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卷五

作者: 范宁14,452】字 目 录

若进止在已,非齐所得灭也。何休曰:“《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其后灭江、六,不言大去。又大去者,於齐灭之不明,但知不使小人加乎君子,而不言灭,纵失襄公之恶,反为大去也。”郑君释之曰:“商臣弑其父,大恶也,不得但为小人。江、六之君,又无纪侯得民之贤,不得变灭言大去也。元年冬‘齐师迁纪’,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今‘纪侯大去其国’,是足起齐灭之矣。即以变灭言大去,为纵失襄公之恶,是乃经也,非传也。且《春秋》因事见义,舍此以灭人为罪者自多矣。” ○纵,子用反。见,贤遍反。舍音舍。 [疏]注“舍此”至“多矣”。 ○释曰:此是郑难。何休云“纵失襄公之恶也”,言《春秋》有因事见义者,不得不舍此以灭人为罪也。若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是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隐,痛也。不曰卒而曰葬,闵纪之亡也。 [疏]注“曰葬”至“亡也”。 ○释曰:知非为危者,纪国已灭而齐葬之,非复纪之臣子能葬,故知闵之,非为危也。又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传曰:“日葬,闵纪之亡也。”知此亦是闵之也。不於卒闵之者,葬者送终大事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郜,齐地。 ○狩音兽。郜,古报反,《左氏》作禚。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内无贬公之道。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剌释怨也。怨,纡元反,又纡原反,后同。剌,七赐反。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师而曰如,众也。言师众大如国,故可以言如。若言如齐侯,则不可。 [疏]传“师而曰如,众也”。 ○释曰:解经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四年“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不言“如齐师”者,言如齐师者众大如国,故可言。如若指齐侯,则於文不可言“如齐侯”也。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不逾竟”。 ○释曰:复发传者,嫌师与国异也。 秋,郳黎来来朝。黎来,名也。 ○郳,五兮反,国名。黎,郎兮反;黎来,郳君名。朝,直遥反。郳,国也。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纳惠公朔。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王不欲立朔也。 [疏]传“是齐侯、宋公”。 ○释曰:四国皆从贬,而独言齐、宋者,齐为兵主,宋是大国,则陈、蔡亦从也。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徐邈曰:“诸侯不奉王命,朔遂得篡,王威屈辱,有危,故月也。救卫於义善,故重子突。功不立,故著其危。” [疏]注“有危,故月”。 ○释曰:日月之例见危者,唯施於内,今施之於外者,范答薄氏云:“王者安危,天下所系,故亦与内同也。” 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何休以为称子则非名也。郑君释之曰:“王人贱者,录则名可。今以其衔命救卫,故贵之。贵之则子突为字可知明矣。此‘名’当为‘字’误尔。徐乾曰:“王人者,卑者之称也。当直称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卫而拒诸侯,故加名以贵之。僖八年‘公会王人、齐侯’,是卑者之常称。” ○卑者之称,尺证反,下“常称”同。 [疏]注“郑君”至“称也”。 ○释曰:郑答何休云,传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玄以子突非名。徐乾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传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徐乾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会……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故二说不同。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善救卫也。 [疏]传“善救卫也”。 ○释曰:计王者有伐无救,而云善者,朔叛逆王命,天子废之,立其嗣子而遣师往救,有存诸侯之功,故曰善,不可以大平之法格之。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据九年“伐齐纳纠”言纳。不逆天王之命也。不与诸侯得纳王之所绝。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 [疏]传“朔入逆”云云。 ○释曰:朔出奔之时,传曰:“朔之名,恶也。”此云顺者,谓比之入国为顺。彼辟天子之召,仍是恶也,故称名耳。一解此当文自相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会诸侯伐郑,不致。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见,贤遍反。 螟。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卫宝。以齐首之,分恶於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若卫自归宝於齐,过齐然后与我,齐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 ○分恶,乌各反,下同。杀,色界反,旧色例反。过,古禾反。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防,鲁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恒星者,经星也。经,常也,谓常列宿。 ○昔如字,或作<宀昔>,同。不见,贤遍反,下不音者同。列宿,夙又反,下皆同。 [疏]注“谓常列宿”。 ○释曰:周之四月,夏之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 日入至於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 夜中,星陨如雨。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 ○陨,云敏反。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 ○与音馀。暝,亡定反。 [疏]传“其陨”云云。 ○释曰:“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著以传著,疑以传疑,皆以实录,故知夜中。《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明实录也。 ○传,直专反。中之几也,而曰夜中,著焉尔。几,微也。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著尔,非亿度而知。 ○度,徒各反。 [疏]“中之几也”至“著焉尔”。 ○释曰:谓雨晦暝几微也。“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著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 何用见其中也? [疏]“何用见其中也”。 ○释曰: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当夜中矣。 失变而录其时,则夜中矣。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检录漏刻,以知夜中。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 [疏]“其不”至“何也”。 ○释曰:解经上文云“恒星不见”,下文“其不曰恒星之陨”者,又自解之。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者是何星,故不得言之也。又解不言雨星,而言陨星意,言我见从上而陨,又下接於地,则可以雨说之也。今唯见其下,不见其上,故曰陨星,又总说陨之与雨二者之别,“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如下,不见如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言不见在上,故不可以雨说之。徐邈云:“著於上,谓云著上。” 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我见其陨而接於地者,则是雨说也。言我见从上来,接於下,然后可言雨星。今唯见在下,故曰陨星。 ○我见,见音如字,注同。雨,于付反,注同。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於下,不见於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解经不得言雨星,而言陨星也。郑君曰:“众星列宿,诸侯之象。不见者,是诸侯弃天子礼义法度也。”刘向曰:“陨者象诸侯陨坠,失其所也。又中夜而陨者,象不终其性命,中道而落。” ○见于下,如字,或贤遍反。不见,贤遍反。队,直类反。 秋,大水。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 ○释曰:复发传者,嫌大水无麦、苗,异於常,故重发之。 无麦、苗。麦、苗同时也。麦与黍稷之苗同时死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穀,齐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疏]传“会非正也”。 ○释曰:再发传者,防是鲁地,穀是齐邑,故重发之。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时陈、蔡欲伐鲁,故出师以待之。次,止也。俟,待也。 甲午,治兵。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振,整也。旅,众也。 [疏]传“习战也”。 ○释曰:此治兵振旅,皆云“习战”者,《周礼》仲秋教治兵,仲春教振旅,出入幼贱虽殊,同是教战之法,故此传二者皆以“习战”言之。《公羊》以“治兵”为“祠兵”,亦云“其礼一也”。《周礼》仲秋教治兵,此非秋,亦云治兵者,《周礼》四时讲武,故各立别名,此据出师之事,故虽春亦得以治兵为名。 治兵而陈、蔡不至矣。兵事以严终,以严整终事,故敌人不至。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善为国者不师,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江熙曰:“邻国望我,欢若亲戚,何师之为?” ○陈,直觐反,下文皆同。道,徒报反,下同。善师者不陈,师众素严,不须耀军列陈。江熙曰:“上兵伐谋,何乃至陈?”善陈者不战,军陈严整,敌望而畏之,莫敢战。善战者不死,投兵胜地,故无死者。江熙曰:“辟实攻虚则不死。”善死者不亡。民尽其命,无奔背散亡者也。江熙曰:“见危授命,义存君亲,虽没犹存。” ○尽,津忍反。背音佩。 [疏]传“善为”至“不亡”。 ○释曰:“善为国者不师”,谓有明王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不起军师,而四海宾服,则黄帝尧舜时是也。“善师者不陈”,若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陈而服罪也。“善陈者不战”,即此鲁能严整终事,而陈、蔡不至也。“善战者不死”,若文王伐崇,因垒而崇自服也。“善死者不亡”,若柏举之战,吴虽入楚,父老致死,还复楚国也。此引文为证颇允,传文一准此解,则与注少僻,但旧有此说,故今亦存之。其注虚,观文则晓,故不复烦释。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其曰降于齐师何?不使齐师加威於郕也。郕,同姓之国,而与齐伐之,是用师之过也。故使若齐无武功而郕自降。 ○降,户江反,皆同。 秋,师还。还者,事未毕也,遁也。郕巳降而以未毕为文者,盖辟灭同姓之国,示不卒其事。 ○还音旋。遁,徒困反。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儿如字,音五兮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无知之挈,失嫌也。 [疏]传“无知之挈,失嫌也”。 ○释曰:重发之者,月与不月,地与不地之异,故重发之。 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挈,苦结反。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暨,鲁地。 ○暨,其器反,《左氏》作蔇。公不及大夫。《春秋》之义,内大夫可以会诸侯,公不可以盟外大夫,所以明尊卑、定内外也。今齐国无君,要当有任其盟者,故不得不以权通。大夫不名,无君也。礼:君前臣名。齐无君,故大夫不名。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变盟立小白。 ○渝,羊朱反。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恶,乌路反,下及注“恶内”皆同。 夏,公伐齐,纳纠。不言子纠而直云纠者,盟系在於鲁,故挈之也。《春秋》於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子纠不为大夫,故不书其奔。郑忽既受命嗣位,是以书其出。然则重非嫡嗣,宫非大夫,皆事例所略,故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亦不书出。 ○纠,居黝反,《左氏》作子纠。嫡,丁历反。重,直龙反。 [疏]注“不言”至“书出”。 ○释曰:下文“取子纠杀之”称子,此直云纠,故解其意,欲明系在鲁,故挈之。又解子纠不书出奔之意,言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子纠不书出,是不为大夫也。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何休曰:“三年‘溺会齐师伐卫’,故贬而名之,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故卑之曰人。今亲纳仇子,反恶其晚,恩义相违,莫此之甚。”郑君释之曰:“於雠不复,则怨不释,而鲁释怨,屡会仇雠,一贬其臣,一卑其君,亦足以责鲁臣子,其馀则同,不复讥也。至於伐齐纳纠讥,当可纳而不纳尔。此自正义,不相反也。”宁谓仇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仇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乾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二十四年公如齐亲迎,亦其类也。恶内之言,传或失之。 ○败恶,乌路反,注同。复,扶又反。迂音于,一音纡,又於武反。迎,鱼敬反 [疏]注“内之”至“亦其类也”。 ○释曰:范既不从传文,以为大恶。又庄公亲逆,未是大罪,而云“亦其类”者,以公忘父之仇,而援举兵动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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