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16) ,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而后哭(17) ,满坎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18) ,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19) ,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20) 、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差通,垄虽凡山陵(21) 。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22) ,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23) 、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24);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25)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26)。”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27) ,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于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28) ,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29) ,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30)。”
[ 注释]
(1) 节葬是墨子针对当时统治者耗费大量钱财来铺张丧葬而提出的节约主张。墨子认为,厚葬久丧不仅浪费了社会财富,而且还使人们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并且影响了人口的增长。这不仅对社会有害,而且也不符合死者的利益和古代圣王的传统,因而必须加以废止。本篇原有三篇,现存一篇。(2) “辟”通“譬”。(3) 第二个“智”通“知”。下同。(4) “传”为“傅”字之误,铺展。(5) “屋”通“幄”。(6) “梴”同“筵”。(7) “满意”与“懑抑”同音义通。(8) “送”为“殉”字之误。(9) “秩”为“迭”之假借字。(10) “陬”即“皱”。(11) “扶”为“覆”之假借字。(12) “仞”为“忍”字之假借字。下同。(13) 第一个“弟”通“悌”。(14) “内续奚吾”为“内积謑诟”之误。(15) “睘”同“还”。(16) “参”同“叁”。(17) “◆”为“窆”的借音字。(18) “土”为“掘”字之误。(19) “阓”为“鞼”之假借字。“操”为“累”之误。(20) “大鞅万领”疑为“衣衾万领”之误。(21) “虽”为“雄”字之误。“凡”为“兄”字之误,即“况”。(22) “乡”通“向”。(23) “请”通“诚”。(24) “政”通“正”。(25) “择”为“释”字之误。(26) “义”为“宜”。(27) “炎”为“啖”字之误。(28)“菹”通“沮”。(29) “反”通“返”。(30) “此者”应为“者此”。[ 白话]
墨子说道:“仁者为天下谋划,就象孝子给双亲谋划一样没有分别。”现在的孝子为双亲谋划,将怎么样呢?即是:双亲贫穷,就设法使他们富裕;人数少了,就设法使其增加;人多混乱,就设法治理。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也有力量不足、财用不够、智谋不足知,然后才罢了的。但没有人敢于舍弃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双亲办事的。象上面这三件事,孝子为双亲打算,已经如此了。即使仁者为天下谋划,也像这样。即是:天下贫穷,就设法使之富足;人民稀少,就设法使之增多;人多混乱,就设法治理。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也有力量不足、财用不够、智力不足知,然后才罢了的。但没有人敢舍弃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天下办事的。象上面这三件事,仁者为天下谋划,已经如此了。
到了往古三代圣王已死的今天,天下丧失了义。后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仁、义,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不仁、不义,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这两种人,言论相攻,行为相反,都说:“我是上法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们)言论相攻,行为相反,于是乎后世的君子都对二者的说法感到疑惑。如果一旦对二人的说法感到疑惑,那么姑且试着把他们的主张广泛地实施于治理国家和人民,从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丧在哪一方面能符合( “富、众、治”)三种利益。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仁的、义的,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勉励(他)去做。仁者将谋求在天下兴办它,设法宣扬而使百姓赞誉它,永不废弃。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不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将谋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废弃它,并使人们非难它,终身不去做。所以说兴起天下的大利,除去天下的公害,而使国家百姓不能得到治理的,从古至今还不曾有过。
从何知道是这样呢?现在天下的士君子们,对于厚葬久丧的是非利害,大多疑惑不定。所以墨子说道:“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姑且来考察一下现在效法执行厚葬久丧之人的言论,用以治理国家。”这种情况存在于王公大人有丧事者的家中,则说棺木必须多层,葬埋必须深厚,死者衣服必须多件,随葬的文绣必须繁富,坟墓必须高大。(这种情况)存在于匹夫贱民的家中,(则他们)也必竭尽家产。诸侯死了,使府库贮藏之财为之一空,然后将金玉珠宝装饰在死者身上,用丝絮组带束住,并把车马埋藏在圹穴中,又必定要多多制造帷幕帐幔、钟鼎、鼓、几筵、酒壶、镜子、戈、剑、羽旄、象牙、皮革,置于死者寝宫而埋掉,然后才满意。至于殉葬,天子、诸侯死后所杀的殉葬者,多的数百,少的数十;将军、大夫死后所杀的殉葬者,多的数十,少的数人。
居丧的方法,又将怎么样呢?即是:哭泣无时,不相更代,披缞系绖,垂下眼泪,住在(守丧期所住的)倚庐中,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又竞相强忍着不吃而任自己饥饿,衣服穿得单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劲,(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说:上层士人守丧,必须搀扶才能起来,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若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王公大人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上早朝;(使士大夫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开辟草木荒地和使仓库粮食充实;使农夫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早出晚归,耕作种植;使工匠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修造船、车,制作器皿;使妇女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早起晚睡,去纺纱绩麻织布。仔细计算厚葬之事,实在是大量埋掉钱财;计算长久服丧之事,实在是长久禁止人们去做事。财产已形成了的,掩在棺材里埋掉了;丧后应当生产的,又被长时间禁止。用这种做法去追求财富,就好象禁止耕田而想求收获一样。
所以,(用厚葬久丧)要使国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支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那么,丧期中的哀毁瘦损必定有制度规定了。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健,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说:上层士人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则他们饥饿缩食,又象这样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寒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胜数。这样就会大量地损害男女之间的交媾。以这种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剑刃而寻求长寿。人口增多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务,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听政治国;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从事生产。居上位的不能听政治国,刑事政务就必定混乱;在下位的不能从事生产,衣食之资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长求索而没有所得,不恭顺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长;做儿子的求索父母而没有所得,不孝的儿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没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乱他的君上。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出门就没有衣穿,回家就没有饭吃,内心积有耻辱之感,一起去做邪恶暴虐之事,多得无法禁止。因此盗贼众多而治安好的情况减少。倘使盗贼增多而治安不善,用这种做法寻求治理。就好象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厚葬久丧)而使国家治理的说法已是不可实现了。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禁止大国攻打小国,也许还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从前的圣王已离开人世,天下丧失了正义,诸侯用武力征伐。南边有楚、越二国之王,北边有齐、晋二国之君,这些君主都训练他们的士卒,用以在天下攻伐兼并、发令施政。大凡大国不攻打小国的缘故,是因为小国积贮多,城郭修固,上下和协,所以大国不喜欢攻打它们。如果小国没有积贮,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和协,所以大国就喜欢攻打它们。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事政务必定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积贮;如果人口减少,这样修城郭、沟渠的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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