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 卷四十五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北面朝官

作者: 脱脱4,068】字 目 录

官生于职,职沿于事,而名加之。后世沿名,不究其实。

吏部一太宰也,为大司徒,为尚书,为中书,为门下。兵部一司马也,为大司马,为太尉,为枢密使。沿古官名,分今之职事以配之,于是先王统理天下之法,如治丝而棼,名实淆矣。

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其兴也勃焉。太祖神册六年,诏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由沿名之风固存也。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初,太祖分迭刺夷离堇为北、南二大王,谓之北、南院。宰相、枢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护卫,皆分北、南,其实所治皆北面之事。语辽官制者不可不辨。

凡辽朝官,北枢密视兵部、南枢密视吏部,北、南二王视户部,夷离毕视刑部,宣徽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北、南府宰相总之。惕隐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论议以象公师。朝迁之上,事简职专,此辽所以兴也。

北面朝官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报谓“北衙不理民”是也。

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

知枢密院事。

北院枢密副使。

知北院枢密副使事。

同知北院枢密使事。

签书北枢密院事。

北院都承旨。

北院副承旨。

北院林牙。

知北院贴黄。

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掌北院头子。

北枢密院敞史。北院郎君。

北枢密院通事。

北院椽史。

北枢密院中丞司。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

总知中丞司事。

北院左中丞北院右中丞。

同知中丞司事。

北院侍御。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

南院枢密使。

知南院枢密使事。

知南院枢密事。

南院枢密副使。

知南院枢密副使事。

同知南院枢密使事。

签书南枢密院事。

南院都承旨。

南院副承旨。南院林牙。

知雨院贴黄。

给事南院知圣旨头子事。

掌南院头子。

南枢密院敞史。

南院郎君。

南枢密院通事。

南院掾史。南枢密院中丞司。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南院左中丞。南院有中丞。

同知中丞司事。

南院侍御。

北宰相府。掌佐理军国之大政,皇族四帐世预其选。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总知军国事。

知国事。南宰相府。掌佐理军国之大政,国舅五帐世预其选。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总知军国事。

知国事。

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

北院大王。初名迭刺部夷离堇,太祖分北、南院,太宗会同元年改夷离堇为大王。知北院大王事。

北院太师。

北院太保。

北院司徒。

北院司空。

北院郎君。

北院都统军司。掌北院从军之政令北院统军使。

北院副统军使。

北院统军都监。北院详稳司。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

北院详稳。北院都监。

北院将军。北院小将军北院都部署司。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

北院都部署北院副部署。

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南院大王。

知南院大王事。南院太师。

南院太保。天庆八年,省南院太保。

南院司徒。

南院司空。

南院郎君。南院都统军司。掌南院从军之政令。

南院统军使。

南院副统军使。

南院统军都监。

南院详稳司。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南院详稳。

南院都监。

南院将军。

南院小将军。

南院都部署司。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

南院都部署。

南院副部署。

宣徽北院。太宗会同元年置,掌北院御前抵应之事。北院宣徽使。

知北院宣徽事。

北院宣徽副使。同知北院宣徽事。

宣徽南院。会同元年置,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

南院宣徽使。

知南院宣徽事。南院宣徽副使。

同知南院宣徽事。

大于越府。无职掌,班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辽国尊官,犹南面之有三公。太祖以遥辇氏于越受禅。终辽之世,以于越得重名者三人:耶律曷鲁、屋质、仁先,谓之三于越。

大于越。

大惕隐司。太祖置,掌皇族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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