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中鉍鉍作聲,要須得水沒其口便射人。此蟲畏鵝,鵝能食之。其初始證,先惡寒噤瘮,寒熱筋急,仍似傷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語。朝旦小蘇,晡夕輒劇,寒熱悶亂,是其證。始得三四日,當即.治之,治之稍遲者,七日皆死。初未有瘡,但惡寒噤瘮。及成瘡似蠼螋尿,亦似瘭疽瘡。
射工中瘡有三種:其一種瘡正黑如黛子,皮周邊悉赤,或衣犯之,如有芒刺痛;其一種作瘡,久久穿,或晡間寒熱;其一種如火灼熛起,似此者最急,數日殺人。《備急方》雲有四種,其一種突起如癰。
治射工中人寒熱,或發瘡偏在一處,有異於常者方:
取鬼臼葉一把,清苦酒中熟搗,絞取汁,服一升,日三。
又方:
取生吳茱萸莖葉一握,斷去前後,取握中熟搗,以水二升,煮取七合,頓服。
又方:
取葫,切,貼瘡,灸七壯。
又方:
取蜈蚣大者一枚,火炙,治為末,苦酒和,以傅瘡上。
又方:
取赤莧菜熟搗,絞取汁,每服一升,日四五服。
又方:
白鷄屎取白頭者三枚,湯和塗中毒處。
又方:
升麻三兩 犀角 烏扇根各二兩
右三味,□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再服,相去如一炊頃,盡更作。
治射工中人已有瘡者方:
取芥子爛搗,苦酒和,厚塗瘡上,半日痛便止。
又方:
取狼牙葉,冬取根,搗令熟,薄所中處,又飲四五合汁。
治射工中人三種瘡方:
升麻二兩 烏扇根三兩
右二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適寒溫,盡服,滓薄上。
五香散,治江南毒氣、惡核、射工中人、暴腫、生瘡方:
甲香 犀角 鱉甲 升麻 薰陸香 烏翣 丁香 沉香 黃連 青木香 羚羊角 黃苓 甘草 牡蠣各四分 昊茱英三分 黃檗六分
右十六味,治下篩,中射工毒及諸毒,皆水服方寸匕,日三,并#3以水和少許洗之。仍以雞子白和塗腫上,乾則易。
野葛膏,治射工、惡核、卒中惡毒方:
野葛一升 巴豆 烏頭 蜀椒各五合 茵芋 躑躅 附子 丹砂各一兩 雄黃 大黃各七兩#4
右十味,治下篩,以不中水豬膏三斤煎,三上三下,去滓,內丹砂、雄黃末,攪至凝。以棗核大摩痛上,勿近眼。凡合名膏,皆無令產婦、女人、小兒、雞犬、六畜見之,惟宜清爭。
治沙虱毒方:
斑貓二枚,一枚熬,為末服;一大枚燒,令煙絕,為末,著瘡中。
又方:
大蒜十枚,止一物,合皮安熱灰中,炮令熱,去皮,刀斷蒜頭,取熱拄所著毒處。
又方:麝香大蒜
右二味,合搗,以羊脂和,著小筒中帶,欲用,取傅瘡上。
又方:
雄黃 朱砂 恆山各等分
右三味,取五月五日日中時,令童子合之,取傅瘡上。
治石蛭方:山水中陰濕草木上石蛭著人,則穿嚙人肌膚,行人肉中,浸淫墳起,如蟲行道之狀。
凡行山路草木中,常以臘月豬膏和盥塗腳經及足趾間趺上,及著鞋襪,蛭不得著人也。已著者,灸斷其道即愈。
治水毒方:
論曰:凡山水有毒蟲,人涉水,中人似射工而無物。其診法:初得之惡寒,微似頭痛,目眶疼,心中煩懊,四肢振焮,腰背百節皆強,兩膝痛;或翕翕而熱,但欲睡,旦醒暮劇,手足逆冷至肘膝,二三日腹中生蟲,食人下部,肛中有瘡,不痛不癢,令人不覺。不急治,過六七日,下部出膿潰;蟲上食人五臟,熱盛毒煩,下利不禁,八九日雖良醫不能治矣。覺得之,急早視其下部,若有瘡正赤如截肉者,陽毒,最急;若瘡如鯉魚齒者,為陰毒,猶小緩。要皆殺人,不過二十日也。欲知是中水與非者,當作五六升湯,以小蒜五升,□咀,投湯中,消息勿令大熱,去滓,以浴之。是水毒,身體當發赤斑;無異者非也,當以他病治之。
治人忽中水毒,手足指冷,或至肘膝者方:
吳茱萸一升 生薑切,一升半 犀角 升麻 橘皮各二兩 烏梅十四枚
右六味,□咀,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分二服。
又方:
浮萍草曝乾,為末,酒服方寸匕。
又方:
取梅若桃葉,搗絞取汁三升許,或乾以少水絞取汁飲之。小兒不能飲,以汁傅乳頭飲之。
又方:
搗蒼耳汁,服一升;又以綿裹杖,沾汁導下部,日三#5,瘥。
又方:
搗蓼一把,以酒和,絞取汁一升飲之,不過三服瘥。《外臺》、《肘後》作梨葉。
又方:
搗藍一把,水解,以塗浴面目身體令遍。
又方:
搗蛇莓根為末,水飲之,并導下部;生者用汁。凡夏月行,常多賫此藥屑。入水,以方寸匕投水上流,無所畏,又辟射工。凡洗浴,以少許投水盆中,即無毒。
治貓鬼野道病,歌哭不自由方:
五月五日自死赤蛇燒作灰,以井花水服方寸匕,日一。針灸方見別卷中。
又方:
臘月死貓兒頭燒灰,水服一錢匕,日二。
治貓鬼,眼見貓狸及耳雜有所聞方:
相思子 蓖麻子 巴豆各一枚 朱砂末 蠟各四銖
右五味,合搗為丸。先取麻子許大含之;即以灰圍患人,前頭著一斗灰火,吐藥火中沸,即畫火上作十字,其貓鬼并皆死矣。
治蜘蛛咬毒方:
人尿傅;又油淀傅;又炮薑貼之;又猢孫屎傅之。
又方:
烏麻油和胡粉如泥,塗上,乾則易之。
治馬嚙人及踏人作瘡,毒腫熱痛方:
馬鞭梢二寸 長鼠屎二七枚
右二珠,合燒為末,以豬膏和塗之,立愈。《外臺方》云:治遂成瘡爛,經久不愈者。《肘後方》云:用馬鞭皮燒末,豬膏和塗。
治馬嚙人陰卵脫出方:
推內入,以桑皮細作錢縫之,破烏鷄取肝,細到以封之。且忍,勿小便,即愈。
治犬馬嚙,及馬骨刺傷人,及馬血入舊瘡中方:
取灰汁,熱漬瘡,常令汁器有火。
數易汁,勿令爛人肉,三數日漬之。有腫者,炙石熨之,日二,消止。
治馬血入瘡中方:
服人糞如鷄子大,復以糞傅瘡上。
又方:
取婦人月水傅之,神良。
治訂死馬,馬骨傷人、毒攻欲死方:
便取馬腸中屎以塗之,大良。《外臺方》云:取其屎燒灰,服方寸匕。
治馬汗、馬毛入人瘡中,腫痛欲死方:
以水漬瘡,數易水便愈;又以石灰傅之。
又方:
飲醇酒、取醉即愈。
又方:
燒鷄毛作末,以酒服方寸匕。
又方:
以沸揚令得所浸洗之,取瘥。
論曰:凡春末夏初,犬多發狂,必誡小弱持杖以預防之。防而不免者,莫出於灸,百日之中一日不闕者,方得免難。若初見瘡瘥痛定,即言平復者,此最可畏,大禍即至,死在旦夕。
凡狂犬咬人著訖,即令人狂,精神已別,何以得知?但看灸時,一度火下,即覺心中醒然,惺惺了了,方知咬已即狂。是以深須知此。此病至重,世皆輕之,不以為意,坐是死者,常年有之。吾初學醫,未以為業,有人遭此,將以見問,吾了不知報答。是以#6經吾手而死者不一。自此銳意學之,一解已來,治者皆愈,方知世無良醫,枉死者半,此言非虛。故將來學者非止此法,餘一方皆須沉思,留心作意,殷勤學之,乃得通曉,莫以初解一兩種法,即謂知訖,極自誤也。聊因方末申此一二,古悶不盡意耳。
又曰:凡猘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得免耳。每到七日輒當搗韭汁,飲一二升,又當終身禁食犬肉、蠶蛹,食此則發,死不可救矣。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但於飯下蒸魚、及於肥器中食便發。不宜飲酒,能過一年乃佳。《集驗方》云:若重發者,生食蟾蜍膾,絕良;亦可燒炙食之,必#7令其人知。初得嚙毒便為之,則於后不發也。
治猘犬毒方:
頭髮 猬皮各等分
右二味燒灰,水和飲一杯;口噤者,折齒內藥。
又方:
搗地榆絞取汁,塗瘡。無生者可取乾者,以水煮汁飲之;亦可為末,服方寸匕,日三,兼傅上,過百日止。
又方:
搗韭,絞取汁,飲一升,日三,瘡愈止。亦治愈後復發者。
又方:
刮虎牙若骨,服方寸匕。《小品方》云:刮狼牙或虎骨末服。已發狂如猘犬者,服即愈。
又方:
燒虎骨傅瘡,及熨;又微熬杏仁,搗研,取汁服之,良;又取燈盞殘油灌瘡口。此皆禁酒、豬肉、魚、生菜。
又方:
用韭根故梳二枚,以水二升,煮取一升,頓服。
又方:
桃東南枝白皮一握,水二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吐出犬子。
又方:
取猘犬腦傅上,後不復發。
又方:
蝦蟆灰,粥飲服之。
又方:
服莨菪子七枚,日一。
又方:
梅子末,酒服之。
又方:
以豆醬清塗之,日三四。
治狂犬嚙人方:
蛇脯一枚,炙,去頭,搗末,服五分匕,日三。
又方:
搗莨菪根,和鹽傅,日三。
又方:
青布浸汁,服三升。
又方:
飲驢尿一二升。
治凡犬嚙人方:
熬杏仁五合令黑,碎研成膏,傅之。
又方:
取竈中熱灰,以粉瘡中,帛裹擊之。
又方:
燒自死蛇一枚令焦,為末,內瘡孔中。
又方:
鼠屎為末,以臘月豬膏和傅之。《外臺方》云:用鼠一枚,豬膏煎傳之。
又方:
飲生薑汁一升。《小品方》云:治狂犬咬。韭汁亦佳。《外臺方》云:亦治已瘥後復發者。
又方:
水洗瘡任血出,勿止之。水洗不住,取血自止,以綿裹之,瘥。
又方:
以沸湯和灰,壅瘡上。
又方:
燒犬尾為末,傅瘡,日三。
又方:
以頭垢少少內瘡中。
又方:
火炙蠟以灌瘡中。
又方:
以熱牛屎塗之,佳。
又方:
以苦酒和灰塗瘡中。
治小兒狗噴方:
月一日,以水一升灌之,勿令狗主打狗;若月盡,日三升水灌之。
灸法:
凡猘犬所嚙,未盡其惡血毒者,灸上一百壯;已後當日灸一壯;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禁飲酒及豬犬肉。
治豬嚙方:
松脂煉作餅,上貼之。
又方:
屋霤中泥塗。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七十六竟
#1三日:影宋刻本作『日三』。
#2即:影宋刻本作『急』 。
#3并:原作『升』,據影宋刻本改。
#4各七兩:影宋刻本作『各一兩』。
#5日三:影宋刻本作『日二過』。
#6是以:原作『以是』,據影宋刻本乙正。
#7必:影宋刻本作『不必』。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七十七
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閣校理林億等校正
備急方
被打及諸傷損第三論方
論曰:凡被打損,血悶搶心,氣絕不能言,可擘開口尿中,令下咽即醒;又墮車落馬,及車輾、木打已死者,以死人安著,以手袖掩其口鼻眼上,一食頃活,眼開,與熱小便二升。
治被打擊頭眼青腫方:
炙肥豬肉令熱□上。《肘後方》云:治血聚皮膚間不消散者。
又方:
牆上朽骨,唾於石上研磨塗之,乾即易。
又方:
炙豬肝貼之。
又方:
新殺羊肉乘熱封之。
又方:
大豆黃為末,水和塗之。
治被打傷破,腹中有瘀血方:
蒲黃一升 當歸 桂心各二兩
右三味,治下篩,以酒服方寸匕,日三夜一。
又方:
劉寄奴 延胡索 骨碎補各一兩
右三味,□咀,以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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