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年间 - 二、谁是土地的主人

作者: 胡绳2,439】字 目 录

绝,更使权贵豪富得以实行土地兼并。事实上,土地的买卖和兼并,是经济发展的自然趋势,也不可能禁绝。到了唐朝中叶以后,大地主势力更盛,地方军阀割据分裂,均田制遂不得不归于消灭,此后各代再也不能重行这制度。

唐代后期和以后各代都容许大地主的存在和发展,不加以任何限制。这些地主多半是贵族和官僚,也有庙宇的僧侣成为大地主的。他们往往拥地数万亩,有佃户百千户。在唐宋,农村中有很多"庄园",那都是大地主的产业。地主和庄园主人向农民收租,国家向地主收赋,所以在宋代,租赋二名有了区别。但很显然的,田赋还是由地租中来的,可以说是专制统治者和地主分享着农民所供给的地租。至于有着特殊势力的大地主,仍往往可以缴纳极轻的赋,或完全不纳,他们在自己所管辖的田庄内,役使着佃户农奴,俨如一个小小的帝王。皇家也建立私有的庄园,那自然是最大的庄园,如明清的皇庄都有数万顷之多。

原来到了唐宋以后,因为水利兴修和耕种方法的进步,农业劳动生产力较前代提高,所以专制国家和私家地主可以一起向农民更多地勒索。生产力的提高对于农民没有好处,只是使他们劳动的结果供养了更多的人,因为土地不是属于他们所有的。

中国的土地毕竟广大,虽有许多田地被大地主占为私家的产业,也还有很多小自耕农家。如在宋代神宗元丰三年(1080)的一个统计,在一千五百万户农户中,有将近五百万户是庄园中的佃农农奴,还有一千万户是独立的小农民。这一千万户农民在名义上虽然是他们所耕种的土地的主人,但是实际上却要在各种赋税的名义上纳极重的地租给国家,他们对于所耕种的土地,其实只好算是有着永佃权,并且贫苦的生活使他们常常有失去他们的土地而变成皇家或私家的田庄上的佃户农奴的危险。

由此可见,两千年来的农民都是过着被奴役的生活,整个专制帝国是由他们的血汗直接间接供养着的,但他们从来不是他们所耕种的土地的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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