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 -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作者: 魏徵 等編5,728】字 目 录

化及之反也,元楷隨至河北,將歸長安。至滏口,遇盜攻掠,元楷僅以身免。崔氏為賊所拘,賊請以為妻,崔氏謂賊曰:「我士大夫女,為僕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為賊婦,終必不能。」群賊毀裂其衣,形體悉露,縛於牀簀之上,將凌之。崔氏懼為所辱,詐之曰:「今力已屈,當聽處分,不敢相違,請解縛。」賊遽釋之。崔因著衣,取賊佩刀,倚樹而立曰:「欲殺我,任加刀鋸。若覓死,可來相逼!」賊大怒,亂射殺之。元楷後得殺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稱婦人之德,皆以柔順為先,斯乃舉其中庸,未臻其極者也。至於明識遠圖,貞心峻節,志不可奪,唯義所在,考之圖史,亦何世而無哉。蘭陵主質邁寒松,南陽主心踰匪石,洗媼、孝女之忠壯,崔、馮二母之誠懇,足使義勇慚其志烈,蘭玉謝其貞芳。襄城、華陽之妃,裴倫、元楷之婦,時逢艱阻,事乖好合,甘心同穴,顛沛靡它。志勵冰霜,言踰皎日,雖詩詠共姜之自誓,傳述伯姬之守死,其將復何以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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