案此条。原本接上条。今据程本金鉴。另分为一条。)〔鉴〕腹者。至阴。脾也。故病水必腹大也。水蓄于内。故小便不利也。其脉沉绝。即伏脉也。脉伏腹大。小便不利。里水已成。故可下之。十枣神之类。酌而用之可也。
〔尤〕其脉沉绝。水气瘀壅而不行。脉道被遏而不出。其势亦太甚矣。故必下其水。以通其脉。
〔徐〕水病可下。
惟此一条。沉绝二字妙。
何氏医碥云。内水腹大。小便不利。脉沉甚。可下之。
十枣汤。浚川散。神丸。禹攻散。舟车丸之类。盖亦可从小便利。亦可从大便泄也。
问曰。病下利后。渴饮水。小便不利。腹满因肿者。何也。答曰。此法当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当愈。(因。脉经。程本。金鉴。作阴。自当愈。千金注云。一作盈月当愈。案因肿。据答语云当病水。作阴肿。为是。)〔鉴〕病下利。则虚其土伤其津也。土虚则水易妄行。津伤则必欲饮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则水精输布。何水病之有。惟小便不利。则水无所从出。故必病水。病水者。脾必虚不能制水。故腹满也。肾必虚不能主水。故阴肿也。于此推之。凡病后伤津。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皆当防病水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身重。千金注云。一作身肿。阴下。脉经有大字。)〔魏〕又为明水气附于五脏。而另成一五水之证。盖水邪亦积聚之类也。切近于其处。则伏留于是藏。
即可以藏而名证。
〔程〕内经曰。心主身之血脉。上经曰。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是以身重少气也。
内经曰。诸水病者。不得卧。夫心属火。水在心。则蒸郁燔烁。是以不得卧。而烦躁也。心水不应阴肿。以肾脉出肺络心。主五液。而司闭藏。水之不行。皆本之于肾。是以其阴亦肿也。
案金鉴云。其人阴肿四字。当在肾水条内。错简在此。此说有理。然程注义亦通。姑从之。
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
〔魏〕肝经有水。必存两胁。故腹大而胁下痛。少阳阴阳往来之道路。有邪窒碍。故不能自转侧。肝有水邪。必上冲胸咽。故时时津液微生。(口中有淡水之症也。)及上升而下降。小便不利者。又续通。此水邪随肝木往来升降之气。上下为患也。
〔尤〕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者。肝喜冲逆。而主疏泄。水液随之而上下也。
肺水者。其身肿。小便难。时时鸭溏。(身下。千金有体字。)〔鉴〕赵良曰。肺主皮毛。行荣卫。与大肠合。今有水病。
则水充满皮肤。肺本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为尿溺。今既不通。水不得自小便出。反从其合。与糟粕混。
成鸭溏也。
〔尤〕鸭溏。如鸭之后。水粪杂下也。
脾水者。其腹大。四肢苦重。津液不生。但苦少气小便难。
〔尤〕脾主腹。而气行四肢。脾受水气。则腹大四肢重。
津气生于谷。谷气运于脾。脾湿不运。则津液不生。而少气小便难者。湿不行也。
肾水者。其腹大。脐肿。腰痛不得溺。阴下湿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
面反瘦。(反。脉经。作皮。注云。一云。大便反坚。)〔程〕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令聚水而生病。是有腹大脐肿之证也。腰者肾之外候。故令腰痛。
膀胱者。肾之腑。故令不得溺也。以其不得溺。则水气不得泄。浸渍于睾囊。而为阴汗。流注于下焦。而为足冷。夫肾为水脏。又被水邪。则上焦之气血。随水性而下趋。故其人面反瘦。非若风水里水之面目洪肿也。
〔魏〕是五水。又以分附于五脏而得名矣。但脏虽各附。而其实异其地者。不异其邪。治之者。
亦异其处者。不当易其法也。
师曰。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
〔鉴〕诸有水者。谓诸水病也。治诸水之病。当知表里上下分消之法。腰以上肿者。水在外。当发其汗乃愈。越婢青龙等汤证也。腰以下肿者。水在下。当利小便乃愈。五苓猪苓等汤证也。赵良曰。身半以上。
天之分阳也。身半以下。地之分阴也。而身之腠理行天分之阳。小便通地分之阴。故水停于天者。开腠理。水从汗散。水停于地者。决其出关。而水自出矣。即内经开鬼门洁净府法也。
陈氏证治大还云。凡大人小儿。通身浮肿喘急。小便不利。自下而上者。名阴水。自上而下者。名阳水。
俗名河白。用河白草。浓煎汤洗浴。此草三尖底平。叶底及梗有芒刺。阳水用无刺者。阴水用有刺者。一二浴后。而小便便利。浮肿自消。神效神效。
师曰。寸口脉沉而迟。沉则为水。迟则为寒。寒水相搏。趺阳脉伏。水谷不化。脾气衰则溏。胃气衰则身肿。少阳脉卑。少阴脉细。男子则小便不利。妇人则经水不通。经为血。血不利则为水。名曰血分。(沈际飞校本脉经。卑作革。脉经注。一云。水分。)〔程〕沉为水。迟为寒。水寒相搏。则土败矣。是以胃之趺阳脉则伏。脾之水谷则不磨。脾衰则寒内着地而为溏。胃衰则水外溢而为身肿也。少阳者三焦也。内经曰。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今少阳脉卑。则不能决渎矣。在男子。则小便不利。少阴者肾也。中藏经曰。肾者女子以包血。以其与冲脉并行。今少阴脉细。则寒气宕于胞门矣。在妇人则经水不通。经虽为血。其体则水。况水病而血不行。其血亦化为水。故名曰血分。
案沈云。卑者。即沉而弱。徐云。卑则低而弱。平脉决。荣气弱。名曰卑。王宇泰云。荣主血为阴。
如按之沉而无力。故谓之卑也。但少阳未详何部。徐云。左关胆脉也。沈云。右尺。金鉴云。左尺。然左右配位之说。仲景所未曾言。必别有所指。史记仓公传。时少阳初代。亦同。血分。诸家无明解。盖分。散也。血为水分散。流布肢体也。又有水分。附于左。
脉经云。问曰。病有血分。何谓也。师曰。经水前断后病水。名曰血分。此病难治。问曰。病有水分何也。师曰。
先病水后经水断。名曰水分。此病易治。
本事续方云。治妇人经脉不通。即化黄水。水流四肢。则遍身皆肿。名曰血分。其候与水肿。相类一等。庸医不问源流。便作水疾治之。非唯无效。又恐丧命。此乃医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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