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迎,則服之。三公助祭者亦服之。
鷩冕,服七章。衣,華蟲、火、宗彝三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侯、伯初受冊,執贄,入朝,祭,親迎,則服之。
毳冕,服五章。衣,宗彝、藻、粉米三章,裳黼、黻二章。子、男初受冊,執贄,入朝,祭,親迎,則服之。
〈礻黹〉冕,服三章。正三品已下,從五品已上,助祭則服之。
自王公已下服章,皆繡為之。祭服冕,皆簪導、青纊充耳。玄衣,纁裳,白紗內單,黼領,〈礻黹〉青褾、襈、裾。革帶,鉤〈角枼〉,大帶,朱韍,劔,佩,綬,韈,赤舄。
爵弁,玄纓無旒,從九品已上,助祭,則服之。其制服簪導,玄衣,纁裳無章,白絹內單,青領、褾、襈、裾,革帶,大帶,爵韠,韈,赤履。
武弁,平巾幘,諸武職及侍臣通服之。侍臣加金璫附蟬,以貂為飾,侍左者左珥,右者右珥。
遠遊三梁冠,黑介幘,諸王服之。
進賢冠,黑介幘,文官服之。從三品已上三梁,從五品已上兩梁,流內九品已上一梁。
法冠,一名獬豸冠,鐵為柱,其上施珠兩枚,為獬豸角形。法官服之。
高山冠,謁者服之。
却非冠,門者及禁防伺非服之。
黑介幘,平巾黑幘,應服者,並上下通服之。庖人則綠幘。
白帢,白紗單衣,烏皮履,上下通服之。
委貌冠,未冠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皆深衣,青領,烏皮履。國子太學四門生服之。
朝服,冠,幘,簪導,白筆,絳紗單衣,白紗內單,皂領、袖,皂襈,革帶,鉤〈角枼〉,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韈,舄,綬,劔,佩。從五品已上,陪祭、朝饗、拜表,凡大事則服之。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去劔、佩、綬,餘並同。自餘公事,皆從公服。
冠,幘,簪導,絳紗單衣,革帶,鉤〈角枼〉,假帶,方心,韈,履,紛,鞶囊。從五品已上服之。
絳褠衣公服,流外五品已下、九品已上服之。
綬,王,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純朱質,纁文織,長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公,玄朱綬,四采,玄赤縹紺,純朱質,玄文織,長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侯、伯,青朱綬,四采,青赤白縹,純朱質,青文織,長一丈六尺,百八十首,廣八寸。子、男,素朱綬,三采,青赤白,純朱質,白文織成,一丈四尺,百四十首,廣七寸。正、從一品,綠綟綬,四采,綠紫黃赤,純綠質,長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從三品已上,紫綬,三采,紫黃赤,純紫質,長一丈六尺,百八十首,廣八寸。銀青光祿大夫,朝議大夫及正、從四品,青綬,三采,青白紅,純青質,長一丈四尺,百四十首,廣七寸。正、從五品,墨綬,二采,青紺,純紺質,長一丈二尺,百首,廣六寸。自王公已下,皆有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正、從一品,施二玉環,已下不合。其有綬者則有紛,皆長六尺四寸,廣二寸四分,各隨其綬色。
鞶囊,二品已上金縷,三品金銀縷,四品及開國男銀縷,五品綵縷。官無綬者,則不合劔佩。一品及五等諸侯,並佩山玄玉。五品已上,佩水蒼玉。
年高致仕及以理去官,被召謁見,皆服前官從省服。州郡秀孝,試見之日,皆假進賢一梁冠,絳公服。
隱居道素之士,被召入謁見者,黑介幘,白單衣,革帶,烏皮履。
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大將軍、領左右大將軍,並武弁,絳朝服,劔,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紫衫,大口袴褶,金玳瑁裝兩襠甲。唯左右武衛大將軍執赤檉杖。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將軍、領左右將軍、左右監門衛將軍、太子左右衛、左右宗衛、左右內等率、左右監門郎將及諸副率,並武弁,絳朝服,劔,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紫衫,大口袴,金裝兩襠甲。唯左右武衛將軍、太子左右宗衛率,執白檀杖。
直閤將軍、直寢、直齋、太子直閤,武弁,絳朝服,劔,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絳衫,大口袴褶,銀裝兩襠甲。
皇后首飾,花十二樹。皇太子妃,公主,王妃,三師、三公及公夫人,一品命婦,並九樹。侯夫人,二品命婦,並八樹。伯夫人,三品命婦,並七樹。子夫人,世婦及皇太子昭訓,四品已上官命婦,並六樹。男夫人,五品命婦,五樹。女御及皇太子良娣,三樹。
皇后褘衣,青紗內單,黼領,羅縠褾、襈,蔽膝,大帶,以青衣,革帶,青韈、舄,白玉佩,玄組、綬。祭及朝會,凡大事則服之。
鞠衣,黃羅為之。其蔽膝、大帶及衣、革帶、舄,隨衣色。餘與褘衣同,唯無雉。親蠶則服之。
青衣,青羅為之,制與鞠衣同。去花、大帶及佩綬。以禮見皇帝,則服之。
朱衣,緋羅為之,制如青衣。宴見賔客則服之。
皇太后服與皇后同。皇太后璽,不行用,若封令書,則用宮官之印。
皇后璽,不行用,若封令書,則用內侍之印。
皇太子妃褕翟,青紗內單,黼領,羅縠褾、襈,蔽膝,大帶,以青衣,革帶,青韈、舄,瑜玉佩,純朱綬。助祭朝會,凡大事則服之。亦有鞠衣。
皇太子妃璽,不行用,若封書,則用典內之印。
公主,王妃,三師、三公及公侯伯夫人,服褕翟。助祭朝會,凡大事則服之。亦有鞠衣。
子、男夫人,服闕翟。助祭朝會,凡大事則服之。亦有鞠衣。
諸王、公、侯、伯、子、男之母,與妃、夫人同。其郡縣君,各視其夫及子。若郡縣君品高及無夫、子者,準品。
嬪及從三品已上官命婦,青服。助祭朝會,凡大事則服之。亦有鞠衣。
世婦及皇太子昭訓,從五品已上官命婦,服青服。助祭從蠶朝會,凡大事則服之。
女御及皇太子良媛,朱服。助祭從蠶朝會,凡大事則服之。
六尚,朱絲布公服。助祭從蠶朝會,凡大事則服之。
六司、六典及皇太子三司、三典、三掌,青紗公服。助祭從蠶朝會,凡大事則服之。
佩綬,嬪同九卿,世婦及皇太子昭訓同五品,公主、王妃同諸王,三師、三公、五等國夫人及從五品已上官命婦,皆準其夫。無夫者準品。
定令訖。
高祖元正朝會,方御通天服,郊丘宗廟,盡用龍袞衣,大裘毳黹,皆未能備。至平陳,得其器物,衣冠法服,始依禮具。然皆藏御府,弗服用焉。百官常服,同於匹庶,皆著黃袍,出入殿省。高祖朝服亦如之,唯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蓋取於便事。及大業元年,煬帝始詔吏部尚書牛弘、工部尚書宇文愷、兼內史侍郎虞世基、給事郎許善心、儀曹郎袁朗等,憲章古制,創造衣冠,自天子逮于胥皁,服章皆有等差。若先所有者,則因循取用,弘等議定乘輿服,合八等焉。
大裘冕之制,案周禮,大裘之冕,無旒。三禮衣服圖:「大裘而冕,王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之服。」至秦,除六冕,唯留玄冕。漢明帝永平中,方始創制。董巴志云:「漢六冕同制,皆闊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於是遂依此為大裘冕制,青表,朱裏,不施旒纊,不通於下。其大裘之服,案周官注「羔裘也」。其制,準禮圖,以羔正黑者為之,取同色繒以為領袖。其裳用纁,而無章飾,絳韈,赤舄。祀圓丘、感帝、封禪、五郊、明堂、雩、蜡,皆服之。
袞冕之制,案禮玉藻「十有二旒」。大戴禮云:「冕而加旒,以蔽明也,琇纊塞耳,以蔽聦也。」又禮含文嘉:「前後邃延,不視邪也,加以黈纊,不聽讒也。」三王之冕,旣不通制,故夫子云:「行夏之時,服周之冕。」今以采綖貫珠,為旒十二。邃延者,出冕前後而下垂之,旒齊於髆,纊齊於耳,組為纓,玉笄導。其為服之制,案釋名云「袞,卷也」,謂畫龍於上也。是時虞世基奏曰:
後周故事,升日月於旌旗,乃闕三辰,而章無十二。但有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乃與三公不異。開皇中,就裏欲生分別,故衣重宗彝,裳重黼黻,合重二物,以就九章,為十二等。但每一物,上下重行。袞服用九,鷩服用七,今重此三物,乃非典故。且周氏執謙,不敢負於日月,所以綴此三象,唯施太常,天王袞衣,章乃從九。但天子譬日,德在照臨,辰為帝位,月主正后,負此三物,合德齊明,自古有之,理應無惑。周執謙道,殊未可依,重用宗彝,又乖法服。
今準尚書:「予欲觀古人之服,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具依此,於左右髆上為日月各一,當後領下而為星辰,又山、龍九物,各重行十二。又近代故實,依尚書大傳:「山龍純青,華蟲純黃,作會;宗彝純黑,藻純白,火純赤。」以此相間,而為五采。鄭玄議已自非之,云:「五采相錯,非一色也。」今並用織成於繡,五色錯文。準孔安國,衣質以玄,加山、龍、華蟲、火、宗彝等,並織成為五物;裳質以纁,加藻、粉米、黼、黻之四。衣裳通數,此為九章,兼上三辰,而備十二也。衣褾、領上各帖升龍,漢、晉以來,率皆如此。旣是先王法服,不可乖於夏制,徵而用之,理將為允。
墨敕曰:「可。」承以單衣。又案董巴輿服志宗廟冕服云:「絳領、袖為內單衣。」又車服雜記曰:「天子釋奠、郊祭而單衣,以絳緣。」今用白紗為內單,黼領,絳褾,青裾及襈。革帶,玉鉤〈角枼〉,大帶朱裏,紕其外。紐約用組,上加朱韍。又案說文:「韠,韍也。所以蔽前。」禮記曰:「有虞氏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鄭玄曰:「冕之韍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湯至周,增以文飾。」禮記曰:「君朱韠。」鄭曰:「韠象裳色。」今依白武通注,以蔽裳前,上闊一尺,象天數也;下闊二尺,象地數也;長三尺,象三才也;加龍章山火,以備三代之法也。於是制袞冕之服,玄衣,纁裳,合九章為十二等。白紗內單,黼領,青褾、襈。革帶,玉鉤〈角枼〉,大帶,韍,鹿盧玉具劔,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大、小綬。朱韈,赤舄,舄飾以金。宗廟、社稷、籍田、方澤、朝日、夕月、遣將授律、征還飲至、加元服、納后、正冬受朝、臨軒拜爵,皆服之。
通天冠之制,案董巴志:「冠高九寸,形正豎,頂少邪却,後乃直下為鐵卷梁,前有高山。」故禮圖或謂之高山冠也。晉起居注,成帝咸和五年,制詔殿內曰:「平天、通天冠,並不能佳,可更修理之。」雖在禮無文,故知天子所冠,其來久矣。又徐氏輿服注曰:「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幘,金博山。」徐爰亦曰:「博山附蟬,謂之金顏。」今制依此,不通於下,獨天子元會臨軒服之。其服絳紗袍,深衣制,白紗內單,皁領、褾、裾、襈,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其劔、佩、綬、舄、革帶,皆與上同。元冬饗會、諸祭還,則服之。四時視朔,則內單、領、襈,各隨其方色。唯秋方色白,以綠代之。
遠遊冠之制,案漢雜事曰:「太子諸王服之。」故淮南子曰「楚莊王冠通梁,組纓。」注云:「通梁,遠遊也。」晉令:「皇太子諸王,給遠遊冠。」徐氏雜注曰:「天子雜服,遠遊五梁。太子諸王三梁。」董巴志曰:「制如通天,有展筩,橫之幘上。」今制依此,天子加金博山,九首,施珠翠,黑介幘,金緣,以承之。翠緌纓,犀簪導。太子親王加金附蟬,宗室王去附蟬,並不通於庶姓。其乘輿遠遊冠服,白紗單衣,承以裙襦,烏皮履。拜山陵則服之。
武弁之制,案徐爰宋志,謂籠冠是也。禮圖曰:「武士服之。」董巴輿服志云:「諸常侍、內常侍,加黃金附蟬、毦尾,謂之惠文冠。」今制,天子金博山,三公已上玉冠枝,四品已上金枝。侍臣加附蟬,毦豐貂,文官七品已上毦白筆,八品已下及武官,皆不毦筆。其乘輿武弁之服,衣、裳、綬如通天之服。講武、出征、四時蒐狩、大射、禡、類、宜社、賞祖、罰社、纂嚴,皆服之。
弁之制,案五經通義:「高五寸,前後玉飾。」詩云:「璯弁如星。」董巴曰:「以鹿皮為之。」尚書顧命:「四人綦弁,執戈。」故知自天子至于執戈,通貴賤矣。魏臺訪議曰:「天子以五采玉珠十二飾之。」今參準此,通用烏漆紗而為之。天子十二琪,皇太子及一品九琪,二品八琪,三品七琪,四品六琪,五品五琪,六品已下無琪。唯文官服之,不通武職。案禮圖,有結纓而無笄導。少府少監何稠,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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