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有「楚」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然實衍字。此謂秦塞三川也。鮑本當是誤依史記添入耳。〔一六〕鮑本秦人。補曰:「康」,史作「庚」。札記丕烈案:徐廣曰,一作「唐」。〔一七〕鮑本璽,軍符。收之者,言欲止楚之攻韓。正曰:收,取也;璽,印也。如楚置相璽之云。索隱以為昭獻欲得秦官之印璽。
〔一八〕鮑本疑秦、楚約攻韓。
〔一九〕鮑本先己所見,後儀之故智。言欲秦之救己,而不欲其勁韓也。徐註欲以為儀在之日而云,非也。正曰:先韓者,急圖其國;後秦者,不望其救。先身者,善己之謀;後儀者,不墮人之詐。徐說見後。
〔二0〕姚本劉去「以」字。鮑本「以」上補「臣」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以」字。
〔二一〕鮑本外,猶後也。此言不恃秦耳。承上故言儀。正曰:不墮儀之故智,為外於儀耳。〔二二〕鮑本雖合齊、楚,圖國事耳,秦無辭怨之。記十二年有。正曰:即上文秦委國於公云云。補曰:徐廣云,秦紀惠王後十三年,楚圍雍氏。紀年於此亦說楚景翠圍雍氏,韓宣惠王卒,秦助韓共敗楚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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