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 齊楚 戰國策卷十

作者: 西刘向6,568】字 目 录

〔一三〕鮑本無「者」字。○補曰:疑當在「至」字下。

〔一四〕姚本「有」或作「又」。鮑本有,言欲得之。

〔一五〕鮑本若有使之,如恐弗及。〔一六〕鮑本「勝」作「滕」,「(上股下目)」,作「臀」。○字書無之,亦可作「股」,齊人。補曰:姚云,恐作「●」。札記丕烈案:姚校在上「田瞀」下,乃據高注。吳誤以當此「(上股下目)」字,亦有誤。但所改未是。

〔一七〕鮑本與「猝」同。〔一八〕姚本文敬交田子方,而敬段干木也。鮑本二人文侯師友。

〔一九〕鮑本求以此為孟嘗所取。正曰:為孟嘗取此人也。

孟嘗君舍人有與君之夫人相愛者孟嘗君舍人有與君之夫人〔一〕相愛〔二〕者。或以問〔三〕孟嘗君曰:「為君舍人而內與夫人相愛,亦甚不義矣,君其殺之〔四〕。」君曰:「睹貌而相悅者,人之情也,其錯〔五〕之勿言也。」

〔一〕鮑本夫人,姬媵之過稱,非其配也。與下十妃同。

〔二〕姚本愛,猶通也。

〔三〕姚本曾作「聞」。問,告。

〔四〕姚本傳曰,淫為大罰。故曰殺之。

〔五〕姚本錯,置。鮑本「錯」,「措」同也。

居期年,君召愛夫人者而謂之曰:「子與文游久矣,大官未可得,小官公又弗欲。衛君〔一〕與文布衣交〔二〕,請具車馬皮幣〔三〕,願君以此從衛君遊。」於〔四〕衛甚重。

〔一〕鮑本嗣君。

〔二〕鮑本言交於未貴時。

〔三〕姚本皮,鹿皮。幣,束帛也。鮑本皮,羔狐之屬。宗伯,孤執皮帛。正曰:羔乃生贄,狐皮無據。禮注,皮帛者,束帛而表以虎豹皮為飾。宗伯之制,恐難引以言此。

〔四〕鮑本「於」上補「舍人遊」三字。○

齊、衛之交惡〔一〕,衛君甚欲約天下之兵以攻齊。是人謂衛〔二〕君曰:「孟嘗君不知臣不肖,以臣欺君〔三〕。且臣聞齊、衛先君,刑馬壓羊〔四〕,盟曰:「齊、衛後世無相攻伐,有相攻伐者,令其命如此〔五〕。」今君約〔六〕天下之兵以攻齊,是足下倍先君盟約而欺孟嘗君也。願君勿以齊為心〔七〕。君聽臣則可;不聽臣,若臣不肖也〔八〕,臣輒以頸血湔足下衿〔九〕。」衛君乃止。

〔一〕姚本惡,不睦也。

〔二〕鮑本無「衛」字。○

〔三〕鮑本欺者,己不肖,而孟嘗言其賢也。

〔四〕姚本殺馬、羊,喢出其血,以相盟誓也。壓,亦殺也。鮑本殺馬歃其血,又壓羊殺之以盟,使諭者如此。

〔五〕姚本如此馬與羊也。

〔六〕姚本約,結。

〔七〕姚本無以伐齊為心。

〔八〕鮑本言或以此人為不肖。補曰:「若」疑「者」字訛。

〔九〕鮑本交衽也。齊人聞之曰:「孟嘗君可語〔一〕善為事矣,轉禍為功〔二〕。」〔三〕

〔一〕姚本集、劉作「謂」。鮑本言可與語。正曰:姚云,「語」,劉作「謂」,宜至「矣」字句。

〔二〕姚本不殺其舍人,是轉禍;使齊不伐,是為功?

〔三〕鮑本彪謂:周衰,禮義消亡,以若孟嘗者,為能愛士。愛則愛矣,然非禮之愛也。以若舍人者,為能強爭。強則強矣,然亦非義之強也。補曰:事亦可醜,而論著者以為美談邪!袁盎從史事類此。

孟嘗君有舍人而弗悅孟嘗君有舍人而弗悅〔一〕,欲逐之。魯連〔二〕謂孟嘗君曰:「猿獮猴錯木據水〔三〕,則不若魚鱉〔四〕;歷險乘危,則騏驥不如狐狸〔五〕。曹沫之〔六〕奮三尺之劍,一軍不能當〔七〕;使曹沫釋其三尺之劍,而操銚鎒與農夫居壟畝之中〔八〕,則不若農夫。故物舍其所長,之〔九〕其所短,堯亦有所不及矣〔一0〕。今使人而不能,則謂之不肖;教人而不能,則謂之拙。拙則罷之,不肖則棄之,使人有棄逐,不相與處〔一一〕,而來害相報者〔一二〕,豈非世之立教首也哉〔一三〕!」孟嘗君曰:「善。」乃弗逐。〔一四〕〔一〕姚本悅,敬。

〔二〕鮑本齊人仲連。

〔三〕姚本錯,置也。據,處也。猿彌猴置木而處於水,則不如魚鱉之便也。鮑本言自置木上。據,猶處。補曰:「錯木據水」一句。錯,舍置也。〔四〕鮑本「鱉」下有「處」字。○補曰:姚本無。或上「據」字訛而脫在此,作「處水」勝。札記丕烈案:此高注字之誤入正文者。

〔五〕姚本各有所宜。

〔六〕姚本曹沫,魯莊公士也。傳曰,曹劌也。鮑本衍「之」字。

〔七〕鮑本魯記,莊公與齊桓公會柯,沫執匕首劫桓公,歸魯侵地。

〔八〕鮑本壟,田埒。補曰:銚,七遙反,與鍬同。鎒,呼高反,說文,拔去田草也,即薅。

〔九〕鮑本之,猶於。

〔一0〕姚本舍,收也。之,猶用也。收所長者,用所短者,故堯有所不能及為也。

〔一一〕鮑本言黨友以此士見棄逐,不屑與處。

〔一二〕鮑本棄逐者必之他國,自彼來而害我,報其棄逐之怨。

〔一三〕鮑本言後人視此為戒。

〔一四〕鮑本彪謂:仲連,立言士也,言必有中。

孟嘗君出行國至楚孟嘗君出行國〔一〕,至楚,獻象床〔二〕。郢之登徒〔三〕,直使送之,不欲行〔四〕。見孟嘗君門人公孫戍〔五〕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傷此若髮漂〔六〕,賣妻子不足償之。足下〔七〕能使僕無行,先人有寶劍,願得獻之。」公孫〔八〕曰:「諾〔九〕。」

〔一〕鮑本按,行,之。行,兼相他國故。正曰:行,當去聲。

〔二〕鮑本象齒為床。

〔三〕鮑本楚官也。好色賦登徒子注,以為姓,非。正曰:屈平為左徒,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鮑見此,故以登徒為官名,未見所據。然彼云大夫登徒子,則非官名。

〔四〕姚本直,當,曰直使也。登徒直使,不欲行送象床。

〔五〕鮑本「戍」作「戌」。○補曰:戌音恤。札記丕烈案:吳氏音恤者非。

〔六〕姚本續:別本「髮沖」。通鑑「毫髮」。鮑本「漂」,「飄」同,言其細若絲髮。

〔七〕姚本足下,謂公孫戍。

〔八〕鮑本「孫」下補「戌」字。○

〔九〕姚本獻,獻公孫戍也。故曰「諾」。

入見孟嘗君曰:「君豈受楚象床哉?」孟嘗君曰:「然。」公孫戍曰:「臣願君勿受。」孟嘗君曰:「何哉?」公孫戍曰:「小國〔一〕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聞君於齊能振達貧窮,有存亡繼絕之義。小國英桀〔二〕之士,皆以國事累君〔三〕,誠〔四〕說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君到楚而受象床,所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五〕?臣戍願君勿受。」孟嘗君曰:「諾。」

〔一〕鮑本補曰:「小國」疑當作「大國」。後語作「五國」,蓋首句作「出行五國」也。

〔二〕姚本才勝萬人曰「英」,千人曰「桀」。

〔三〕姚本累,屬。鮑本累,猶諉。諉之以事,所以累之。

〔四〕鮑本無「誠」字。○

〔五〕姚本待,猶共也。公孫戍趨而去。未出,至中閨〔一〕,君召而返之,曰:「子教文無受象床,甚善〔二〕。今何舉足之高,志之揚也?」公孫戍曰:「臣有大喜三,重〔三〕之寶劍一。」孟嘗君曰:「何謂也?」公孫戍曰:「門下百數,莫敢入諫,臣獨入諫,臣一喜;諫而得聽,臣二喜;諫而止君之過,臣三喜。輸〔四〕象床,郢之登徒不欲行,許戍以先人之寶劍。」孟嘗君曰:「善。受之乎?」公孫戍曰:「未敢。」曰:「急受之。」因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五〕

〔一〕姚本閨,閎也。鮑本特立之戶,上圜下方。〔二〕姚本善,快。

〔三〕鮑本重,言三喜外,復有此。〔四〕鮑本輸,亦送也。

〔五〕鮑本彪謂:孟嘗君於是能立德矣!吾知欲止吾過而已,彼得寶,於我庸何傷?且諫者,士之所難,因得寶而摧折之,後孰敢以過聞乎吾哉?

淳于髡一日而見七人於宣王淳于髡〔一〕一日而見七人〔二〕於宣王。王曰:「子來,寡人聞之,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三〕;百世而一聖,若隨踵而至〔四〕也〔五〕。今子一朝而見七士,則士不亦眾乎?」淳于髡曰:「不然。夫鳥同翼者而聚居,獸同足者而俱〔六〕行〔七〕。今求柴葫、桔梗於沮澤〔八〕,則累世不得一焉。及之睪黍、梁父之陰〔九〕,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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