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可以有所必胜,那么他们就必须时时检点自己,不要说真实存在于其所呈现,只是说真理存在于向他呈现的,在那时候,在那官感上,与那情况中呈现的现象。他们提出任何论题若不是这样讲法,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在否定自己了。因为这可能,同样一物看来是蜜,嗜来却不是。又因为我们具有两眼,如果两眼视觉不一,一事物就可以呈显两现象。对于那些执持着我们先前说过的那些理由的人们以现象为真实,也认为一切事物无须以真假相诤,因为事物之呈现于各人,所得现象原不一致,既便呈现于同一人时,前后也不一致,甚且常常同时发生相反的现象,(当一物置于我们交叉的两手指间,触觉则谓二,视觉则为一)——对于这些人们,我们将说是的,但这不在同一官感上,不在同一时间内,不在同一情况下,如果这些条件具备,所呈现的将属真实。但彼不为决疑解惑、仅为辩论而辩论的人,于此又将说,依你所论,也只是于那一感受的人是真实,并不能说这于一切人均属真实。如上曾述及,他必使一切尽成“关系”——使一切相关于意见与感觉而后已,这样就没有一个已存在或将生成的事物能脱离某些人的意想之如是或如彼而自行存立。但事物之已存在或将生成者,显然并不一律有赖于人们的意想。
又,事物之为一者,应与一事物或与某些决定性事物为关系;如一事物成为两半而相等,其为“等”,与为“倍”并无直接关系。于是,思想于事物的人与被思想着的事物如果相同,人将不是那思想者而将合一于那被思想着的事物。每一事物如果必须相关于思想此事物的人,则此思想的人将累累地相关于无尽相关的各别事物。
这些当已足够说明(一)一切信条中最无可争议的就是“相反叙述不能同时两都真实”,(二)如认为两都真实,这引出什么些后果,以及(三)为什么人们会得误认相反者两都真实。“相反”既不应在同时,于同一事物两都真实,“相对”亦应是这样。相对的两端之一是另一端的对成,也是它的“阙失”,而且阙失了的必是主要的质性;阙失是对于一个确定了的科属取消其应有的云谓。于是,假如不可能同时肯定与否定,相对的两端也不可能同时属之于一个主题(除了两端都以变称关系,或一端为原称,一端以变称关系来属之于那一主题)。章七
另一方面,在相反叙述之间也不能有间体,于一个主题我们必须肯定或否定一个云谓。首先我们若将“真与假”解释清楚,这就可明白,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所以人们以任何事物为是或为不是,就得说这是真的或是假的;若说这“既非是又非不是”,则事物将在真假之间。——又,相反之间的间体将类似黑与白之间的灰色,或如人与马之间的“非人非马”。(甲)如果间体是象后一类的,那么它是不能变向相对两端的(因为“变”,是从不好变好,或从好变不好),而间体总得变向两端,或两端变向间体。至于相反〈矛盾〉这就无可互变。(乙)如果〈象前一类〉这确实是一间体,这也就会得变白,但这不是从非白变出来的;这是从灰色中未为人见的白变出来的。——又,理知亦得肯定或否定每一个理知或思想的对象,——这由定义上看来就该明白了。定义总是说怎么是真实,怎么是虚假。事物以肯定或否定之一式为联结则成真实,以另一式为联结便成虚假。
又,如果人不仅为辩论而辩论,这就必须在一切相反之间,都设立一个间体,惟有这样他才能说世上毕竟有了“既非真实又非虚假”的事物,而在那些“是与不是”的事物之间将可得成立一“中性”事物,在生成灭坏之间也造为一类变化间体。
又,有些事物,凡否定一个属性就等于肯定其相对的另一端,竟说是在这样一类事物中也有一个间体;例如,在数理范围内据称有既非“奇”又非“非奇”的一种数。但这从定义上看来显然是不可能的。
又,这过程将无尽地进行,实是的数目不仅将增加总数一半,而且将增加得更多。这也将可能有人再否定这间体为正反两端的比照,因而别立新间体,这些新间体既另有其怎是,也就将另成一套事物。
又,当一个人被询问一物是否为“白”时,他说“不”,他所否定就只在“是”〈白〉;它的“不是白”是一个负反。
有些人获得这些观念同他们获得其它悖理一样;当他们不能否定一个诡辩谲词时,就承认那个论点,同意那些结论为真确。有些人就因此表现这些想法;另有些人因为要求每一事物必须举一理由,也表现这样的想法。应付所有这些人们就当以建立“定义”为起点。定义之所以为人所重就在于它必有所指明;由名词组成的公式将所解释的事物划出了界限,赫拉克利特学说以一切事物为既是而又不是,似乎使一切事物悉成真实;而阿那克萨哥拉在两项相反之间设立间体,又似乎使一切事物悉成虚假;因为当事物全是混合物时,混合既不是好也非不好,这样谁都不能明确指出一件真实的事物。章八
经过这些分析,这该明白,有些人所宣扬的那些片面理论是站不住的。——理论的一方面说没有一样事物是真实的(因为,他们说世上并无规律限止人们不使所有的陈述都作成“正方形的对角线可以用它的边为计量”这样一类的叙述),另一方面的理论则说一切事物尽属真实。这些观念实际与赫拉克利特的观念相同;他说“一切皆真,一切尽伪”这一句话的两节应是可以分开来说的,分成单条,其所说既属不可能,合成双联后其说也必不可能。两个相反显然不能同时都真,——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切叙述都是假的,虽则照我们以前所曾说过的道理,这似乎比较的可能。但,为要撇清所有这些议论,我们必须要求,如前所述及,不说某事物“是或不是”,应明确某事物有何含义,这样,我们就必须依据一个定义来进行论辩,例如所谓真假就得先确定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所要肯定是真的若与所要否定是假的事物并无异致,这就不可能一切叙述都是假的;因为照这情形,那两相反中必有一个是真的。又,假如关于每一事物必须承认或否定它,这就不可能都是错的;这两相反中,只有一个是错的。所有这些观念常是自相刺谬,戳破自己的理论。因为他在说“一切皆实”这一叙述时,他已对反了自己下联的叙述,(因为它的相对叙述就在否定这真实),所以他自己这叙述就成为不真实的了。他在说一切皆虚,引出的结论也相似,使他自己也成为一个撒谎者。如果前一位〈说“一切皆实”的〉除外了那相对的一个条例〈一切皆虚〉,说世上惟有那一条不实;而后一位〈说一切皆虚的〉则除外了他自己,说世上只有他不虚;这样,他们已经被逼到替真实与虚假作出无限止的假设了。若要为他的真实理论注明所由称为真实的境界,这过程将无休止地进行。
又,那些人说“一切皆在静定”显然是不正确的,那些人说“一切皆在动变”也不正确。假如一切皆在静定,则同一叙述将永是真的,同一叙述也将永是虚的——但这明显地在动变;因为那作此叙述的人〈自己就在动变〉,先前他未在世上,过一会儿他又将不在世上了。假如一切皆在动变,世上又将没有一件实在的事物;于是一切尽假。但我们曾已说明这是不可能的。又,凡是变化的必须原是一事物,因为变化是由某些事物变为某些事物。再者,若说“一切事物咸有时而静定或咸有时而动变”,没有一样事物是“永静”或“永动”,这样说法也不切实;宇宙间总该有一原动者,自己不动,而使一切动变事物入于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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