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士风流 - 第六章

作者: 西蒙娜·德·波伏娃45,240】字 目 录

的一角吧。”

他摸了摸皮夹克,声音不安地说:“我有必要换一下装吗?”

“想到哪里去了!我就讨厌穿得笔挺笔挺的!”

他激烈地辩解道:

“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硬领的衣服……”

我们的微笑第一次相遇了,可他似乎还没有放下心来:

“您不想看看屠宰场吧?”

“不。咱们到街上去随便走走。”

街巷很多,一条条都很相似,两旁尽是破旧的木屋和一块块极力想模仿郊区小园子的空地。我们也游览了几条大街,街道笔直,死气沉沉,到处都是冷飕飕的。布洛甘不安地触摸着双耳:“这耳朵已经硬邦邦的了,就要冻成两截了。”

我对他顿起怜悯之心。“我们到哪家酒吧去暖暖身子吧。”

我们俩走进了一家酒吧。布洛甘要了姜汁酒,我点了美国威士忌。当我们走出门外时,天还是那么冷。我们又进了另一家酒吧,开始闲聊起来。他曾在登陆战后在阿登省的一个军营里呆过几个月,于是就法国、战争、占领时期和巴黎向我问了一大堆问题。我也向他提问。他对有人听他说话似乎感到十分幸福,可要讲述自己的情况却又感到不好意思。开始时,他迟疑不决地一句句往外掏,可很快滔滔不绝地向我道来,话中倾注着几分热情,我每听到一句话就仿佛感到领受了一份礼物。他出生在芝加哥城南一家食品杂货店主的家庭,父親是个普普通通的芬兰人,母親是个匈牙利的犹太人。在大危机时期,他正好二十岁,经常躲进货车的车厢在美国到处闯蕩。他当过小贩,洗过餐具,做过跑堂,还干过按摩,当过挖土工、泥瓦匠、售货员,迫不得已时也干过偷雞摸狗的事。在亚利桑那州那家他洗过餐具的偏僻的驿站里,他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被一家左派杂志发表了。于是他又写了另一些小说。自他第一部长篇小说成功之后,他一直靠一家出版商给他发的一笔年金维持生活。

“我很想读一读这部书。”我说。

“下一部将更好。”

“可这一部已经写成了。”

布洛甘一副困惑的神色审视着我:“您真的想读?”

“对,真的。”

他站起身,向厅堂深处的电话机走去。三分钟后他回到桌上说道:“那部书将在今天晚饭前送到您的旅馆。”

“噢!谢谢!”我热烈地说。

他一举一动都富有活力,因此而触动了我。正是他这种自然的姿态马上赢得了我对他的好感。他不知道那些客套话,那些礼节、礼貌。他那些親切的举动完全是自然的流露,仿佛是柔情的创新。首先,我为与这位有血有肉的传统的美国典型——自立的左派作家相遇感到欣喜。现在,我感兴趣的是布洛甘,通过他的叙述,可以感觉到他并不认为对生活拥有任何权利,然而他向来具有强烈的生活慾望。这种交织着谦逊和热望的脾性真惹我喜欢。

“您是怎么冒出写作念头的?”我问道。

“我生就喜欢那种印成铅字的纸头,我还是个孩子时,就用剪报贴在日记本上,搞了一种报纸。”

“可能还有别的原因吧?”

他思索片刻:“我熟悉许许多多不同的人:我渴望给每个人展示其他人的真实面目。人们撒谎何其多。”他沉默了一会儿。“二十岁时,我终于明白了大家都对我撒谎,这使我极为愤怒,我以为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我才开始写作并继续写下去……”

“您还一直气愤吗?”

“或多或少有点儿。”他有所保留地微微一笑。

“您不搞政治吗?”我问。

“我做些细微的小事。”

简言之,他与罗贝尔和亨利的处境相差无几,然而他异常镇静,泰然处之。写作,在电台发表讲话,偶尔在群众集会上谴责某些流弊,这着实使他满足。有人已经跟我说过:这儿的知识分子可以安心地生活,因为他们深知自己绝对无能为力。

“您有作家朋友吗?”

“噢!没有!”他激动地说。接着微微一笑:“我有些朋友,他们见我只在打字机前坐坐就可以赚到钱,便都动手搞起写作来,可没有成为作家。”

“他们赚到钱了吗?”

他朗声大笑起来:“有一位一个月内就打了整整五百页,他肯定花了一大笔钱才将它印成书,他妻子禁止他再干这等营生,于是他又操起了扒手的行当。”

“那是个好行当吗?”我问道。

“要看人。在芝加哥,这一行竞争很激烈。”

“您认识许多扒手?”

他一副稍带挪揄的神态看了看我说:“半打儿吧。”

“那盗贼呢?”

布洛甘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所有的盗贼都是混账。”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讲起了最近这些年来盗贼们干的那些破坏罢工的勾当,接着又对我讲述了许多关于警察、政界和商界的关系的趣事。他讲得很快,我听他说话有些困难,可这仍像爱德华、罗宾逊的电影一般引人入胜。他突然打住话头:

“您不饿吗?”

“饿。现在经您一提醒,我饿极了。”我说,继又快乐地补充道:“您知道的趣事真多。”

“噢!要是我不了解,我就瞎编。”他说,“为了有兴趣看您听人说话。”

已经8点多了,时间流逝得真快。布洛甘领我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馆吃晚餐。我一边吃着意大利馅饼,一边捉摸着在他身边我为何感觉如此舒服。我对他毫不了解,然而他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这也许是因为他生活贫困,但却无忧无虑的缘故吧。矫揉造作、附庸风雅、扭扭捏捏,这只会造成距离。每当布洛甘拉开或拉上穿在那件破旧的羊毛套衫外面的皮夹克,我便感觉到身边这一具身躯的冷与热,这是一具活生生的躯体,他的存在给人以信任感。他从来都是親手擦拭自己的皮鞋:只要看看他的这双鞋子,就可对他的个人生活有所了解。当我们走出意大利馅饼餐馆时,他挽起我的胳膊,怕我在结了薄冰的地面上滑倒。顷刻间,我感到他的热情是多么親切。

“哎!我总得领您看看芝加哥的几个地方吧。”他对我说。

我们坐进了一家杂耍歌舞表演厅,看着一些女人伴着音乐脱去衣服,继又在一个黑人小舞厅里听了爵士乐,然后来到一家像是夜晚收容所似的酒吧喝了酒。布洛甘什么人都认识:表演厅那位手腕上刺了花纹的钢琴手,舞厅那位黑人小号手,酒吧里的流浪汉、黑人和老「妓」女。他邀请他们跟我们同坐一桌,逗他们说话,满脸幸福的神情凝望着我,因为他看得出我玩儿得很开心。当我俩又来到街上时,我激动地说:

“我感谢您使我度过了美利坚之行最好的一个夜晚。”

“我还有许多别的东西想让你开开眼界!”布洛甘说。

黑夜结束了,黎明就要来临,芝加哥城就要永远离去,然而空架铁道的铁轨遮住了我们眼前那个已经开始侵蚀蓝天的圆点。布洛甘挽着我的手臂。黑黑的桥拱在我们身前身后无限地延伸,人们仿佛感到它们已经将整个地球团团围住,我们将这样永久地走下去。我说:

“一天,太短暂了。我得再来。”

“再来吧。”布洛甘说,接着声音急促地补充道:“我不愿去想从今再也见不到您的面。”

我们继续默默地行走,一直来到出租汽车站。当他把脸凑近我的脸庞时,我禁不住把头往边上一扭,可我嘴上感觉到了他的呼吸。

几个小时后,在列车上,我一边尽量集中精力去读布洛甘的小说,一边暗暗责备自己:“我都这么大年纪了,真荒唐!”可是,我的嘴巴仍然那么狂热,犹如一位未婚的[chǔ]女。我从来只是和跟我睡过觉的男人接吻。当我回味着这一仅仅是个影子的热吻时,我似乎感到就要激起大脑深处那炽热的爱的回忆。“我一定要再来。”我打定了主意,暗暗对自己说。可我紧接着想到:“这又有何用?我们还得再次分离,到了那一次,我就再也没有勇气说‘我一定要再来了’。不,还是立即断绝親近为好。”

我并没有惋惜芝加哥之行。我很快明白了毫无结果的友情和分离时微不足道的痛苦正是旅行乐趣的组成部分。我干干脆脆,把讨厌的人一概排斥在外,只接触让我高兴的朋友。大家整个下午在一起漫步,整个晚上在一起喝酒、交谈,然后便各奔东西,一生再也不能相见,对此谁也不感到惋惜。生活是多么轻松!没有憾事,没有义务,我的一举一动都无关紧要,谁也不求我帮助出主意,我也无拘无束,任自己为所慾为。在新奥尔良,我在一家院子里畅怀痛饮代基里酒,过后,一出门便乘上了飞机飞往佛罗里达。在林奇堡,我租了一辆小车,整整八天里,我驾车在弗吉尼亚州的红土地上到处兜风。回到纽约后,在整个逗留期间,我几乎没有阖眼睡觉,我四处游逛,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戴维斯夫婦建议我陪他们去哈特福德,两个小时后我便跟他们坐上了小车:能在一幢美丽的乡村别墅度过几个小时,这是多么意想不到的美事啊!这是一间十分漂亮的木屋,洁白的颜色油光闪亮,到处开着小巧玲珑的窗户。默利娅姆是搞雕塑的,女儿在学跳舞,儿子在写一些谁也读不懂的诗篇。诗人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娃娃脸、两只忧伤的大眼睛和一只迷人的鼻子。第一天晚上,南希一边向我倾诉她内心的忧伤,一边玩着帮我穿上了一件宽松的墨西歌礼服,把我的头发松开,披撒在肩头。“您为什么不总是这样梳妆?”菲利普对我说:“好像您是故意要变老似的。”他拉着我跳舞,一直跳到深夜。为了让他高兴,继后的几天里,我继续打扮得像个年轻女子。我完全理解他为何向我献殷勤。我来自巴黎,而且我的年纪和他少年时期心目中的默利娅姆一般大。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感动了。他为我组织舞会,邀请我参加雞尾酒会,用吉他给我弹奏十分美妙的牧童曲,领着我漫游古老的清教徒村寨。在我启程的前夕,我们等别人走后,继续留在起居室里,一边饮着威士忌酒,一边听着唱片。他以遗憾的声调对我说:

“我在纽约没有更好地了解您,多么遗憾啊!我该多么高兴在纽约城里和您一起出门漫步!”

“还会见面的。”我说,“再过十天我又要回到纽约,您到时也许会在那儿吧。”

“我不管怎样都可以去那儿。给我打电话。”他神情严肃地望着我说。

我们又一起听了几张唱片,接着他陪我穿过客厅,把我一直送到我房间门口。我把手伸给他,没料到他低声问道:“您不愿意拥抱我吗?”

他把我搂到怀里,我们脸贴着脸,一时冲动得全身整个儿一动不动。忽然,我们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连忙松开了身子。默利娅姆诡秘地一笑,看了看我们。

“安娜一大早就要走,不要让她熬得太迟了。”她声音微妙地说。

“我这就去睡觉。”我说。

我并没有上床。我站立在敞开的窗前,呼吸着夜间的气息,然而这黑夜闻不到任何芳香,仿佛月亮已经冻结了鲜花的芬芳。默利娅姆就在隔壁的房间睡觉或者尚没有入睡。我知道菲利普不会再来了。偶尔,我好像听到了一声脚步,可那只是风刮树枝的声响。

加拿大没有什么意思。当我重新回到纽约时,心里感到十分幸福,马上就想到了:“我要给菲利普打电话。”当天我就受到了邀请,请我去参加一个雞尾酒会,可以与我结识的一大部分朋友再次相聚。从窗前望去,我瞥见了一大片摩天大楼,可是所有这一切再也满足不了我。我下楼来到旅馆的酒吧,在蓝黑色的灯光中,一位钢琴手正在低声弹奏着靡靡之音,一对对男女在窃窃私语,酒吧招待踮着脚尖来回走动。我要了一杯马提尼酒,点起了一支烟,心脏在怦怦地小声跳动。我就要做的那一切并不是十分理智的。与菲利普一起度过八天时光之后,要与他分离,内心肯定会陡添一丝淡淡的哀愁,不管怎么说总是难免的,况且我已经感到忧伤。再过八天,皇后桥、中央公园、华盛顿广场、东河,我就再也看不到了。不过总的说来,我宁愿深深地怀念某人,而不乐意为那些石块伤心,这在我看来似乎要好受些。我呷了一口马提尼酒。一个星期的时间,要有新的发现,要享受毫无结果的乐趣,这点时间实在太短暂了。我再也不想当个游客在纽约城到处游逛,我必须在这座城市里实实在在地生活,只有这样,它才会有可能成为我的城市,我也才有可能在这座城市留下我的某些东西。我必须有个暂时属于我的男人挽着我的胳膊漫步街头。我举杯一饮而尽。在这次旅行期间,只有一个男人挽过我的胳膊。时值寒冬,我踩着薄冰踉跄而行,可在他的身旁,我感到温暖。他说:“再来吧。我不愿去想从今再也见不到您的面。”可是我不会再去,我的胳膊将又紧紧地搂着另一个人的手臂。一时我感到有罪,感到是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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