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 - 卷二 帝紀第二

作者: 魏徵 等編9,808】字 目 录

濟二科舉人。

九月己丑,漢王諒師遇疾疫而旋,死者十八九。庚寅,敕舍客無公驗者,坐及刺史、縣令。辛卯,至自仁壽宮。

冬十一月甲戌,上親錄囚徒。癸未,有事於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國、夏州總管、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誅。是月,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有二所。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賜百官。二月己亥,晉王廣來朝。辛丑,以并州總管長史宇文〈弓弓攵〉為朔州總管。甲寅,幸仁壽宮。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內附。達頭可汗犯塞,遣行軍總管史萬歲擊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國、尚書左僕射、齊國公高熲坐事免。辛亥,上柱國、皖城郡公張威卒。甲寅、上柱國、城陽郡公李徹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為吏部尚書。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為啟人可汗,築大利城處其部落。庚子,以朔州總管宇文〈弓弓夂〉為代州總管。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藍可汗為部下所殺。丁丑,星隕於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上在仁壽宮。突厥、高麗、契丹並遣使貢方物。癸亥,以代州總管宇文〈弓弓攵〉為吳州總管。

二月己巳,以上柱國崔弘度為原州總管。丁丑,無雲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軍總管張衡討平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晉王廣為行軍元帥,擊破之。乙亥,天有聲如瀉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八月,老人星見。

九月丁未,至自仁壽宮。癸丑,吳州總管楊异卒。

冬十月己未,太白晝見。乙丑,皇太子勇及諸子並廢為庶人。殺柱國、太平縣公史萬歲。己巳,殺左衛大將軍、五原郡公元旻。

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京師大風雪。以晉王廣為皇太子。

十二月戊午,詔東宮官屬不得稱臣於皇太子。辛巳,詔曰:「佛法深妙,道教虛融,咸降大慈,濟度群品,凡在含識,皆蒙覆護。所以雕鑄靈相,圖寫真形,率土瞻仰,用申誠敬。其五嶽四鎮,節宣雲雨,江、河、淮、海,浸潤區域,並生養萬物,利益兆人,故建廟立祀,以時恭敬。敢有毀壞偷盜佛及天尊像、嶽鎮海瀆神形者,以不道論。沙門壞佛像,道士壞天尊者,以惡逆論。」

仁壽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以尚書右僕射楊素為尚書左僕射,納言蘇威為尚書右僕射。丁酉,徙河南王昭為晉王。突厥寇恒安,遣柱國韓洪擊之,官軍敗績。以晉王昭為內史令。辛丑,詔曰:「君子立身,雖云百行,唯誠與孝,最為其首。故投主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代俗之徒,不達大義,至於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興言念此,每深愍歎!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止墳塋,獨在其外。自今已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蝕之。辛巳,以上柱國獨孤楷為原州總管。

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為揚州總管。

夏四月,以淅州刺史蘇孝慈為洪州總管。

五月己丑,突厥男女九萬口來降。壬辰,驟雨震雷,大風拔木,宜君湫水移於始平。

六月癸丑,洪州總管蘇孝慈卒。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風俗。乙丑,詔曰:「儒學之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升之於朝,任之以職,故能贊理時務,弘益風範。朕撫臨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賢雋之人。而國學冑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範,才任國用。良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簡省,明加獎勵。」於是國子學唯留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其日,頒舍利於諸州。

秋七月戊戌,改國子為太學。

九月癸未,以柱國杜彥為雲州總管。

十一月己丑,有事於南郊。壬辰,以資州刺史衛玄為遂州總管。

二年春二月辛亥,以邢州刺史侯莫陳穎為桂州總管,宗正楊祀為荊州總管。

三月己亥,幸仁壽宮。壬寅,以齊州刺史張喬為潭州總管。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詔內外官各舉所知。戊子,以原州總管獨孤楷為益州總管。

八月己巳,皇后獨孤氏崩。

九月丙戌,至自仁壽宮。壬辰,河南、北諸州大水,遣工部尚書楊達賑恤之。乙未,上柱國、襄州總管、金水郡公周搖卒。隴西地震。

冬十月壬子,曲赦益州管內。癸丑,以工部尚書楊達為納言。

閏月甲申,詔尚書左僕射楊素與諸術者刊定陰陽舛謬。己丑,詔曰:「禮之為用,時義大矣。黃琮蒼璧,降天地之神,粢盛牲食,展宗廟之敬,正父子君臣之序,明婚姻喪紀之節。故道德仁義,非禮不成,安上治人,莫善於禮。自區宇亂離,綿歷年代,王道衰而變風作,微言絕而大義乖,與代推移,其弊日甚。至於四時郊祀之節文,五服麻葛之隆殺,是非異說,踳駁殊塗,致使聖教凋訛,輕重無準。朕祗承天命,撫臨生人,當洗滌之時,屬干戈之代。克定禍亂,先運武功,刪正彝典,日不暇給。今四海乂安,五戎勿用,理宜弘風訓俗,導德齊禮,綴往聖之舊章,興先王之茂則。尚書左僕射、越國公楊素,尚書右僕射、邳國公蘇威,吏部尚書、奇章公牛弘,內史侍郎薛道衡,祕書丞許善心,內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達古今,或器推令望,學綜經史。委以裁緝,實允僉議。可並修定五禮。」壬寅,葬獻皇后於太陵。

十二月癸巳,上柱國、益州總管蜀王秀廢為庶人。交州人李佛子舉兵反,遣行軍總管劉方討平之。

三年春二月己卯,原州總管、比陽縣公龐晃卒。戊子,以大將軍、蔡陽郡公姚辯為左武候大將軍。

夏五月癸卯,詔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但風樹不靜,嚴敬莫追,霜露旣降,感思空切。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宜令海內為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斷屠。」

六月甲午,詔曰:

禮云:「至親以期斷。」蓋以四時之變易,萬物之更始,故聖人象之。其有三年,加隆爾也。但家無二尊,母為厭降,是以父存喪母,還服于期者,服之正也。豈容期內而更小祥!然三年之喪而有小祥者,禮云:「期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以是之故,雖未再期,而天地一變,不可不祭,不可不除。故有練焉,以存喪祭之本。然期喪有練,於理未安。雖云十一月而練,乃無所法象,非期非時,豈可除祭。而儒者徒擬三年之喪,立練禫之節,可謂苟存其變,而失其本,欲漸於奪,乃薄於喪。致使子則冠練去絰,黃裏縓緣,絰則布葛在躬,粗服未改。豈非絰哀尚存,子情已奪,親疏失倫,輕重顛倒!乃不順人情,豈聖人之意也!故知先聖之禮廢於人邪,三年之喪尚有不行之者,至於祥練之節,安能不墜者乎?

禮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而大夫士之喪父母,乃貴賤異服。然則禮壞樂崩,由來漸矣。所以晏平仲之斬粗縗,其老謂之非禮,滕文公之服三年,其臣咸所不欲。蓋由王道旣衰,諸侯異政,將踰越於法度,惡禮制之害己,乃滅去篇籍,自制其宜。遂至骨肉之恩,輕重從俗,無易之道,隆殺任情。況孔子沒而微言隱,秦滅學而經籍焚者乎!有漢之興,雖求儒雅,人皆異說,義非一貫。又近代亂離,唯務兵革,其於典禮,時所未遑。夫禮不從天降,不從地出,乃人心而己者,謂情緣於恩也。故恩厚者其禮隆,情輕者其禮殺。聖人以是稱情立文,別親疏貴賤之節。自臣子道消,上下失序,莫大之恩,逐情而薄,莫重之禮,與時而殺。此乃服不稱喪,容不稱服,非所謂聖人緣恩表情,制禮之義也。

然喪與易也,寧在於戚,則禮之本也。禮有其餘,未若於哀,則情之實也。今十一月而練者,非禮之本,非情之實。由是言之,父存喪母,不宜有練。但依禮十三月而祥,中月而禫。庶以合聖人之意,達孝子之心。

秋七月丁卯,詔曰:

日往月來,唯天所以運序,山鎮川流,唯地所以宣氣。運序則寒暑無差,宣氣則雲雨有作,故能成天地之大德,育萬物而為功。況一人君于四海,睹物欲運,獨見致治,不藉群才,未之有也。是以唐堯欽明,命羲、和以居岳,虞舜叡德,升元、凱而作相。伊尹鼎俎之媵,為殷之阿衡,呂望漁釣之夫,為周之尚父。此則鳴鶴在陰,其子必和,風雲之從龍虎,賢哲之應聖明,君德不回,臣道以正,故能通天地之和,順陰陽之序,豈不由元首而有股肱乎?

自王道衰,人風薄,居上莫能公道以御物,為下必踵私法以希時。上下相蒙,君臣義失,義失則政乖,政乖則人困。蓋同德之風難嗣,離德之軌易追,則任者不休,休者不任,則衆口鑠金,戮辱之禍不測。是以行歌避代,辭位灌園,卷而可懷,黜而無慍,放逐江湖之上,沈赴河海之流,所以自潔而不悔者也。至於閭閻秀異之士,鄉曲博雅之儒,言足以佐時,行足以勵俗,遺棄於草野,堙滅而無聞,豈勝道哉!所以覽古而歎息者也。

方今區宇一家,煙火萬里,百胜乂安,四夷賔服,豈是人功,實乃天意。朕惟夙夜祗懼,將所以上嗣明靈,是以小心勵己,日慎一日。以黎元在念,憂兆庶未康,以庶政為懷,慮一物失所。雖求傅巖,莫見幽人,徒想崆峒,未聞至道。唯恐商歌於長夜,抱關於夷門,遠迹犬羊之間,屈身僮僕之伍。其令州縣搜揚賢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識治亂,究政教之本,達禮樂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舉。限以三旬,咸令進路。徵召將送,必須以禮。

八月壬申,上柱國、檢校幽州總管、落叢郡公燕榮以罪伏誅。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甲子,以營州總管韋沖為民部尚書。

十二月癸酉,河南諸州水,遣納言楊達賑恤之。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甲子,幸仁壽宮。乙丑,詔賞罰支度,事無巨細,並付皇太子。

夏四月乙卯,上不豫。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有星入月中,數日而退。長人見於鴈門。

秋七月乙未,日青無光,八日乃復。己亥,以大將軍段文振為雲州總管。甲辰,上以疾甚,卧於仁壽宮,與百僚辭訣,並握手歔欷。丁未,崩於大寶殿,時年六十四。遺詔曰:

嗟乎!自昔晉室播遷,天下喪亂,四海不一,以至周、齊,戰爭相尋,年將三百。故割疆土者非一所,稱帝王者非一人,書軌不同,生人塗炭。上天降鑒,爰命於朕,用登大位,豈關人力!故得撥亂反正,偃武修文,天下大同,聲教遠被,此又是天意欲寧區夏。所以昧旦臨朝,不敢逸豫,一日萬機,留心親覽,晦明寒暑,不憚劬勞,匪曰朕躬,蓋為百姓故也。王公卿士,每日闕庭,刺史以下,三時朝集,何嘗不罄竭心府,誡敕殷勤。義乃君臣,情兼父子。庶藉百僚智力,萬國歡心,欲令率土之人,永得安樂,不謂遘疾彌留,至於大漸。此乃人生常分,何足言及!但四海百姓,衣食不豐,教化政刑,猶未盡善,興言念此,唯以留恨。朕今年踰六十,不復稱夭,但筋力精神,一時勞竭。如此之事,本非為身,止欲安養百姓,所以致此。

人生子孫,誰不愛念,旣為天下,事須割情。勇及秀等,並懷悖惡,旣知無臣子之心,所以廢黜。古人有言:「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於父。」若令勇、秀得志,共治家國,必當戮辱徧於公卿,酷毒流於人庶。今惡子孫已為百姓黜屏,好子孫足堪負荷大業。此雖朕家事,理不容隱,前對文武侍衛,具已論述。皇太子廣,地居上嗣,仁孝著聞,以其行業,堪成朕志。但令內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治天下,朕雖瞑目,何所復恨。

但國家事大,不可限以常禮。旣葬公除,行之自昔,今宜遵用,不勞改定。凶禮所須,纔令周事。務從節儉,不得勞人。諸州總管、刺史已下,宜各率其職,不須奔赴。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後帝,沿革隨時。律令格式,或有不便於事者,宜依前敕修改,務當政要。嗚呼,敬之哉!無墜朕命!

乙卯,發喪。河間楊柳四株無故黃落,旣而花葉復生。

八月丁卯,梓宮至自仁壽宮。丙子,殯于大興前殿。

冬十月己卯,合葬於太陵,同墳而異穴。

上性嚴重,有威容,外質木而內明敏,有大略。初,得政之始,群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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