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可以与而不与,讥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公不与盟,当从外盟不日,今日之,善其会盟,因楚有难,而反陈蔡之君。 ○有难,乃旦反。 [疏]注“当从外盟不日”。 ○释云:外盟不日者,隐八年传曰“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诸侯之参盟於是始,故谨而日之”,是非始则不日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以公不与盟故。 公至自会。 蔡侯庐归于蔡。 陈侯吴归于陈。八年楚灭陈,十一年楚灭蔡,诸侯会而复之,故言归。善其成之会而归之,故谨而日之。二国获复,此盟之功也,故於其归,追述前盟谨日之意,以美诸侯存亡继绝,非谨陈、蔡归国之日也。於盟则发谨日之美,於归则论致美之义。 [疏]注“於盟”至“之义”。 ○释曰:注言此者,解传称“谨而日之”意也。“於盟则发谨而日之美”者,谓传称其日,善是盟是也。“於归论致美之义”者,谓传云“善其成之会而归之,故谨而日之”是也。 此未尝有国也,使如失国辞然者,不与楚灭也。 [疏]“使如”至“灭也”。 ○释曰:传言此者,据其称爵言归,同於旧有国之例也。“不与楚灭也”,谓不与楚灭,故以失国辞言之。不言复归者,虽同失国之辞,实未尝有国,故不得言复归也。《公羊传》云:“此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其意不与诸侯专封,故使若有国目归者。《穀梁》以此会刘子在焉,楚以无道灭二国诸侯,王命存之,不得云不与诸侯专封也,故以为“善其成之会而归之”,状同旧有国然,且又不与楚灭故也。 冬,十月,葬蔡灵公。变之不葬有三:变之,谓改常礼。《春秋》之常,小国夷狄不葬。 [疏]注“变之”至“不葬”。 ○释曰:彼不赴,我不会,及小国与夷狄,不书葬者也,旧史之常也。言变之言不葬者,谓旧合书葬有故,而仲尼改之也。小国不葬,曹、许之书葬者,小国谓附庸之属,非曹、许也。 失德不葬,无君道。弑君不葬,谓不讨贼,如无臣子。灭国不葬。无臣子也。然且葬之,不与楚灭,且成诸侯之事也。蔡灵公弑逆无道,以至身死国灭,不宜书葬。书葬者,不令夷狄加乎中国,且成诸侯兴灭继绝之善,故葬之。 ○令,力呈反。 [疏]“失德”至“事也”。 ○释曰:此言“失德不葬”,宋其书葬者,由贤伯姬,故书其葬也。“弑君不葬”,《春秋》所以有弑君书葬者,弑君贼不讨之不书葬,是正也。其书葬者,皆意有所见也。蔡景不忍使父失民於子,陈灵公明外之讨贼,蔡昭以盗名不见,若杀微人,不足可录。其卫桓、齐襄二人并讨贼,故皆书葬也。灭国无臣子不葬,是其正也;书之者,亦意有所见。此见不与楚,灭蔡且成诸侯之事。八年陈哀公书葬者,亦见不与楚灭,闵陈而存之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吴灭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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