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年至二十年之間王錫祺輯小方壺齋輿地叢鈔本裨海紀遊;已見。
(16)光緒二十七年,胡繩祖鈔本採硫日記;未見。
(17)光緒三十四年諸田維光獲見小西藏胡繩祖鈔本,不知是否原本,抑或傳鈔本;未見。
(18)民國十三年五月至十二月,臺南連雅堂先生主編臺灣詩薈月刊分期校刊稗海紀遊;已見。
(19)伊能嘉矩臺灣叢書遺稿傳鈔胡繩祖鈔本;已見。
(20)民國二十四年,商務印書館發行叢書集成初編,有採硫日記,據粵雅堂叢書本排印;已見。
以上二十種版本,已見與未見者各十種;其中一種為四十五年所見。未見的十種版本中,五種未見的渡海輿記,只有販書偶記著錄的一種,或是異本;其他四種,當與臺灣大學藏鈔本無甚大異。棗花軒刊本稗海紀遊未見。達綸刻本裨海紀遊既為屑玉叢譚本所本,秘籍叢函鈔本採硫日記既為粵雅堂叢書本所本,小西藏本採硫日記既即胡繩祖鈔本,而胡繩祖鈔本,僅在粵雅堂叢書本伍崇曜跋後加寫『光緒辛丑年歲次念七仲秋浙杭蓉伯胡繩祖書』等字,可見是謄鈔粵雅堂本。但因內容稍有不同,所以我曾揣測他作過「理校」。因此,見粵雅堂本雖不能說即等於見粵雅堂所本的秘籍叢函本,但相去或不太遠;而由粵雅堂本而來的胡鈔本以及小西藏本與伊能傳鈔本,或亦大致相同。所以我所未見的本子,固然都是我懸目以求的,但販書偶記所著錄的渡海輿記刻本和道光十五年的棗花軒刊本稗海紀遊,當是我所最渴望的。
近年我又從民國二十八年四月出版北京人文科學研究所藏書目錄史部游記類,見到裨海紀遊一卷,註明清郁永河撰,道光十五年刊本,和棗花軒刊本同年印行,想來就是棗花軒本;可是一作「裨」、一作「稗」,所以在未見原書之前,仍不能作硬性斷定。
在合校本序文中,我還記錄「臺灣史料集成」中所收入的「臺北州大屯郡北投庄役場藏」節鈔本「採礦資料」和呂海寰舊藏鈔本採硫日記等五種。前者輾轉傳抄,且斷篇殘簡,不錄亦可;後者聊為存目而已。
此外,另有一版本名「稗海紀游略」,也是我作合校本時所不知的。我未見原書,只見到清仁和羅以智所撰跋文。羅文載恬養齋文鈔,收入民國三十四年五月出版上海合眾圖書館叢書第一集。羅氏便是昭代叢書續編戊編裨海紀遊的刪削者,這「稗海紀遊略」和昭代叢書本裨海紀遊是否相同,在未見原書前,我不敢斷定。「裨」作「稗」,合校本裡,我只舉出連雅堂臺灣詩薈重刊及伊能嘉矩校稿;但原書名作「稗」者尚有道光十五年棗花軒刊本(見販書偶記),近人謝國楨「晚明史籍考」稱有「稗海遊記彙刊本」。見於他書者,除這篇羅以智的跋文和方誌外,雍正二年黃叔璥撰臺海使槎錄有十餘處,乾隆十二年六十七著使署閒情卷二有一處,乾隆三十年朱仕玠小琉球漫註有兩處,嘉慶間李元春臺灣志略有三處,(原書卷二兵燹,最晚為嘉慶十四年)。道光十年鄧傳安蠡測彙鈔、同治十二年丁紹儀東瀛識略兩處,均作「稗」。值得提出。凡我直接間接看到的各版本的序跋題詞,曾輯成「文獻彙鈔」,附於合校本後。但羅以智跋文未收入,今補記於此:
跋稗海紀遊略
郁氏永河稗海紀遊略一卷,附偽鄭逸事、番境補遺、海上紀略、暴風日期、海上佔晴雨,予從振綺堂汪氏假得稿本,錄藏之;曾刊入昭代叢書續編戊編,刪削有半,非足本。宇內形勢一則,其文更異。
永河字滄浪,仁和諸生,久客閩中,遍遊八閩。康熙三十六年丁丑春,會當事採硫黃於臺灣之雞籠淡水。臺灣初隸版圖,在八閩東南,隔海千餘里;滄浪欣然與其役,因紀是編,備述山川形勢、物產土風、番民情狀,歷歷如繪。滄浪以斑白之年,不避險惡,且言:『游不險不奇,趣不惡不快』,其果好游耶?抑欲擴聞見而張膽識耶?
所載鄭成功攻紅毛為順治十八年四月事,按通志繫之十七年;然三藩紀事:十八年十二月荷蘭降,施靖海侯疏中亦稱十八年,則通志未可據。又載康熙二十二年七月克塽率其族屬朝京師。按洪氏海寇記:閏六月十一日,降表至軍前,舉國內附;七月十五日,繳印;八月十五日,迎官兵進港;十八日,自克塽以下,官民悉遵制鬀發;十一月十一日,齊到閩省,陸續進京。則非十月已朝京師。洪氏之記較詳。又載寧靖王朱術桂詩:『流離來海外,止賸幾莖髮;如今事異矣,祖宗應容納』。他書多作『流離避海外,總為幾莖髮;而今事畢矣,不復采薇蕨』。則傳聞有所不同。所載風信,則不若澳門紀略為尤詳。
滄浪所作竹枝詞及紀游諸詩,編中兼載之。國朝杭郡詩續輯,吳仲雲方伯專屬黃薌泉丈為搜採;丈久館於振綺堂,滄浪詩獨未之及,所謂失之眉睫者矣。
三、關於臺海使槎錄引文
臺海使槎錄,黃叔璥撰,成稿於雍正二年,乾隆元年刊行。它的成書只晚於郁永河來臺二十七年。書中引用裨海紀遊、番境補逸(不作遺)、偽鄭逸事的地方不少,並錄有土番竹枝詞二十四首。以時代言,應該是一個可以作為校勘用的第一個底本。而比使槎錄晚出的臺灣方志,又往往從使槎錄轉錄裨海紀遊等郁永河著述中的文字。三十八年我來臺灣後,所作第一篇文字·是文獻創刊號上的「康熙五十三年測繪臺灣地圖考」,即已引用使槎錄;但在作裨海紀遊合校本時,即因其刪節過多,未列為校勘底本之一。茲舉若干例,以見其刪改之多:
使槎錄卷一引第一節裨海紀遊,有一小段文字說:『余同王君仲千採硫,仲千登舟,余乘笨車。行十八日,至後坂社』。郁永河乘笨車就道,經過十八個社,化了十八天時間,纔到後坂社,原文在二千字以上;使槎錄只代以「行十八日」四字,而又未註明節刪。即以「乘笨車」以前的兩句而言,原文作『王君圖便安,卒登舟,挽之不可;余與顧君率平頭數輩,乘笨車就道』。二十六字被改成十六字。
使槎錄所引四月二十四日郁永河到後坂社以後的文字,比較詳細,但亦多刪改。茲將被刪改情形錄後:『甫下車(上三字刪),王君敝衣跣足在焉。泣告(告字下加余字)曰:「舟碎身溺,幸復相見」。余驚問所以不死狀,曰(上九字刪):自初三日登舟,泊鹿耳門,候南風不得(上五字刪);十八日,有微風(上三字刪),遂(遂改乃)行。行一日(上三字刪),舵與帆不洽(改作舵帆不協),斜入黑水者再;船首自俯,欲入水底(上八字改作船首俯入水底),而巨浪又夾之(上六字刪);舟人大恐,向馬祖求庇,苦無港可泊,終夜彷徨(上十四字刪)。十九日,猶如昨(上三字刪);午後南風大至,行甚駛,喜謂天助(上四字刪)。頃之,風厲甚,因舵劣,不任使,強持之(上九字刪),舵牙折者三。風中蝴蝶千百繞船(上二字刪)飛舞,舟人以為不祥;片刻,風稍緩,有黑色鳥數百集船上,驅之不去(上四字刪)。舟人咸(咸字刪)謂大凶,焚楮鏹祝之又(又字刪)不去,至以手撫之,終不去,反呷呷向人,若相告語者(上五字刪)。少間,風益甚,舟欲沉。向馬祖卜筄,求船安,不許;求免死,得吉;自棄舟中物三之一。至二更(上三十二字刪),遙見小港,眾喜幸生(上四字刪),以沙淺不能入;姑(姑字刪)就港口下椗。舟人困頓,各就寢(上七字刪)。五鼓失椗(失椗改椗失),船無繫(上三字刪),復出大洋。浪擊舵折,眾首又裂,知不可為(上八字刪),舟師告(告字刪)曰:「惟有划水仙,求登岸免死耳」!划水仙者(上四字刪),眾口齊作鉦鼓聲,人各挾一匕箸,虛作棹船勢,如午日競渡狀。凡洋中危急,不得近岸,則為之(上十二字刪)。船果近岸,拍浪即碎;王君與舟人皆入水,幸善泅(上十五字刪),得不溺』。
余文儀所修臺灣府志,引裨海紀遊文亦極多。或和通行各本大體相同,僅稍有歧異,我曾以之為合校本的底本之一。但也有和使槎錄相同,而和其他版本絕不相同的地方;我也就不加理會而未說明,這是我的疏漏。例如使槎錄卷一水程所引第一段文字,亦見於余志卷一附考,注語亦同。臺灣全志本余志「行大海中五十里」,「五」字下奪「六」字;「鼓蕩」作「鼓盪」;又注語「關童」作「關重」。使槎錄原文如下:『澹水登舟,半日即望見官塘山(原註:一作關童)。自官塘趨定海,行大海中五六十田,至五虎門。兩山對峙,勢甚雄險,為閩省門戶。門外風力鼓蕩,舟甚顛越。既入門,靜淥淵渟,與門外迥別。更進為城頭(原注:土音亭頭),十里之閩安鎮,數十里至南臺大橋』。以上只八十四字,但裨海紀遊原文,從十月初四日『登舟』起,到『同至大橋』止,凡五百九十五字。可見刪改之多。
在我的合校本第二十五葉正面末二行,我曾提到余志和薛志亮續修臺灣縣志卷一地志海道所引上文,我亦錄出了余志原文,但在我的合校本中,一致沒有提到使槎錄;我再說一遍,這是我的疏漏。但據我現在的比勘,我這一疏漏,對於合校本是無損的。從正面來說,使槎錄出版雖早,引紀遊文雖多,但因刪改太多,對於紀遊的校勘是沒有甚麼補益的。
卷一「海船」,引裨海紀遊文,其刪改情形如下:『余(刪)獨坐舷際,時近初更,皎月未上(上八字刪),水波不動,星光滿天,與波底明星相映。上下二天合成圓器,身處其中,遂覺宇宙皆空(以下刪八十六字)。海上夜黑,不見一物,則擊水以視。一擊而(上三字刪)水光飛濺如明珠十斛,傾撒水面(上四字刪),晶光熒熒,良久始滅,亦奇觀矣』!此一節文字,原書長一百七十三字,竟被刪去一百零二字。『海上夜黑,不見一物,則擊水以視』,本是永河朋友言君右陶的話,因被刪略,竟成了永河自己的知識,那又何必一試?未刪部分亦無補於校勘。
卷三「物產」亦有一則引文;但大加改竄,幾已完全失去真相。原文作:『又有巨木,裂土而出,兩葉始蘗,已大十圍,導人謂楠也。楠之始生,已具全體,歲久則堅,終不加大,蓋與竹筍同理』。使槎錄改為:『楠生深山中,裂土而出,全體悉具,蓋與竹筍相同。兩葉始蘗,已大十圍。歲久則堅,終不加大』。如此顛倒原文,橫加改易,當不能作為校勘的底本。
卷四錄有郁永河竹枝詞,並無可資校勘之處。反之,原書每一首後,皆有注釋,使槎錄只在馬祖廟前演劇一首中,稍加注語,但亦有刪改。第八首「幹」字誤。
卷五「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一」「雜載」,亦引二則:前段一百五十五字,原文自合校本十一葉反面第十行起,至十二葉正面三行止,共有二百十八字,計被刪六十三字。未刪部分,於校勘無補。而光緒刻本且誤『令其子弟』為『今其子弟』。後段四十三字,原文在合校本二十一葉正面第七、八兩行,使槎錄於引文之首多加「各社」二字。第二句刪「蓋」字。皆與他本異,可見為作者擅自增刪。
同卷「北路諸羅番三」「附載」引一則,原文見合校本十二葉反面第一、二兩行。首句另加,餘同,於校勘無補。
卷六「北路諸羅番八」「附載」引一則,凡三百三十一字,原文在合校本十二葉反面第八行至十三葉第九行,共四百十二字,被刪八十一字、改兩字。
同卷「北路諸羅番九」「附載」引一則,共二百二十九字,原文散見於合校本十三葉反面第五行至第八行,又十四葉正面第十一行至十三行,又十四葉反面第五行至第八行;完全成了一篇雜湊文字。
同卷「北路諸羅番十」「附載」引一則,原文在合校本十四葉反面第九行及以下,但刪改甚多。『麻少翁、內北投………』以下,我曾說過「後半段不見於任何本」和「以下不見任何本」,很顯明的,是說我所引用的任何本。至於我之所以不用使槎錄為校勘底本,乃是因為他對裨海紀遊刪改太多,不足取信。我雖引余文儀所修府志,而仍以小字低二格排印,表示我並不承認那一段出自原文。至余志實出使槎錄,未加說明,這是我的疏漏。
卷八「番俗雜記」「生番」引一則,原文在合校本二十葉正面第四行起,第一句『諸羅鳳山番』五字係自加,第六行『血飲毛茹者』、第七行『無敢入其境者』,兩「者」字刪,以下刪一百零四字,然後再從第十行「客冬」云云起,至二十葉反面第三行『為良民也』止,共二百零五字,被刪五十六字。其中『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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