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伍廷芳(1842~1922)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后改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洋务运动开始后,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主持修订法律,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先进主张。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迫清室退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省长。陈炯明叛变时,因惊愤成疾,逝世于广州。 译者简介李欣,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语言学和翻译研究,曾翻译出版《元代陶瓷艺术》、《中国招幌》、《西方所了解的中国画家》、《剑桥国际英语词典》等作品。
内容简介
在美国,人们并不急于做官。有才华有能力的,有商业头脑的大有人在,他们有各种办法在各自的事业中出人头地。他们能够轻易获得既有财富又有影响的地位,所以这些人不想从政。然而,不能就此推断说美国的政府官员是没有才干的。相反,我可以用自己的经历愉快地证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不仅高效,而且从整体上说,他们同欧洲各国政府的官员旗鼓相当。当然,考虑到领取的不多的薪水,无力劝说特别杰出的人士接受官位,这一点也不足为奇。我认识几个内阁大臣,他们在任职两三年后,不得不辞职重操旧业,据说总统千辛万苦地想找到能人干将来接替他们。这些说法不适用于总统,并不是因为总统的薪水丰厚,因为比起欧洲国王和皇帝的所得实在少得可怜,而是因为这个职位,远远高于其他任何职位,是人民所能馈赠的最丰厚的礼物。从来不曾听说有人拒绝总统的提名。我相信不管提供给谁,他都会欣然接受。我在美国同一些人交谈过,他们告诉我,他们显然是白宫的继承人,他们也的确是,因为正如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王储是王位的继承人,他们是总统职位的合法候选人。曾经有一位女士也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虽然她获得的票数不多。对于现行的法律和宪法,美国人是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这件事令我感慨。上至总统下至小贩,人人遵守,无一例外。然而有时太拘泥法律,反倒困难重重。让我举一例说明。根据宪法第一条第六项,"参议员或众议员在竞选期间不得担任将要成立的美国政府的文职工作,也不得在这段时间内增加工资。"某一位参议员被总统任命加入内阁,而正巧那个机构在他任职参议院时所发的薪水提高了,所以按规定他只能领取他成为参议员之前的薪水,他无权享受他在参议院期间国会批准的加薪,尽管当时他丝毫不知道这场加薪会影响到他的收入。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是罕见独特的。外国人谈到中国的不同省份时常犯一个错误,让我通过纠正这个错误来说明我的观点。西方作家普遍认为中国的每个省都是自治的,地方政府独立行动,无视北京政府的命令。然而事实上,民国建立之前,所有地方政府的官员均由北京政府任命或批准,按皇帝指令,可以随时更换或免除总督或省长,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开展任何重大事务。这同美国的各州比起来如何?每个美国人都夸耀说他那个州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每个州的州长以下的所有官员都是老百姓选出来的。每个州都设立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立法机构,它也是通过大众选举而产生的。州政府具有极大的、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