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鱼尾,身长十余丈,肋骨几及丈余者。但此鱼非人力所能捕获,必待海潮骤落,自毙沙滩。乙卯秋,又与叶子实先生,纵谈及此,所见亦同,据二君之言,则海隅动物,有若是之灵异,地支生肖,有若是之明证,谁谓干支假设,生肖无凭耶?
干支五行及四时方位
甲乙属木,为东方。丙丁属获为南方。戊己属土,为中央。庚辛属金,为西方。壬癸属水,为北方。
寅卯辰属木,司春,为东方。巳午未属火,司夏,为南方。申酉戌属金,司秋,为西方。亥子丑属水,司冬,为北方。辰戌丑未四支,单位言之属土,为四季,为四维。
《五行大义》云:夫万物自有体质,圣人象类而制其名,故曰名以定体。无名乃天地之始,有名则万物之母。以其因功涉用,故云称谓。《礼》云:子生三月,咳而名之,及其未生,本无名字。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岂可不先立其名,后明其体用耶。《白虎通》云:少阳见于寅,盛于卯,衰于辰。其日甲乙属木。《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触也。触地而生。许慎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字从中下,象其根也。其时春《礼记》曰: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其位在东方。尸子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白虎通》云:太阳见于巳,壮盛于午,衰于未。其日丙丁属火。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许慎曰:火者,炎上也。其字炎而上,象形者也。其时夏。《尚书大传》云:何以谓之夏,夏,假也。假者,呼万物而养之。《释名》曰:夏假者,宽假万物,使生长也。其位南方。《尚书大传》云:物之方任也。《白虎通》云:土为中宫,其日戊己。《元命苞》曰:土之为言吐也。今吐气精,以生于物。许慎云:土者,吐生者也。王肃云:土者,地之别号,以为五行也。许慎云:其字二,以象地之下与地之中。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其时季夏,季,老也,万物于此成就方老,旺于四时之季,故曰老也。其位主内,内,通也。《礼斗威仪》云:得皇极之正气,含黄中之德,能苞万物。《白虎通》云:少阴见于申,壮于酉,衰于戌,其日庚辛,属金。许慎云:金者,禁也。阴气始起,万物禁止也。金生于土,字从土,左右注象在土中之形也。其时秋。《礼记》云: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尸子云: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恭庄,礼之主也。《说文》曰:天地反复为秋,其位西方。《尚书大传》云:西,鲜也。鲜,讯也。讯者,始人之貌也。《白虎通》云:太阴见于亥,壮于子,衰于丑。其日壬癸属水。水之为言准也。养物平均,有准则也。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故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男女阴阳交以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气之凑液也。《管子》云:水者,地之血气,筋脉之流通者,故曰水。许慎云:其字象泉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其时冬。尸子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其位北方。尸子云:北,伏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也。
六十花甲子纳音五行
甲子乙丑海中金。
子属水,又为湖,又为水旺之地,兼金死于子,墓于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丙寅丁卯炉中火。
寅为三阳,卯为四阳。火既得位,又得寅卯之木以生之,此时天地开炉,万物始生,故曰炉中火。
戊辰己巳大林木。
辰为原野,巳为六阳,木至六阳,则枝荣叶茂,以茂盛之木,而原野之间,故曰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旁土。
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则土于斯而受刑。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犹路旁土若也。故曰路旁土。
壬申癸酉剑锋金。
申酉金之正位,兼临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则成刚矣。刚则无逾于剑锋,故曰剑锋金。
甲戌乙亥山头火。
戌亥为天门,火照天门,其光至高,故曰山头火。
丙子丁丑涧下水。
水旺于子,衰于丑,旺而反衰,则不能为江河。故曰涧下水。
戊寅己卯城头土。
天干戊己属土,寅为艮,艮为山,土积而为山,故曰城头土。
庚辰辛巳白腊金。
金养于辰,生于巳,形质初成,未能坚利,故曰白腊金。
壬午癸未杨柳木。
木死于午,墓于未。木既死墓,虽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终是弱,故曰杨柳木。
甲申乙酉泉中水。
金临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则水由以生,然方生之际,力量未洪,故曰泉中水。
丙戌丁亥屋上土。
丙丁属火,戌亥为天门,火既炎上,则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戊子己丑霹雳火。
丑属土,子属水,。水居正位,而纳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龙则神,故曰霹雳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木临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则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壬辰癸巳长流水。
辰为水库,巳为金长生之地,金生则水性已存,以库水而逢生金,则泉源终不竭,故曰长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
午为火旺之地,火旺则金败,未为火衰之地,火衰则金冠带,败而方冠带,未能砟伐,故曰沙中金。
丙申丁酉山下火。
申为地户,酉为日入之门,日之此时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戊戌己亥平地木。
戌为原野,亥为木生之地,夫木生于原野,则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庚子辛丑壁上土。
丑虽土家正位,而子乃水旺之地,土见水多则为泥,故曰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箔金。
寅卯为木旺之地,木旺则金羸,且金绝于寅,胎于卯,金既无力,故曰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灯火。
辰为食时,巳为隅中,日之将中,艳阳之势,光于天下,故曰覆灯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丙丁属火,午为火旺之地,而纳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银汉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
戊申己酉大驿土
申为坤,坤为地,酉为兑,兑为泽。戊己之土,加于坤泽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驿土。
庚戌辛亥钗钏金。
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则诚柔矣,故曰钗钏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
子属水,丑藏金,水方生木,金则伐之,犹桑柘方生,人即采以饲蚕,故曰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寅为东北维,卯为正东,水流正东,则其性顺,而川涧池沼,俱合而归,故曰大溪水。
丙辰丁巳沙中土。
土墓在辰,绝在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带,巳临官,土既墓绝,旺火复又生之,故曰沙中土。
按《考原》云:水长生于申,土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故土墓在辰而绝在巳也。
戊午己未天上火。
午为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复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申为七月,酉为八月,此时木则绝矣,惟石榴之木反结实,故曰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水冠带在戌,临官在亥,水力厚矣,又亥为江,非他水之比,故曰大海水。
《渊海子平》云:昔者黄帝将甲子分轻重,而配成六十,号曰花甲子。其花字诚为奥妙,盖圣人有寓意在焉。夫自子至亥十二宫,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属。始起于子为一阳,终于亥为六阴。其五行所属金、木、水、火、土,在天为五星,于地为五岳,于德为五常,于人为五脏,其于命也为五行,是故甲子之属,乃应之于命。命则一世之事,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如子丑二位,阴阳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苗,未有涯际。寅卯二位,阴阳渐辟,人渐生长,物以拆甲,群葩渐剖,如人将有立身也。辰巳二位,阴阳气盛,物当华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进取之象。午未二位,阴阳彰露,物已成齐,人至五十六十,富贵贫贱可知,凡百兴衰可见矣。申酉二位,阴阳肃杀,物已收成,人已龟缩,各得其静矣。戌亥二位,阴阳闭塞,物气归根,人当休息,各有归著。详此十有二位,先后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也。
《瑞桂堂暇录》云:六十甲子之纳音,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后成音,盖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此不易之论也,何以言之,甲己子午九也,乙庚丑未八也,丙辛寅申七也,丁壬卯酉六也,戊癸辰戌五也,巳亥四也。甲子乙丑其数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也,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数二十有三,三者木之音也,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数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数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数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莫不皆然,此纳音之所由起也。
五合五行
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
《考原》曰:五合者,即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河图》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皆各有合。以十干之次言之,一为甲,六为己,故甲与己合。二为乙,七为庚,故庚与乙合。三为丙,八为辛,故丙与辛合。四为丁,九为壬,故丁与壬合。五为戊,十为癸,故戊与癸合。
陶宗仪《辍耕录》云:甲己土,乙庚金,丁壬木,丙辛水,戊癸火,此十干化五行真气也。其法取岁首月建之干,如甲己丙作首,丙为火,火生土,故化土,余仿此。又一说亦通,谓遇龙则化,龙,辰也,甲己得戊辰,戊属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属金,故化金。丙辛以下皆然。
****五行
子与丑合,属土。寅与亥合,属木。卯与戌合,属火。辰与酉合属金。巳与申合,属水。午与未合,午太阳,未太阴也。《协纪辩方》云:天者,日也,月也。星者,日月之余也。午未者离,子丑者坎。离为日,坎为月。午之为日是巳,子之不为月者何?月者,水之精,悬乎上,而受日之光者,非北方子之位也,子丑之气冲乎上而与日并,其方固必在未也。地者,水也,土也。子水丑土,丑又比水之土,其为地之体,无可疑也。地,土也,故子丑为土也。天为乎上,地位乎下,行乎两间者,必木、火、金、水矣。子丑为水土,水土之际,木必生焉。所以寅亥为木。木成而火亦出矣,故卯戌为火也。卯戌为火,则戌为黄今天之气,戊之所居,黄今天之气始于辰,辰亦戊也。土旺必生金,故辰酉为金,酉者,金之帝也。酉居金位之极,于其未至于极,而水已生于申,对宫为巳,巳金之母也,水必以申巳者,申巳逼于午未最高之地,无水也,举母则子归,水不得舍土而自立,其丽于土者,即子丑之位,土之所摄,命为土而不命为水,若其离土而言水,必纳于母气,故申巳为水也。水为生物之源,是以丽乎日月,,其次则金,其此则火,其次则木,其次则土。五纬之序水最近日,金次之,火又次之,木又次之,土又次之,此丽乎天者自然之序也。水土所生者木上升而为火,土又上升而为金,又上升而为水,如画卦之由下而上也。此行乎地者,自然之序也,然则五星五行,具有实理,而非人所能强为也。
三合五行
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
《考原》曰:三合者,取生、旺、墓三者以合局也。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辰合水局也。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合木局也。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合火局也。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合金局也。
六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万育吾曰: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之杀之义。如子午对冲,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杀,甲至庚七数,数中六则合,七则过,故相冲击为杀也。观易坤元用六,其数有六无七,七乃天地之穷数,阴阳之极气也。按:六冲者,即地位相敌,五行相克之义。子午相冲者,子藏癸水,克午藏丁火,午藏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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