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的100次事件 - 84 《马关条约》的签订

作者: 张秀平 王晓明2,610】字 目 录

为他既看到日本要坚决割地,又担心清政府不允许,故在同总理衙门的往返电报中,常常用日本的恫吓之词来恫吓清政府。4月13日他致电总理衙门说:“伊藤谓广岛已派运兵船三十余艘出口,赴大连湾,小松亲王等明日督队继进。”(《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20,第38—39页)

虽然李鸿章明明知道这全是谎言,但仍然不加解释地转告清政府,显然是为了迫使清政府让步。李鸿章的目的达到了。15日他再次奉旨:“如竟无可商议,即遵前旨与之定约。”(《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20,第39页)。17日,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于马关春帆楼正式签字。

《马关条约》正约十一款,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

其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独立。(实质是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两万万两,分8次在7年内交清。在交清第一次赔款后,余款按年加每百抽五的利息;(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船可以没内河驶入上述各口搭客装货,日本可以在通商口岸任意设立工厂,其产品得免征各项杂税,日本货物均可设栈寄存。

《马关条约》是帝国主义压迫中国,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过程中的一个严重步骤。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日本控制朝鲜,使日本终于实现了二十多年梦寐以求的扩张目标,并把朝鲜变成入侵中国的桥头堡。条约规定了巨额战争赔款,加上后来“赎还”

辽东半岛的款项,总共2亿3千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3倍。清政府除了进一步搜括人民外,只得大借外债,而列强通过附有苛刻政治条件的贷款,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的控制和掠夺。条约允许日本在华直接设厂,西方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特权,同样享有这项权利。甲午战争后,列强便争先恐后地到中国开设工矿企业或修筑铁路,直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劳动力,沉重打击了尚未成长的中国民族工商业,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四个新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内河航行特权的攫取,使各国得以深入长江流域广阔地区,直接掠夺那里丰富的资源和倾销商品,加深了中国经济的半殖民地化。条约的割地规定,不但使中国失去大片战略要地,而且使中国数百万台湾同胞,长期处于日本殖民统治的深重灾难之中。在帝国主义正在形成的19世纪末,这件大事成了中国被列强瓜分的危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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