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蛙遂跳入井中不复出。军牌回复于拯,拯道:“井里必有缘故。”即唤里社令工人下开探取,见一死尸,拯急命系吊上来验之,颜色未变。
及勘问里人曾认得此尸是哪里人,皆不能识。拯疑枉死,令搜身上,有一纸新给路引,上写乡头姓名明白。拯记之,即差李超、张昭二人,径到某县拘得亲人来问,已云:“某日因过汴河口被水溺死。”拯审问愈疑,云:“彼道已溺死,却又地井里,安得一人有二处死之理?”再唤其妻来问之,孙氏诉与前同。拯令认其尸,孙氏见之,抱而痛哭,称指:“正是妾之真夫也。”拯问云:“彼溺死者何又说是尔夫?”孙氏云:“得夫锦囊认之,故不疑矣。”拯令看身上有锦囊否,及孙氏寻取,不见锦囊。拯细询其夫来历,孙氏将原日同陶兴往东京买卖之情诉明。拯云:“必是兴谋杀,解囊系他人之死,取信于尔,瞒了此事。”复差李、张前去拘得陶兴到公厅根勘。陶兴初则不肯招,拯令取死尸来证之,兴惊惧难抵,只得供出谋杀之情。
拯叠成文案,问陶兴偿命,追家财给还孙氏。判讫,拯将得蛙代夫伸冤之事说知孙氏,孙氏乃告以其夫在日放蛙之由。拯叹云:“岂尔夫一念之善及于物,故蛙亦以重报乎?”仍遣孙氏带将夫骸骨归葬。后来葛洪之子读书登科,官至节度使。包公之神千古不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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