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 - —比三

作者:【中国人物纪实】 【2,401】字 目 录

无义的人做朋友呢?

好了,既然这样,事情也就简单了。厂里一方面出面请了武警;一方面通过方方面面的人来调解我和刘晓庆之间的关系。

我的日记里记录了这样一件事。

六月二十丸日。

厂法律顾问陈某某来电话。

陈是反对请武警介人家庭私事的,但迫于厂里的决定,也没有办法。他打电话来通知我这件事,还说,他已经当面问过刘晓庆为什么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钱全取走了。刘晓庆当着他和聂某某表示,她知道这些钱里有我的,之所以提走,是怕我用这些钱来跟踪她,所以她先提出来,到时候再还给我。

本来这件事有陈某某和聂某某两个人作证的。可是后来在法庭上,这种罕见的有证人的证据也不能被承认。

陈某某还来电话通知我,在七月四日的厂委会上,由厂方出面为我和刘晓庆调解。

那一天刘晓庆如约来了,当着副厂长宁某某和法律顾问陈某某的面,我们谈了很多问题,当然也包括财产问题。

刘晓庆的谈法很直接。她问我:“你要多少?”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说,“现在不是我要多少的问题,而是首先应该确认我们家里的财产有多少的问题。如果我要的话,不了解情况的人会对我产生误解。有两点:第一;我并不想要全部财产的一半;第二,你的金银首饰我一概不要,那和我没关系,现在我们俩应该谈一谈我们家里究竟有多少财产。”

刚刚谈到财产问题的时候,刘晓庆还没有回避。可是,当我每次都清清楚楚他说出家里有多少钱的时候,她的情绪又开始变得焦躁起来。我想,那时她也许产生了一种被人剜肉的感觉吧。虽然到最后,刘晓庆恼羞成怒,谈话无法进行,但是,在她恼羞成怒之前,我们还是谈清了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

本来我和刘晓庆的这次对峙,厂里都是有记录的。按理这份记录应该能够成为法庭证据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还是不能成立。

总之那天厂方的调解是失败的。我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两个混蛋,终于坐下来了。哼!只此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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