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卷十二

作者: 范宁12,183】字 目 录

台,有木谓之榭”,台上有木,即是屋也。《楚语》曰:“榭不过讲军实。”临观讲武,必是歇前,故云“无室曰榭”,《尔雅》有之者,本或误也。又引传例曰云云者,昭九年传文也。 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藏目之也。移风易俗,莫善於乐,是故贵其器。 [疏]“周灾,不志也”。 ○释曰:徐邈所据本云周灾,至注云重王室也。今遍检范本,并有“不”字,则不得解与徐同也。 秋,郯伯姬来归。为夫家所遣。 冬,大有年。五穀大熟为大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锡,黑历反。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已未,亦闰月之日。断道,晋地。 ○断,徒短反,一音短。 [疏]注“已未”至“晋地”。 ○释曰: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范以为丙辰晦之日也。已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当是闰月可知。此文与彼正同,明亦闰月之日也。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疏]“同外楚也”。 ○释曰:不於清丘发传者,清丘,鲁不会,故重举,所以包之也。 秋,公至自会。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其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宣公杀子赤,叔肸非责之。 ○肸,许乙反。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言无所至。与之财,则曰我足矣。宣公与之财物,则言自足以距之。织屦而食,织屦,卖以易食。 ○屦,九具反。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泰曰:“宣公弑逆,故其禄不可受,兄弟无绝道,故虽非而不去,论情可以明亲亲,言义足以厉不轨,书曰公弟,不亦宜乎!” [疏]“取贵乎《春秋》”。 ○释曰:“卫侯之弟鱄去君,传云合於《春秋》,此不去君,传亦取贵於《春秋》者,《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鱄以卫侯恶而难亲,恐罪及己,故弃之而去,使君无杀臣之恶,兄无害弟之愆,故得合於《春秋》;此叔肸以君有大逆,不可受其禄食,又是孔怀之亲,不忍奋飞,使君臣之节两通,兄弟之情俱畅,故亦取贵於《春秋》。叔肸书字,鱄直称名者,叔肸内可以明亲亲,外足以厉不轨,比鱄也贤乎远矣,故贵之称字,鱄虽合於《春秋》,无大善可应,故直书名而已。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臧,子郎反。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缯子于缯。戕犹残也,捝杀也。捝谓捶打残贼而杀。地于缯,恶其臣子不能距难。 ○戕,在良反,残也,贼也,犹杀也。缯本或作鄫,在陵反。捝杀,他活反,又徒活反,捶打也,《字林》云:“木杖或作扑,普木反。”捶,章蕊反。朾音顶。恶其,乌路反。难,乃旦反。 [疏]注“地于缯”至“距难”。 ○释曰:据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不于国都也。 甲戌,楚子吕卒。商臣子,庄王。 ○子吕,《左氏》作旅。夷狄不卒,卒,少进也。卒而不日,日,少进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简之也。中国君日卒,正也。不日,不正也。今进夷狄,直举其日,而不论正之与不正。 [疏]“夷狄”至“之也”。 ○释曰:夷狄不卒,据自此以前,吴楚君卒而不书。卒而不日,据襄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卒言之也。简之也者,中国卒则日,不正乃不日,夷狄进之则日,不论正与不正,故云简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正寝也。 [疏]“路寝。正寝也”。 ○释曰:重发传者,庄据始,故发之。宣公篡弑,有嫌成公承所嫌之下,故各发传也。 归父还自晋。还者,事未毕也。庄八年“秋,师还”是也。 [疏]“归父还自晋”。 ○释曰:执则致,归父非执而书其还者,为出奔张本也。直名不氏者,凡致者由上致之,故例。今不书归父之氏,明有致命之义也。 [疏]自晋,事毕也。与人之子守其父之殡,人之子谓归父子也,言成公与归父子共守宣公殡。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以奔父也。捐,弃也。奔犹逐也。言成公弃父之殡,逐父之使。使谓归父也。父命未反,而已逐之,是与亲奔父无异。 ○捐,以全反。 [疏]至柽,遂奔齐。遂,继事也。杜预曰:柽,鲁竟外,故不言出。 ○柽,尹贞反,《左氏》作笙。竟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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