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艳的[ròu]体弄得神魂颠倒。究竟是什么秘密唤醒了她这种野性呢?同六七年前的千花子比较,他不禁愕然,甚至想:为什么那时候不同她结婚呢?
然而,举行第四届舞蹈会的时候,她[ròu]体的魅力骤然削弱了。他鼓足劲头走到后台,也顾不得她尚未脱下舞服,正在卸装,就拽着她的衣袖,把她带到昏暗的后台去。
“请你松手!稍一触动,我的rǔ房就痛。”
“这可不行啊,干么要干这等傻事?”
“因为我向来喜欢孩子。说真的,过去我多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啊。”
“你真想抚养孩子?被那种婆婆媽媽的事缠住,你的技艺能发展下去吗?现在养了孩子,你怎么办?早就该注意啦。”
“但是毫无办法啊。”
“别胡说,女艺人一个个都抚养孩子,那还了得!你丈夫是怎么想的?”
“他很高兴,很喜欢呐。”
“唔。”
“干了那行,现在能有孩子,我有多高兴啊。”
“那就不跳舞算了。”
“不嘛!”
出乎意料,她的声音异常激动。他也沉默不语了。
但是,千花子再也不生第二胎了。就是生下的孩子她也没能放在自己身边加以照料。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夫婦俩的关系渐渐地淡漠了,疏远了。这种传闻也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千花子没有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就像一只波士顿猎狗一样。
拿狗崽来说,他若有心挽救它,还是可以救活的。头一只死去之后,他俩可以把稻秸切得更细碎些,或者在稻秸上铺一块布,这样第二只就可以免于一死了。这点他是知道的。然而最后一只狗崽,不多久也同它的三个兄弟一样丧生了。他倒不是盼望这些狗崽死光,却也没想过必须让它们活下去。他对它们这么冷漠,大概因为它们都是杂种的缘故吧。
马路边的狗,常常跟随他回来。在远远的路上,他一边招呼这些狗,一边走回家,给它们喂食,还让它们睡在暖乎乎的窝里。他感谢狗能理解他那颗慈祥的心。然而,打他饲养了自家的狗以后,他就不再去理睬路边的杂种狗了。至于人们,大概也是这样的吧。他蔑视世上有家眷的人,也嘲笑自己的孤独。
对待小云雀,他也是如此。起先他想救活它、饲养它,后来这种慈悲心很快就消失了。他还想,何苦去捡人家扔下不要的鸟儿呢。所以一任孩子把小云雀摆弄死了。
可是,他去看这只小云雀的一刹那间,菊戴莺沐浴的时间过长了。
他慌忙把水ll的鸟笼从澡盆里拎出来,两只鸟儿都倒在笼子里,活像一团濕透了的破烂市,一动也不动了。他将鸟儿放在掌心上仔细端详,只见鸟儿的腿脚在微微抽动。他兴奋地说:“谢天谢地,还活着呢。”可是,小鸟已经闭上眼睛,小小的躯体也都冻僵了。看样子是无法挽救了。他将两只鸟儿放在长方形火盆上烘烤,又让女佣续上新炭,扇了扇火。鸟儿的羽毛冒出一阵热气。小鸟*挛地动了起来。也许这浑身的热气能使鸟儿感到震惊,从而产生一股同死神搏斗的力量。可是他的手被烫得受不了。于是在鸟笼里铺了一块手巾,再将小鸟放在上面,然后再放在火上烘烤。手上烤成焦黄了。鸟儿仿佛被人弹动似的,不时吧嗒吧嗒地张开翅膀,东倒西歪,总也站不起来,尔后又闭上了眼睛。羽毛全干透了。鸟儿一离开火,就又趴倒了。看样子活不成了。女佣到饲养云雀的那户人家去探听,说是小鸟孱弱的时候,让它喝点粗茶,把它裹在棉花团里,就会好的。他双手捧着裹在脱脂棉里的鸟儿,弄凉了粗茶,往鸟儿嘴里灌。鸟儿渴了。转眼间,它一靠近碎食,就探出头来啄食了。
“啊,活过来了!”
这种喜悦令人感到多么舒畅啊!等他透过气来,这才发觉,他为了救活这只小鸟,足足折腾了四个半小时。
这时菊戴驾想双双呆在栖木上,可不知多少回都从上面摔了下来。好像是张不开爪子。他抓住鸟儿,用手指触了触它的爪子,鸟爪萎缩而又僵硬,如同一根枯枝一折就会断。“老爷,您刚才不是烤火来吗?”经女佣一说,他想起来了,难怪鸟爪的颜色变得焦黄的。真糟糕!心头的火气更大了。
“鸟儿要么放在我的掌心里,要么搁在手巾上,鸟爪怎么可能烧焦了呢?……明儿要是鸟爪还好不了,你就到鸟店去请教怎么办吧。”
他锁上了书斋的门,把自己关在里面,然后将两只鸟爪含在自己的嘴里,让它暖和暖和,味觉催人落下哀怜的热泪。不一会儿,他掌心上的汗濡濕了鸟儿的翅膀。他用唾沫润了润鸟爪,鸟爪有点柔软了。他生怕粗手粗脚会把爪子折断,便小心翼翼地先将一只伸直,再试让小鸟的爪子抓住自己的小指头。然后又将鸟爪含在嘴里。他松开栖木,将鸟饵移到小碟里,放在鸟笼底板上。可是鸟儿的爪子不灵便,要站立起来吃食,还是很困难的。
“鸟店老板说,可能是老爷把鸟爪烤伤了。”第二天女佣从鸟店回来说,“老板还吩咐用粗茶暖和爪子。据他说,让它自己啄啄就可以了。”
果然,鸟儿要么一味啄自己的爪子,要么ǒ刁着它们生拉硬拽。
鸟儿以啄木鸟的气势,精神抖擞地啄了起来,它仿佛在说:“爪子啊,怎么啦,可要争气啊!”它试图凭借它那双不灵便的爪子,果敢地站起来。这小小的动物对自己身体局部受伤,似乎觉得不可思议。它迸发出的生命火花,几乎使他高声喊出几句鼓励的话。
他把鸟爪泡在粗茶里试了一下,但觉得还是含在嘴里更见效。
这对菊戴莺对人太认生了。过去只要一抓住它们,它们的胸口就剧烈地起伏跳动。如今,在爪子受伤的头一两天里,把它们托在掌心上,它们也习惯了,非但不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啾啁鸣啭。甚至把它们放在手上,它们也吃食了。鸟儿这种变化,使他越发怜悯它们。
但是,他看护小鸟,没有恒心,动不动就偷懒,萎缩了的鸟爪沾满了鸟粪。第六天早晨,这对菊戴莺双双死去了。
诚然,小鸟的死是不可捉摸的。早晨往往发现鸟笼里有意想不到的死鸟。
他家里最先死去的是红雀。这对红雀夜间被老鼠咬掉了尾巴,笼子里染满了斑斑血迹。雄鸟次日就呜呼了。雌鸟迎来了一只又一只雄鸟,不知为什么,雄鸟也都一一死去。这只雌鸟却像猴子般地拖着露出红肉的尾巴。活了很久。但是,它终归衰弱下去,也猝然长逝了。
“看来红雀在我们家养不活,以后不再喂养红雀了。”
红雀是少女喜欢的鸟类,他本来就不喜欢。比起吃撒食的洋鸟来,他更喜爱吃碎食的日本鸟,因为这种鸟儿更高雅。就鸣禽来说,他并不喜欢金丝雀、黄莺、云雀一类吱吱喳喳鸣啭的鸟儿。他所以饲养红雀,只不过是鸟店老板送给他红雀的缘故。因为死去一只,才又买来了后来的几只,如此而已。
以狗来说,家里一旦养了克利狗,就不想让它绝种。他憧憬母親般的女性。他爱像初恋的女性一样的女人。他希望同一个像他死去的妻子那样的女性结婚。这不是同样的感情吗?他过着同动物为伴的生活,似乎是因为他太孤单、太寂寞了。他决心不养红雀了。
继红雀之后死去的黄春翎,它背呈黄绿色,腹呈黄色,更何况它那优美的淡淡的倩影,蕴含着一种稀疏竹林似的野趣。尤其是同它混熟了,它不进食时,只要他親自喂养,它就一边欣喜若狂地颤动着半展的双翅,清脆悦耳地欢唱起来,一边高高兴兴地进食,还淘气地去啄他脸上的黑痣。他把它放在客厅里。它大概是捡了成饼干屑或别的什么东西,吃进肚子里撑死了。它死后,它本想另买一只,后来改变了主意,便将迄今未曾親自照料过的嘤鸲放进那只空笼子里。
菊戴莺的死,无论是因为溺水或是伤爪,恐怕都是他的过失造成的。他对它们的依依之情反而难以切断。过不多久,鸟店老板又给送来一对。是小巧玲珑的一对。这回沐浴,他寸步不离澡盆地关注着,不料竟迎来了跟上次同样的结果。
他从盆里将鸟笼提拎起来,鸟儿颤抖着,闭上了双眼,但好歹还能站立起来,比上次的情况好一些。这回,他可留意不再烧伤它们的爪子。
“真倒霉。请你把火升起来。”他沉住气,有点内疚似的说。
“老爷,还是让它们死去算了。怎么样?”
他听了这句话,如梦初醒,不由得吃了一惊。
“可是,上回不费事就把它救活了嘛。”
“救是可以救活,可是活不多久呀。上回鸟爪都伤成那样子,我心想还不如早点死了好。”
“能抢救还是要抢救嘛!”
“还是让它们死了好。”
“是吗?!”他骤然感到体力衰竭,几乎神志不清了。于是,他默默地登上二楼书斋,把鸟笼放在透过窗户投射进来的阳光下,茫然凝望着菊戴莺慢慢地死去。
他祈望着,也许阳光的力量会把它们救活过来呢?但是,不知怎的,他增添了几许莫名的悲伤,犹如看见了自己的凄惨样子。上次他为了救活小鸟的性命而忙乎了一阵子,如今他已无能为力了。
鸟儿终于断气了。他从笼中把濕漉漉的死鸟捡了出来,久久地把它们放在掌心上,又放回笼中,将笼子藏在壁橱里。他下楼对女佣若无其事地说了声:“死了。”
菊戴莺嬌小孱弱,容易死亡。可是他家中喂养的鞯雀、鹪鹩、煤山雀,同属雀类,却活得挺欢。两次替鸟儿洗澡,都把鸟儿弄死了,这不免使他感到是命里注定,比如家中死过一只红雀,别的红雀也就很难养活。
“我同菊戴驾已经没有缘分啦!”他带笑地同女佣说罢,就在茶室里侧身躺了下来,让小狗不停地抓挠他的头发,然后从并排的十六七只鸟笼里挑选一只鸱鸺,拿到书斋里去。
鸱鸺一见他的脸,气得瞪圆双眼,不住地摇晃着瑟缩的脖颈,啾啁鸣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他的注视之下,这只鸱鸺绝不吃食。每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一靠近它,它就气鼓鼓的,把肉ǒ刁住挂在嘴边,不想咽下。有时他偏同它比赛耐性,固执地一直等到天明。他在旁边,鸟儿连瞅也不瞅碎食一眼,纹丝不动地呆在那里。待到天色微微发白,它终于饿了,可以听见鸟爪横着向栖木上放鸟食的地方移动的声音。回头看去,鸟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着眼睛,那副表情无比隂险,无比狡猾。一只往饵食方向探头的鸟儿,猛然抬起头来,憎恶地吹了口气,又装做不认识他的样子。过了片刻,他又听见鸱鸺的爪声。双方的视线碰在一起以后,鸟儿又离开了饵食。这样反复折腾了好几次,伯劳鸟已经吱吱喳喳地唱起了欢快的晨曲。
他不但不怨恨鸱鸺,反而把它看做对自己的一种安慰,有一次,他对友人说: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女佣,我想找一个。”
“唔,有时你倒很谦虚嘛。”
他露出不悦的神色,把脸扭过去,不理睬他的朋友。
“卿卿,卿卿。”他呼唤身边的伯劳鸟。
“卿卿卿卿,卿卿卿卿。”伯劳鸟尖声答应,仿佛要吹散周围的一切。
伯劳鸟同鸱鸺虽同属猛禽,可这只伯劳鸟对喂食人却极为親热,像个撒嬌的姑娘似的去接近他。每当听见他外出归来的脚步声或是咳嗽声,它就鸣啭不止。一出鸟笼,它就飞落在他的肩上或膝上,喜盈盈地抖动着翅膀。
他将伯劳鸟放在枕边,替代了闹钟。天一亮,无论是他翻身、动手,还是整理枕头,它都发出“吁吁吁吁”的撒嬌声,连对他的咽唾沫声它也“卿卿卿卿”地回应。转眼间,它猛然鸣叫起来,把他唤醒。这鸣声像一道道闪电,划破了生机勃勃的晨空,令人感到愉快和清爽。它同他互相呼应了不知多少回,待到他完全苏醒过来,它就仿效各色鸟儿的轻轻啾啁,声音清脆悦耳。
首先是伯劳鸟的欢唱,接着是众多小鸟的啼鸣,使他有了“今天也很如意啊!”这种感觉。他穿着睡衣,用手指粘上碎食去喂伯劳鸟,空腹的伯劳鸟用力咬住他的手指。他把这种举动,也看做是爱情的表示而承受了下来。
外出旅行,纵然只有一宿,他也会梦见动物,半夜三更被惊醒过来。所以他几乎不在外留宿。这也许是个怪癖,有时候他独自一人去访友,或者去购物,半路上百无聊赖,又折了回来。没有女伴时,他只好带着小女佣一起出去。
就说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吧,既然叫小女佣连花篮都带上,就不能说声“算了,回家吧!”便折回去。
当晚的舞蹈会是某报社主办的,由十四五名女舞蹈家参加演出,像是会演性质。他没看千花子的舞蹈已经有两年了。如今他实在不愿意看到她在舞蹈上的堕落。那种残存的野性力量,已经成为一种庸俗的媚态。舞蹈的基础形式,连同她的[ròu]体美,都蕩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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