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 附录一

作者: 亚里士多德7,300】字 目 录

官能活动以动作为实现,知能活动以产品为实现。—1050b1

基本事物与永恒事物(天体)均为实现而非潜在,故常在而不坏;可灭坏事物包含对反因素,故不能常存。—1051a3

章九好的实现比相应的潜在为佳,坏的更坏。1051a4—1051a22

以几何图例说明潜在与实现之关系。

1051a23—1051a33

章十是非三类:(一)各范畴之是非,(二)潜在与实现,(三)真与假——组合事物之是非在于理知判断的真假;非组合事物之是非问题则在感觉认识。1051a34—1052a12卷十元一、对反、间体

章一一之四义:延续,完全,个体,普遍——

之通义与其实旨。1052a13—1052b15

一之要义为不可区分——主要是一个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务求精确——物理,天文,音乐单位诸例。—1053b9

章二一非本体而为普遍云谓,附于各范畴之实是而与之共同外延——个别之一与普遍之一。1053b9—1054a19

章三“单与众”。1054a20—1054a33

“同”之三义;“似”“别”“异”之各义。—1055a3

章四以最大差异论对反性。1055a3—1055a19

一事物只有一个对成。1055a20—1055a33

对反四式——于四式中详论“相反”与“阙失”两类基本对成。—1055b29

章五有关对反诸问题——分析“等”和“大与小”之为对成。1055b30—1056b2

章六分析“一与多”之为对成——申论相关二义,因以说明“单与众”用作可否区分之别者为“相对”,“一与多”用作计量与被计量之别者为“相关”。1056b3—1057a17

章七诸间体——间体与对成包括于同一科属;站在对成之间;是对成的复合物。

1057a18—1057b34

章八“于种有别””释义。1057b35—1058a29

章九品种之别不在物质差异而在形式差异。

1058a29—1058b26

章十可灭坏事物与不灭坏事物异于级类——

意式不能离可灭坏事物而独立为不灭坏事物。1058b27—1059a15卷十一本书βγε各卷简述.物学各卷简述

章一b卷第2,3章哲学上主要问题。1059a16—1060a3

章二b卷第4—6章哲学上主要问题(续)。

1060a3—1060b30

章三a卷第1—2章哲学之主要材料。说明哲学与物学和辩证法等所涉之不同范围,确定哲学主题为单纯而共通的诸实是与基本对成。1060b31—1061b18

章四a卷第3,4章物学与数学为哲学之分支。1061a18—1061b34

章五a卷第3,4章通则为进行一切实证之基本;简述维护矛盾律诸论据。1061b34—1062b11

章六a卷第5—8章批评各家之说违反矛盾律——自然学家及常人之错觉——

赫拉克利特“动变不息”之论非真理——普罗塔哥拉“人为万物度量”之语不实——阿那克萨哥拉“物各相混”之说亦误。1062b12—1063b35

章七a卷第1章哲学与物学及数学之分别;哲学为众学之先。1063b36—1064b14

章八a卷第2—4章本性之是与属性之是。

1064b15—1065a27

“物学”卷二第5,6章论机遇。1065a27—1065b4

章九“物学”卷三第1—3章论潜能之实现与运动;动变为潜能趋于实现之过程——以雕象为喻,以建筑为喻。1065b5—1066a34

章十“物学”卷三第4,5,7章论先限——无限不能实践,并非独立实是。1066a35—1066b21

证明可感觉物体不能是无限——只在距离、运动与时间上因某些“相关”而可称无限。1066b21—1067a37

章十一“物学”卷五,第1章论变化与运动——分析动变各式。1067b1—1068a7

章十二“物学”卷五,第2章所举七范畴中,“本体”与“关系”不论运动,“主动”与“被动”范畴不能有动变的动变,故运动只归于“质”、“量”、“处”三范畴。1068a9—1068a33

运动的运动或变化的变化是没有的——第一论证,第二论证,第三论证,第论证。1068a33—1068b25

“物学”卷五,第3章若干词义:“共处”,“分离”,“对处”,“接触”,“间在”,“串联”,“贴切”,“延续”。1068b26—1069a15

卷十二论宇宙总因.原动者.至善章一本体为原始实是——本体三类:(一)可灭坏之感觉本体,(二)永恒感觉本体,(三)不动变非感觉本体。1069a16—1069b8

章二变化四类:本体,质,量,处——一切可变化事物均各具不同物质。1069b8—1069b26

变化三原理:通式,阙失,物质。—1069b34

章三诸本体皆同类相生;切身物质与形式均不创生。1069b35—1070a5创生四式:技术,自然,机遇,自发。—1070a9本体三类:(一)物质(二)自然本性(三)

两者之综合个体。—1070a30章四不同事物各有不同原因:1070a31—1070b10但比拟而论,一切事物之原理或原因为类相同,或四(形式,阙失,物质,动因)

或三(形式与动因合一)——动因有近有远,远因即万物总因——动因有内有外,自然产物出于外因,思想产物不出于外因。—1070b35章五实现与潜能为一切事物共有之原理,但在应用时实例各异。——一切事物之原理可以相喻而各自为别(人类之形式、物质与动因皆同,而尔我各别;世间所问询者为各别个人,非“普遍人”)。——所可通解者:(一)各具四理,(二)咸依本本,(三)悉出于原始总因。1070b36—1071b3章六宇宙间既有永恒运动,这必须有一永恒主动之不变本体,其怎是为实现,先于一切事物。1071b3—1071b23如以潜在为先于,则宇宙真相不可得明——诸先哲于宇宙永恒运动所由来,辄已略见端倪,故有“理性”、“爱憎”诸说。—1072a7天运循环,守于常理,指证第一原因为实现存在,为万物诸因之总因。—1072a18章七由恒星引证永恒原动者;原动者凭其“理性”发起动变。1072a19—1072b14原动者永恒,全善,独立于感觉世界之外,其生命为纯思想。—1073a3章八第一主动本体而外,另有与诸星体动轨等数之致动本体——凭欧多克索与加里浦之计算而加以损益,其数或55或47。1073a24—1074a31

[宇宙只一,原动者只一。]—1074a38古哲与神话先曾认见自然永恒本体之具有神性。1074b1—1074b14章九论理性〈心〉。人心因思想对象之分歧,思想不能常净而全善,神心以量神圣事物(即神本身)为思想对象,故常净而不失其至善。1074b15—1074b35于理知事物上,思想对象与思想不异而合一。—1075a11

章十“善”,在宇宙间,独立于万物之上,为万物作安排。10745a11—1075a25各家哲学思想所涵之疑难——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对于各家之总评。—1076a5卷十三数理对象与意式章一两类非感觉本体:数理对象与意式——

数与意式论各家之异议。1076a6—1076a37章二(1)数理对象不能在可感觉事物之内外另成独立本体——第一论证(可感觉实是之不可区分性)。1076a38—1076b39——第二论证(抽象的点线面与数重迭发展不合实际)。—1077a9——第三论证(天文实是不应另作抽象存在)。—1077a14——第四论证(间体之外更有间体之说不合常习)。—1077a20——第五论证(数理量度之众多性不能统一)。—1077a25——第六论证(立体可以成实,抽象的线面点则不能成实)。—1077a31

——第七论证(先于定义者,不必先于本体)——综结。—1077b17章三数学各门分别研究各具有某些特质之数理对象——数理对象在实现上不能独立存在,在思想上可以姑为分离。

1078a17—1078a31

数学亦尝涉及美学。—1078b6章四(2)意式论之来历。1078b7—1078b30反对意式诸诺论点(略同于卷a章九)。

1078b30—1079b11

章五反对意式诸论点(续上章)——柏拉图叙述意式使事物生成为实是,其义非确。

1079b12—1080a12章六(3)试以数为本体而证验其理论方式:

(甲)一切数内诸单位均不可相通;

(乙)均可相通;(丙)一部分可相通,一部分不相通;或(丁)三类数系并存而互不相通。1080a12—1080a37数作为本体必须独立存在或内存于事物之中——列举柏拉图、斯泮雪浦、毕达哥拉斯、某些柏拉图学派、齐诺克拉底各家所持之数观念。—1080b23几何对象之观念相似于数观念。—1080b37章七批评柏拉图之“数”观念:(一)如一切单位均可相通,这只能有算术数,意式数不能成立。1080b37—1081a17(二)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不能成立。——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这必须由诸“一”的连续加法制数。—1081b34(三)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而各数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结果亦属荒谬——以10,以4,以2、3为例——

综结,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1082b38章八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七差异?1083a1—1083a17批评斯泮雪浦——批评齐诺克拉底。—1083b8毕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之处。—1083b19故数非独立实是——若为独立存在之数,(一)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衍生,(二)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

(甲)无限非实是;(乙)若为有限,其限何在?以十为限是荒谬的。—1084b2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1085a3章九以“大与小“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几何对象之诸困难。1085a3—1085a23意式论之一般困难[旁涉]。—1085a31

以相似于“单与众”的原理创制几何对象,其困难相同。—1085b4以“单与众”制数同样不合适。众为有限抑无限?—1085b21

点如何创制?—1085b34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1086a27关于意式论之批评——苏格拉底之定义普遍不离个别,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而独立。—1086b14章十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答案:潜能不离实现,普遍不离个别。

1086b14—1087a25卷十四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章一各家应用对反为第一原理;但诸对反不能作为第一原理。1087a26—1087b5柏拉图学派应用“元一与众多”对反之诸品种为第一原理,颇为混淆。—1087b33“元一”或“单位”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层事物,不是一个本体;与此相似,“不等”和“大与小”,由量性而入于关系范畴者,也不是一个本体。—1088b14章二永恒本体不能由要素组成。1088b14—1088b35柏拉图学派以“虚假”论“其是”,以“非是”符“众多”,其目的在解释实是之为本体,何以由一〈单〉而成多〈众〉。—1089a32但他们于实是范畴与量范畴间的疑难始终未能交代清楚。——“非是”作潜在论方可成为物质要素。—1090a2批评数论:数何必独立存在?—1090a16章三继续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独立实是之理论。1090a16—1090b2点线面亦不能为独立本体。—1090b14。

斯泮雪浦的理论于实是土不能贯通——

齐诺克拉底的理论无以解释可感觉宇宙。—1090b31

柏拉图并未说明算术数的独立存在。

——如数为永恒事物,便不应为之设立创造过程。—1091a22章四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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