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 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作者: 佚名49,761】字 目 录

此证亦纯于湿者。郭氏补亡论曰。宜五苓散。然其病属外。殆是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所宜也。(宜以伤寒论述义湿热条相参。)

巢源风黄候曰。凡人先患风湿。复遇冷气相搏。则举身疼痛。发热而体黄也。又有风黄胆候。并是别证。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胸上。赵。作胸中。)

〔尤〕寒湿居表。阳气不得外通。而但上越。为头汗出。〔朱〕背强恶寒者。以背皆阳经所主。为湿所痹也。〔魏〕欲得被覆向火。恶寒之甚矣。

按此湿郁之甚者。医者误下。以为坏证。哕与小便不利。亦为下冷之验。胸满亦为上热之征。舌上如胎。注家多于如字费解。然胎本苔字。以气液蒸酿。积于舌上。恰如苔藓之布铺地面。故云如苔。或省云舌上苔。后人改从肉旁。而注家不知其本义。遂至牵凑为说。特成氏曰。使舌上生白苔滑也。其意可见焉。(或曰。说文。 。水衣也。舌苔之苔。为 煤之 看。却觉衬着。说文。炱。灰炱煤也。段氏曰。通俗文云。积烟曰炱煤。玉篇云。炱煤。

烟尘也。盖舌苔自薄而浓。自白而黄而黑。有积烟之象。故以名之。一说。谓舌苔多因热而生。故从火为正者。凿矣。)甲乙经。石门。一名丹田。在脐下二寸。任脉气所发。盖此所云。泛称下焦。与关元同例。(关元。见厥阴篇。

水气篇。妇人杂病篇。)太阳下编五苓散条曰。其人渴而口燥。烦。亦同语例。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

〔徐〕虽仲景有下之早则哕句。似乎太早不可。而后则可下也。不知此为头汗而表未解者。虑其有内入之事。

表邪内入。则可下矣。非言治湿可下也。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

按朱氏曰。以见此证宜桂枝加术汤。而非麻黄汤之任。值天阴两句。更示人因时变通意。此说不必。盖此条示风湿取汗之例。不宜拟定一方。

此事难知曰。服解药而去沉困。只头痛目闷。是知湿去而风不去。则欲解也。若风去而湿不去则不解。何以然。

风则高。湿则下而入里也。按此说不了。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

成氏曰。病有浅深。证有中外。此则湿邪浅者也。何以言之。湿家不云关节烦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湿气不流关节。而外客肌表也。不云发热身似熏黄。复云发热面黄而喘。是湿不干于脾。而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家之脉当沉细。为湿气内流。脉大者阳也。则湿不内流。

而外在表也。又以自能饮食。胸腹别无满痞。为腹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浅。内药鼻中。以宣泄头中寒湿。

按本事方。载有本证治验二则。并用瓜蒂散。宜参。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

按此条。乃证以方略者也。今就其方考之。是风湿之属表实者。发热恶寒无汗。其脉浮紧。可推而知矣。故以麻黄汤。发散郁邪。加术以驱表湿。此方之术。宜用苍术。非逐里湿也。盖仲景分风湿太阳病。以为三等。亦犹风寒之例。又黎居士简易方。以此证为寒湿。恐不然。

麻黄加术汤方(类聚。甘草一两。)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

按发热日晡所剧者。以湿为阴邪。故得阴时而加甚也。盖此证。湿邪滞着稍深。而其表则实。故于麻黄汤中。

增损以治之。亦犹伤寒有葛根汤之例。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

按此风湿之表虚者。亦犹桂枝汤之例。故嫌麻黄之峻。其不用阳旦者。岂以芍药之涩乎。防己黄 汤。注家以为实卫渗湿之剂。此殊不然。防己。皮水有防己茯苓汤。而陶隐居曰。是疗风水家要药尔。然则亦是系逐表湿之品。

黄。但黄 建中汤治里虚。其他如黄 桂枝五物汤。乌头汤。 芍桂酒汤。桂枝加黄 汤。皆用治湿着。盖托阳排结。于濡滞之邪。适然相对矣。术之驱外湿。既如前述。况方后曰。服后当如虫行皮中。曰。令微汗瘥。则知此方为风湿家解肌之治。而非渗利之剂也明矣。

防己黄 汤方(方后如冰。赵原刻。作犹冰。)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

〔周〕伤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传经。复不入腑者。因风湿持之也。

按风湿相搏句。当与八九日字易位看。金鉴本于沈氏。以为风湿之病。得之伤寒八九日。非是。

白术附子汤方〔朱〕如冒状者。正气鼓动。水气亦随而动。正邪相搏。未得遽胜之象。所谓与术附并走也。

按此方亦系于发表。既详之伤寒论述义中。兹不复赘。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

〔鉴〕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皆风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湿内蓄也。〔尤〕此亦湿胜阳微之证。其治亦不出助阳散湿之法。云得微汗则解者。非正发汗也。阳复而阴自解耳。

按伤寒表证。大端有二。曰太阳病。曰少阴病直中。顾湿家亦不过如此。盖其太阳证治。麻黄加术汤等条。是已。如前条及此条。俱系表虚寒证。虽湿邪持久。犹是少阴直中之类。而桂枝附子汤。术附汤。甘草附子汤。亦犹麻黄附子细辛甘草二汤。及附子汤之例矣。尤氏于治湿诸方有总义。殊欠核当。仍不录。

甘草附子汤方圣济。附子汤。治中风四肢挛急。身体沉重。骨节烦疼。

即本方。姜枣同煎。

百一选方。史氏白术散。治腰痛。

于本方。去甘草。加芍药。

太阳中 。发热恶寒。(按数下之数字。非误即衍。)

〔赵〕注虽已解过治之失。于当救之道则未明。(按注。言成氏。)予尝思之。此证属阴阳俱虚。脉弦细者。阳虚也。芤迟者。阴虚也。所以温针复损其阴。汗之复损其阳。此证惟宜甘药补正。以解其热尔。即灵枢所谓。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补阴则阳脱。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刚剂。

按柯氏曰。弦细芤迟。不得连读。言中暑夹寒之脉。或微弱。或弦细。或芤迟。皆是虚脉。盖细与芤不并见。

柯说为是。然此证虽阴阳俱虚。而暑邪 缘。津液乏燥。且热证亦见迟脉。则谓之夹寒。恐不为当。

活人书曰。问中暑何故洒然毛耸恶寒。答曰。经云。四时八风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多不明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蓄血。尤宜戒之。

按先兄曰。郑玄易通卦验注。太阳脉。起足少指端。至前两板齿。云岐子伤寒保命集曰。口开前板齿干燥者。

牙乃骨之精。今燥者骨热也。此说近凿。又沈氏曰。当以辛凉解表。甘寒清里。即后人所用香茹散之类。亦非是。

盖此证。清凉(如黄连石膏之类。)渗利(如五苓之类。)温中。(如大顺散之类。)俱非所适。但香薷实解暑之圣药。

或加一味于润补方中。(如黄 汤。生脉散之类。)未必不为佳。

太阳中热者。 是也。

按此条与前条。即中 虚实之别。而 证之理。无出于此二端。徐氏注上条曰。此即洁古所谓。静而得之。为中暑。为阴证也。注此条曰。动而得之。为中热。为阳证也。误矣。(洁古所谓中暑。即夏月伤凉之病。张介宾名为阴暑。虽俱名曰暑。其实非暑邪也。又热论所谓病暑者。亦是伤寒。以时而异其名耳。不可援以注本经也。)

又按山海经。北嚣之山。鸟名 HT 。食之已 。庄子杂篇则阳曰。夫冻者假衣于春。 者反冬乎冷风。又方氏曰。 。伤暑也。史记。禹扇 。淮南子。武王荫 人于樾下。左拥而右扇之。是也。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

按赵氏。周氏。有中 统论。欠核。不录。

云岐子伤寒保命集曰。太阳中 者。身热而烦。汗欲出。反饮冷水。灌之汗不能出。水行皮中。而脉微弱。表有水也。当发其汗。宜升麻汤。升麻。葛根。芍药。甘草。(各一两)上锉细。每服一两。水三盏煎服。

〔余述〕仲景之以痉湿 。合为一篇。厥有旨哉。夫天之气。风寒暑湿燥也。其令之有愆。与人之有虚。皆相感为病。而风寒二气。伤人最伙。故着伤寒论。以尽其理。而他气之伤人。自表而入者。举之于杂病论。此篇即是也。然则宜云燥湿 。而除燥不言者。何也。盖燥之一气。为秋之令。而未见其伤人如风寒暑湿者。是论之所以不及此也。(内经言秋伤于湿。而不言秋伤于燥。又言燥胜则干者。亦非秋燥之谓。而所谓燥湿寒暑者。是地之燥湿。

而非天气之燥湿。后世有燥疫及秋燥病等说。要是门外揣摩。不足信也。)但痉则以内燥。而招外邪。然其情机。

则稍异于风寒。故与湿 为篇。益足以知秋燥之不为病矣。且夫痉也。湿也。 也。其脉因证治。纤悉具备如此。

则知殆是仲景之旧面。而非后人所节略矣。

卷上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徐。鉴。作脉证并治。宜从。)

论一首 证三条(按当二条。) 方十二首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默然。周。作默默然。)

〔赵〕言其百脉者。举夫数之众多也。犹言百骸尔。〔程〕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缘大病后。真阳已虚。余热未尽。周身百脉俱病。是为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

按巢源千金并曰。百合病者。谓无经络。(句)百脉一宗。悉致病也。盖无经络者。谓无经脉络脉之别。宗。

犹同姓为宗之宗。一宗。犹言一齐。注家或以为朝宗之宗。或以为宗尊之宗者。俱失其义。

又按此病。赵氏以为热蓄不散。积则毒生。而伤其血所致。与内经解 证无少异。又与劳瘵同形状。其说甚长。

考郭氏伤寒补亡论曰。此证。又与素问所谓解 者相类。王氏医垒元戎。举王冰平人气象论解 注曰。

惟百合一证。与此比比相若。并是赵氏所本。要之赵说太谬。又吴医汇讲。有陶宗暄百合病赘言。谓为心神涣散证。

亦非是。

百合病发汗后者。

郭氏辨千金有更发字曰。其意谓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后而更发。非伤寒汗下吐之后。变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劳复之伤。而不见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药。于义未甚安。恐因数百年间。传录校正。误有增加。非孙氏之本文。故活人书。只用金匮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发等字。而庞氏直改其语云。治汗后百合病。治下后百合病。治吐后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百合知母汤方(按此方。与后三方。服法中用煎字。盖系后人所改。外台。作煮字。宜从。)

按先兄曰。宋吴曾能改斋漫录曰。王原叔内翰云。医药治病。或以意类取。至如百合治病。似取其名。呕血用胭脂红花。似取其色。淋沥滞结。则以灯心木通。似取其类。意类相假。变化感通。不可不知其旨也。此说与魏意稍近。又朱氏格致余论曰。本草。药之命名。以能而名者。百合当归升麻防风滑石之类。是也。此说 矣。

吴医汇讲。王绳林曰。古方惟百合汤。用百合七只。配水三升。顷友人言。吾苏阳山澄照寺前。一片地上。天然自产百合。仅如钱大。煮之清香绝胜。疗病极效。可知百合入药者。以小为贵耳。

按本草嘉 新补泉水条云。久服。却温调中。下热气。利小便。可见其有泻阳之功矣。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

先兄曰。如初。言患状迁延。不与初时异也。鉴说恐非。栝蒌牡蛎散方(牡蛎。熬。周本。熬。作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辑义。脱其面目之目。宜补。脉经。状。作其气。为狐下。有狐惑之病并五字。)

按下疳多止前阴。牙疳不必及咽喉。金鉴未为当。

蚀于下部则咽干。(脉经。作蚀于下部。苦参汤淹洗之。)

蚀于肛者。(薰。诸本。作熏。宜从。黄下。周有散字。)

按猪苓散。图经。引张仲景。(本草原文。茯苓下。有术字。水字上。有与字。辑义并系刊脱。宜补。)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

先兄曰。总病论。以此为狐惑证。弟子稻叶元熙曰。脉经千金。亦编入于狐惑中。

按朱氏曰。按此证若未成脓。必不能食。亦必另用清热托毒方法。凡治疮疡之理皆然。无热。无字疑误。当是发热也。此说似是。然据疮痈篇。无字不改而义通。

赤小豆当归散方(周本。当归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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