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西夏史 - 历史专题->简明西夏史-> 第四节夏州地方政权的中断

作者: 李蔚2,346】字 目 录

四州八县”②。太宗当即表示接受,并亲自召见继捧于崇德殿,厚加赏赐,赐白金千两,帛千匹,钱百万。同时,授李继捧为彰德军节度使,对其昆弟夏州蕃落指挥使李克信等12人,一一加官晋爵。

同年九月,权知夏州李克文来朝,太宗设宴于崇德殿,任命他为澧州刺史,赏赐钱物很多。同时,太宗还派遣使者往谕绥州刺史李克宪,克宪随使者一同进入首都汴京,授单州刺史。此外,还赏赐李克文、克宪宅第于汴京,让他们永远离开夏州。太宗的上述种种措施表明他决心将割据300年的夏州李氏地方政权,和平地加以取消。

但宋太宗不是去调解夏州统治者的内部矛盾,而是采用取消夏州地方政权的这一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其所以错误,因为第一,这种做法,与宋太祖赵匡胤所制定的对待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既定方针——“因其酋豪,许之世袭”相矛盾,既然允许其世袭,怎么可以又随意加以取消呢?

第二,如前所述,夏州统治者“世有战功”,且无负于宋。在此情况下,赵宋统治者怎么可以乘人之危,取消其统治呢?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脚的。何况继捧献地,并非真献,而是一面献地归宋,一面却暗中与继迁勾结反对宋朝,太宗不察真伪,而是贸然采取取消其统治的行动,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事实证明,太宗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它激化了民族矛盾,使党项族内一些具有野心的酋豪叛宋自立,“使中国(宋朝)有后顾之忧”①。从此,北宋西北边防岁无宁日,一场由李继迁领导的,旷日持久的旨在恢复祖宗基业、重建夏州地方政权的斗争成为不可避免了。

③《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长编》卷2,建隆二年七月。

①《宋史》卷318,《张方平传》。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二月甲辰。

①《宋史》卷253,《论赞》。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平兴国七年五月己酉。

①《宋史》卷258,《曹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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