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十九世纪瑞典著名的浪漫主义女作家。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该奖项的女性。1858年,拉格洛芙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三岁时,拉格洛芙得了病,髋骨关节变形,从此走路不便,而且疾病时常发作,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拉格洛芙的祖母是一个记忆力很好、很会讲故事的人,经常给拉格洛芙讲故事。在长期静养中,拉格洛芙把读书作为消遣,并接触了大量的童话和民间故事。这一切对她的成长和后来成为作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882年,拉格洛夫进入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后来,她在一座小城当了十年的中学地理教师。在任教期间,她开始了文学创作,写出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1902年,她创作的童话巨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使其成为蜚声世界的文豪,并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科学院的第一位女院士。瑞典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以她创作的人物形象“尼尔斯”命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成名,给拉格洛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她买回童年时代住过的莫尔巴卡庄园。从1915年起到她去世,她一直居住在这座庄园里。她一面辛勤地经营庄园,一面积极创作,出版了长篇小说《利尔耶克鲁纳之家》《车夫》《普初加里的皇帝》《被开除教籍的人》,回忆录《莫尔巴卡》和《罗文舍尔德》三部曲。即使到了晚年,她仍然孜孜不倦地创作着,出版了回忆录《一个孩子的回忆》和《日记》。她出版的最后一部作品是《秋天》。
内容简介
瑞典南部乡村的十四岁男孩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农户的儿子,他不懂礼貌,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经常欺负家里的家禽牲畜,是个人和动物都讨厌的坏孩子。初春的一天,尼尔斯不肯跟随父母去教堂,便自己待在家里。因捉弄小精灵,他被施加魔法,变成了一个没有巴掌高、却能听懂动物语言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和伙伴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和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调皮的缺点,学会了帮助别人、遵守诺言,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助是快乐的。因此,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变回了正常人,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