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杀其大夫高厚。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齐灵公。城西郛。 叔孙豹会晋士匄于柯。柯,地。 城武城。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莒邑, ○向,舒亮反。 夏,六月,庚申,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澶渊,卫地。 ○澶,市然反。 秋,公至自会。 仲孙速帅师伐邾。 蔡杀其大夫公子湿。 蔡公子履出奔楚。 陈侯之弟光出奔楚。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显书弟,明其亲也。亲而奔逐之,所以恶陈侯。 ○弟光,《左氏》作“黄”。恶音乌路反。 [疏]注“所以恶陈侯”。 ○释曰:知非恶光者,以传例“归为善,自某归次之”,以二十三年云“光自楚归于陈”,又且专之称弟罪卫侯,则光称弟罪陈侯也,故郑《释废疾》亦云“恶陈侯也”。 叔老如齐。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季孙宿如宋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以者,不以者也。凯曰:“人臣无专禄以邑叛之道。” ○漆音七。闾,力居反。 [疏]“以者不以者也”。 ○释曰:重发传者,此非用兵之以,故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曰“及防兹,以大及小也”,是小大不敌,故当言及。今不言及,为小大敌故也。 来奔者不言出,举其接我者也。漆闾丘不言及,小大敌也。 夏,公至自晋。 秋,晋栾盈出奔楚。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疏]“日有食之”。 ○释曰:此年与二十四年,皆频月日食。据今历有无频食之理,但古或有之。故《汉书?高祖本纪》亦有频食。 曹伯来朝。朝,直遥反。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商任,某地。 ○任音壬。 庚子,孔子生。 [疏]“庚子,孔子生”。 ○释曰:仲尼以此年生,故传因而录之。《史记世家》云襄公二十二年生者,马迁之言,与经典不同者非一,故与此传异年耳。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疏]“公至自会”。释曰:此与二十一年“公如晋”皆月者,依传例“月者有危”,传不记危之事,未可知也。何休云“善公能事大国”,案下法随会公至不月,则何说非。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 公至自会。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三月,巳巳,杞伯匄卒。匄,古害反。 夏,邾畀我来奔。畀,必二反。 葬杞孝公。 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及庆寅,庆寅累也。 陈侯之弟光自楚归于陈。光反称弟言归,无罪明矣。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曲沃,晋地。 ○复,扶又反。 秋,齐侯伐卫,遂伐晋。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渝。雍渝,晋地。 ○雍,於用反,又如字。渝,羊朱反。言救后次、非救也。恶其不遂君命而专止次,故先通君命而后言次,尊君抑臣之义。郑嗣曰:“次,止也。凡先书救而后言次,皆非救也。”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此师本欲止聂北,遥为之援尔,随其本意而书,故先言次而后言救。豹本受君命救晋,中道不能,故先言救而后言次。若郑伯未见诸侯,而曰如会,致其本意。 ○恶其其乌路反,不传“恶之”同。聂北,不辄反。中道,丁仲反,又如字。 [疏]“言救”至“救也”。 ○释曰:后言次为非救,则以僖元年先言次即是救,彼传亦云非救者,其实言次,则并是非救,但传各随其本意而释之,郑嗣言之详矣。 己卯,仲孙速卒。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正其有罪。蓫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必不见容。 ○籧,其居反。 晋人杀栾盈。恶之,弗有也。不言杀其大夫,是不有之以为大夫。 齐侯袭莒。轻行掩其不备曰袭。 ○轻,遣政反,又如字。 二十有四年,春,叔孙豹如晋。 仲孙羯帅师侵齐。 夏,楚子伐吴。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齐崔杼帅师伐莒。 大水。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公至自会。 陈针宜咎出奔楚。针,其廉反。咎,其九反。 叔孙豹如京师。 大饥。五穀不升为大饥。升,成也。一穀不升谓之嗛,嗛,不足貌。 ○嗛,去簟反。二穀不升谓之饥,三穀不升谓之馑,馑音近。四穀不升谓之康,康,虚。五穀不升谓之大侵。侵,伤。 [疏]“五穀”至“大侵”。 ○释曰:“二穀不升谓之饥,”今经云“大饥”,故传云“五穀不升”也。谓之嗛,谓之康,嗛是不足之貌,康是虚荒之名。“五穀不升谓之大侵”,又谓之大饥者,以经云“大饥”,是传文顺经言之,经所云“大饥”者,谓五穀不熟也。其实大侵者,大饥之异名,通而言之,正是一物也,传欲分析五种之名,故异言之耳。徐邈云“有死者曰大饥,无死者曰大饿”,何休云“有死曰大饿,无死曰饥”,并以意言之,与《穀梁》异也。 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涂,垩饰。 ○榭音谢。涂,乌路反,又乌路反。弛侯,廷道不除。弛,废也。侯,射侯也。废侯不燕射,廷内道路不脩除。 ○弛侯,式氏反。廷道,徒佞反,朝廷之道也,一音庭。 [疏]注“弛废”至“燕射”。 ○释曰:凡大射为祭择士,宾射则接宾而射,燕则因欢燕而为射。既国大饥,君不宜燕乐,故注举燕射言之,其实尚不祭鬼,神亦不应有大射宾射之礼,故传以弛侯总之。或以为燕射一侯,礼最省,故举之以明馀者亦不为之耳,理亦通之。 百官布而不制。官职脩列,不可阙废,不更有造作。鬼神祷而不祀,《周书》曰:“大荒有祷无祀。” [疏]注“周书”至“无祀”。 ○释曰:《周书》者,先儒以为仲尼删《尚书》之馀,今据其书与《尚书》不类,未知是与非也。 此大侵之礼也。 二十有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庄公失言,淫于崔氏。放言将淫崔氏,为此见弑也。邵曰:“淫,过也。言庄公言语失漏,有过於崔子,而崔子弑之。”故传载其致弑之由,以明崔杼之罪甚。 ○为此,于伪反,下“为其”同。 [疏]注“放言”至“罪甚”。 ○释曰:失言谓放言,谓放言将淫崔氏。邵解云谓言语失漏,有过於崔氏。范两载之者,贵异说耳。注又云“传载其致弑之由”者,正谓此传,不更据别文也。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 秋,八月,已巳,诸侯同于重丘。会夷仪之诸侯也。重丘,齐地。 ○重,直龙反。 公至自会。 卫侯入于夷仪。夷仪本邢地,卫灭邢而为卫地。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屈,居忽反。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夏,户雅反。 十有二月,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也。所以攻巢之门者,为其伐楚之事故也。然则伐楚经巢。 ○子谒,《左氏》作“遏”。于巢者,外乎楚也。若但言伐楚卒而不言于巢者,则卒在楚也。言于巢,则不在楚。门于巢,乃伐楚也。先攻巢,然后楚乃可得伐。 [疏]注“先攻巢”。 ○释曰:旧解巢,楚竟上之小国,有表里之援,故先攻之,然后楚可得伐,以为楚邑非也。徐邈亦云“巢,偃姓之国”是也。 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见以伐楚卒也。其见以伐楚卒何也?据伐楚恶事,无缘致本意。 ○见,贤遍反。 [疏]“诸侯不生名”。 ○释曰:重发传者,与失国生名异故也。 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礼也。饰城者,脩守备。请罪,问所以为阙,致师之意。 ○守备,手又反,或如字。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古者虽有文事,必有武备,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非,责。 ○射,食亦反。创,初良反。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此不正,其日何也?殖也立之,喜也君之,正也。父立以为君,则子宜君之,以明正也。 ○君剽,匹妙反。 [疏]“此不正其日何”。 ○释曰:知剽不正者,以元年称公孙见经故也。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日归,见知弑也。书喜弑君,衎可言归,衎实与弑,故录日以见之。书日所以知其与弑者,言辛卯弑君,甲午便归,是待弑而入,故得速也。 ○衎,苦旦反,一本作衍。见知,贤遍反。实与音豫,下同。 [疏]“日归”至“弑也”。 ○释曰:衎既与弑,不言入以恶之者,传例归为善,复归则居其两端,故传复者复中国,归者归其所。今喜既弑君,衍可言归,但以与弑,故从平文云复归。书名,因以见恶耳。不言入,以明归罪于甯喜也。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秋,宋公杀其世子座。座,在禾反。 晋人执卫甯喜。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宣九年九月“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传曰“其日,未逾竟也”。此乃在楚,何以日邪?隐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传曰:“日卒,正也。”许男卒于楚,则在外已显,日卒,明其正。 ○竟音境。 [疏]注“宣九”至“其正”。 ○释曰:案薄氏驰云:“此自发例於大国,不明於小国。其小国或详或略,许男书日,必正也。”范答云:“《春秋》称世子国有非正,周之襄王,晋之恭子,曹伯射姑,亦是其例。玃且之卒,谓于日食之下,何以知其不日?”然则范之此答,据何文得知?又周之襄王与恭子何以为别?又薄氏之駮不问射姑,而范答探意大过者,案《左氏》襄王是惠后之子,明襄王是嫡也。故文八年书“八月,戊申,天王崩”,恭世子是献公烝父妾而生,僖五年被杀不日,故知虽世子仍非嫡也。薄氏之意,见射姑称世子,而卒不称日,故驳云发例于大国,小国自从详略,故范以射姑非正答之。据陈侯款,僖七年宁毌之会,亦言世子,至僖二十八年,书卒之上亦不日,明称世子亦有非正也。捷菑既贬,则玃且是正,故知玃且之卒,蒙上日食之文可知。襄王正,恭子不正,而亦引以为例者,欲明襄王正而称世子,申生不正亦称世子。据此言之,明有不正而称世子者,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奂,呼乱反。 卫杀其大夫甯喜。称国以杀,罪累上也。甯喜弑君,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尝为大夫,与之涉公事矣。郑嗣曰:“若献公以喜有弑君之罪而杀之,则不宜既入以为大夫,而得杀之,明以他故。” ○复音扶又反。 [疏]“涉公事矣”。 ○释曰:旧解国家之事,危若涉海,以水行为逾也。徐邈云:“涉犹历也。”传织絇邯郸糜信云:“絇者,著履?之头即周礼絇繶及纯是也。 甯喜由君弑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恶献公也。献公即衎也。郑嗣曰:“书甯喜弑其君,则喜之罪不嫌不明。今若不言喜之无罪而死,则献公之恶不彰。” ○恶献,乌路反。 卫侯之弟专出奔晋。专,《左氏》作“鱄”。专,喜之徒也。专之为喜之徒,何也?巳虽急纳其兄,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是亦弑君者也。专其曰弟,何也?据称弟则无罪。 ○已音纪。专有是信者。言君本使专与喜为约,纳君许以宠赂。今反杀之,献公使专失信,故称弟,见献公之恶也。 ○见,贤遍反。君赂不入乎喜而杀喜,是君不直乎喜也,故出奔晋。织絇邯郸,终身不言卫。耻失信。 ○絇,其俱反。邯音寒。郸音丹。 [疏]传“织絇邯郸”。 ○释曰:糜信云:“絇者著履之头,即《周礼》絇繶及纯是也。” 专之去,合乎《春秋》何休曰:“甯喜本弑君之家,献公过而杀之,小负也。专以君之小负自绝,非大义也。何以合乎《春秋》?”郑君释之曰:“甯喜虽弑君之家,本专与约纳献公尔。公由喜得入,已与喜以君臣从事矣。《春秋》拨乱重盟约,今献公背之,而杀忠于已者,是献公恶而难亲也。献公既恶而难亲,专又与喜为党,惧祸将及,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微子去纣,孔子以为上仁。专之去卫,其心若此,合于《春秋》,不亦宜乎?” ○与约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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