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礼五

作者: 徐松11,796】字 目 录

、斋室、廨宇六百三十道。南有园曰灵禧,东有山池亭曰凝碧。一本:斋殿曰开祥,更衣殿曰昭回。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改安圣殿为广圣殿,以与玉清昭应宫真宗神御殿名同也。六年三月,诏改崇真殿为灵真殿,以与慈恩寺真宗神御殿名同故也。皇佑五年三月,诏改灵真殿为灵应殿。

至和元年四月,祥源观火,寻重修。至二年十二月成,诏名曰醴泉。先是观火,修毕,而更其殿名:灵应殿曰感通,广圣殿曰宁圣,灵渊殿曰涵清,捷神殿曰灵游,圣藻殿曰鸿佑,开祥殿曰崇贶。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四日,诏改醴泉观慈寿殿为寿辉殿。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崇宁寺观

崇宁寺观

徽宗崇宁二年九月十七日,左仆射蔡京等札子奏:「臣等伏以陛下遹追先烈,分别邪正,明信赏罚,上当天心。今天宁〔节〕届,伏请天下州军各赐寺额,以崇宁为名,上祝睿算。」诏依所奏,仍赐 额。每遇天宁节,镇州与紫衣、度牒各一道,其余州、军、监各与度牒一道。许令任便修盖,候了,逐旋奏取旨,赐经一藏。

十月九日,诏:「崇宁寺、观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为始。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明手下童行披剃。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所修寺、观不拘州城县郭及名山福地,除系禁山林并禁地外,如有官地,不以有无拘碍,并许申监司指射拨充讫奏。应有无名额寺、观,可以增广就充,或可移并,并许本州岛一面施行。或旧系甲乙住持大寺、观,僧道只有三五人可以拨充者,亦仰申尚书省,许诸色人缘化,并州军擘画修建,即不得接便搔扰。应修建竹木物料,所在州军给文凭前去计置,与免缘路收税。」

十二月十七日,诏崇宁寺不许官员安泊居占。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崇宁寺惟得建置祝圣寿道场行香及祈求外,其余行香并令就他寺。二月

八日,诏:崇宁寺、观上添入「万寿」二字,崇宁寺主首依禅寺选僧住持。三月一日,诏:崇宁寺、观各给田十顷,以天荒等田拨充。六月四日,诏以「崇宁万寿寺」为额。十三日, :「应天下万寿寺宣赐经及常住什物,不许借出,不得客人赍携荤酒饮宴。」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天下修营崇宁寺、观,如敢科率,以违制论。二十三日,诏:诸路崇宁寺、观铸〔像〕阙铜,许给公据前去就场买铜。二十五日,诏诸路人户舍田土顷亩在崇宁寺、观,与免纳役钱。

大观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崇宁寺、观并令渐次修整,如科买、科配、抑(勤)[勒]者徒二年,不以失减论。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宁万寿寺、观并改作天宁万寿(观寺)[寺、观]。

三年十二月六日,诏罢印造赐崇宁寺经。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武冈军言:乞诏令天下天宁寺并依旧给元赐田土,并免纳苗税。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通元观

通元观

宣和五年三月十八日,徽州言:「婺源县有洞灵观,本有洞三所,祈求必应。自唐中和间,有开山道士郑全福升仙之地。见管殿一,房廊共一百余区,奉三清功德四十尊。」诏赐通元(馆)[观]为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妙元观

妙元观

建炎二年二月十四〔日〕,江南东路转运司言:「饶州德兴县妙元观,宣和二年改为神霄宫下院。今准 赦罢神霄宫,乞还旧名。」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天庆观

天庆观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诏曰:「朕钦崇至德,诞锡元符。率土溥天,冀福祥之咸被;灵坛仙观,俾兴作以攸宜。庶敦清净之风,永洽淳熙之化。应天下州、府、军、监、关、县有全无宫观处,择空闲官地,以官钱及工匠建道观一,以天庆观为额。若百姓愿舍地及就官地备财修者亦听。」

五年闰十月,诏于新建观置圣祖殿,以官物充。殿内尊像及侍从令玉清昭应宫具仪式降付。

六年正月,知雄州李允则言:「州无道观,以己俸创北极殿,蒙赐列真观额。近奉诏盖天庆观,当州别无地位,遂就列真观醮设。今又令修圣祖殿,已于观北置得空地。缘本观未有三清、玉皇殿,今欲盖造,未知圣祖殿合在三清殿前后,乞降式样,仍改赐天庆(额)[观]为额。」诏从之,仍下详定。学士院准道藏所奏,定三清为上,玉皇次之,圣祖又次之,北极又次之。凡醮告(清)[青]词并依此次序。今雄州殿宇欲依此。兼虑诸州天庆观未并有三清、玉皇殿处,如各建,即依此;若未 造,但据殿宇依此设位。从之。

十二月,知处州张若谷言:「奉诏修圣祖殿,未蒙降到圣像、部像。又 ,旧有轩辕庙处并议修崇。当州仙都山轩辕皇帝祠宫已重修正殿,及添部从。窃闻皇帝得六相而天下治,命蚩尤明天道,太常察地利,青龙辨东方,祝融辨南方,大封辨西方,后土辨北方。又 御札,有六人躬揖天尊就坐。以臣参详,必当时六相。按唐天宝六年敕,三皇五帝各有配享,惟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后土配,其余蚩尤、太常、青龙、大封各未有配。以臣愚见,乞于黄帝殿内安六大相塑像,并加谥号,增入醮位。」事下详定所参议,且乞所以加谥号。「伏缘神灵之事,不可备知,恐难执据。今请添入设醮六位,及于殿内安塑像。望令玉清昭应宫与圣祖样同诏下。」从之。是年,以朝谒太清宫,诏亳州、应天府圣祖殿,自京造像,往彼奉安,及车驾至,皆诣殿朝拜。

七年,诏南京天庆观圣祖殿宜号鸿庆宫,仍设太祖、太宗像,西京亦曰天庆观。南京复别置鸿庆宫,而天庆观仍旧,惟不改圣祖像。其后定令:诸州给闲田供斋厨,藩镇十顷,余州七顷或五顷。

八年正月,礼仪院言:「诸路天庆观圣祖殿,其转运司、提点刑狱官巡历所到,并穿执烧芗。长吏以下除天庆观天贶、先天降圣节、冬至、三元日率州城内命官齐赴朝拜,每到任、得替,并先诣观朝谒及辞。若观内有三清、玉皇、圣祖、北极殿,并依次第列班朝拜,知州升殿烧香讫,归位,再拜。若圣像不在本殿塑造,即候了日,选吉日具道门威仪,官员穿执迎引奉安。公私人入觐瞻礼,茹(晕)[荤]食者不得升殿。」从之。

三月,江南转运使曹谷言:「天庆观圣祖殿将成,虑臣僚不知道家典礼,

每因朝谒,多入正门驰骤,乞并令门外下马。」从之。

闰六月,礼仪院请令天庆观立石,刻建置 文、事迹,及于碑阴刻官位。定到纸样付诸路,候刻了,打本进纳。从之。

天禧元年五月一日,礼仪院言:「诸州天庆观常须清洁,止绝闲杂人出入,勾当事官员、使臣不得于观内安下。每遇五节、三元、正冬、寒食,许士庶入观烧香瞻礼,不得升殿。凡有道场设醮,并令本观道士铺排供养香火,不得令诸色人升殿。官员使臣不得乘马入门,先行私礼,将至门,禁呵止;如升殿朝拜,并具袍笏,不得挟从人上殿,及制作名目入观聚会饮宴。如有士庶施钱就观斋醮,除不得于国家起建道场处排设外,并许稳便铺设供养次第,即不得与朝廷所降数同,毋得过百二十分者。长吏常令检视完葺,即不得别乞添造。旧观宇俯墉街市,丧葬之具并须取路回避,不得观前经过。」并从之。

二十日,知明州刘绰言:「诸州天庆观圣祖殿请自今长吏以下每到任、得替,洎朔望,并斋洁,亲诣朝谒及辞。」从之。

二年五月,知陈州冯拯言:「当州建天庆观工毕,望下道录院选道流一人住持,仍于本州岛户绝或逃田内给充常住。」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九月,知秦州陈尧咨言:「秦州城中右道观名紫极宫,后为天庆观,置殿奉安圣祖像。近又奉诏于城北更修天庆观,亦有圣祖殿。其城北观元是古寿山寺,最为胜迹,昨因造观,摽占三分之二。缘当州司有天庆观司:疑当作「已」。,乞将观地依旧创寿山寺,余材木添修当州南山妙胜院。况本院有天水池,乃国家郡望,寔宜崇饰。」诏从之,其妙胜院内天水池令常爱护。

八年八月,诏:「如闻都州天庆观及寺院有在城外者都:疑当作「诸」。,官吏节序朝拜或国忌行香,绝早开门,妨废管辖。今后都监、监押、巡检军员等不赴朝拜行香。」

庆历二年闰九月,除诸州军天庆观所赐田税。

皇佑三年八月十四日,诏:「真州天庆观先赐到两庄田土,后来给与长芦崇福禅院充常住。宜令本路转运司给还本观。」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八日,臣寮言:「天下州军天庆观圣祖像有系泥塑者,并令合属计置,改充漆布塑像,物料工直至(至)置造银花瓶并

以系省钱充。殿牌皆以金字。其余务在严洁恭肃,以称尊祖钦崇之意。」从之。

大观元年四月十六日,礼部言:「修立诸天庆观金宝牌、圣祖殿供养之物,轮知事道士一人主守。满一年无旷失,听度系帐道童一人;如有旷失,即差人承替,别理年限。」从之。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日,诏天下知州、军、监等:应天庆观每年特赐紫衣一道。

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大名府天庆观殿宇,令大名府路安抚使姚佑修建,转运司应副,什物令后苑依制造御前生活所制造。」从佑请也。

十一月十八日,中书舍人陆

蕴言:「诸州天庆观兴建岁久,及圣祖殿率多(损)[敝]陋损坏,乞量赐度牒,随宜增葺。」诏诸路转运司各具本路州军天庆观合修葺处申尚书省。

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县官吏每遇朝拜天庆观,并先诣昊天玉皇上帝殿,次诣圣祖殿。」

宣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诏诸州天庆观今后不许建置祠堂。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诏诸路天庆观行香朝拜,今后止许于正三门外上下马。

光尧皇帝绍兴七年闰十月二十四日,臣僚言:「伏 四月二日指挥,太庙殿宇可赐临安府充圣祖殿。臣恭惟本(庙)[朝]推尊圣祖,肇自祥符,止于天庆观建置殿宇奉安,以示一时崇奉之仪。仁宗纂承以来,五圣百年,踵行不易。惟临安府天庆观圣祖圣像并殿宇,顷因兵火烧毁,若因旧修立,宜无不可。今来乃赐太庙以为圣祖殿,在理寔有未安。乞断自宸衷,追还成命。」从之。

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本朝典故,内大中祥符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圣祖降于延恩殿,于圣祖坐西斜设六位。天尊就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后坐。详定所言:请以玉清昭应宫后殿为圣祖正殿,金铜铸圣像,西斜设六位侍从,一如延恩殿所见之仪,仍增金童玉女。诏天下州、军、府、监并于天庆观置圣祖殿,其尊像、侍从令玉清昭应宫立式。详定所言:其六位仙官,望令编修道藏所添入醮位,及于圣祖殿设像,仍令玉清昭应宫并圣祖画像同降诸路。从之。又录到《圣祖九(司)[天]司命保生天尊降临记》,照得天尊冠簪衣服如道像中元始天尊。有六人,皆秉玉珪。其中四人冠类天尊冠,无起云紫,衣服亦同;二人冠通天冠,服绛袍。天尊就坐,六人躬揖天尊就坐。天尊坐侧有四真人,二童子分东西侍立,侍坐者各有一童子。本寺今欲依制度,并所设次序塑像,令诸路州军随宜措置施行,不得夤缘搔扰。」诏依。先是右朝请大夫、知濠州周绂(诏)[奏]:诸州天庆观圣祖殿神御位次多或不同,有失崇奉之意,乞下礼院讲究元本制度。至是条具行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集禧观〕

〔集禧观〕

集禧观,旧曰会灵。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诏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等就南熏门内奉节、至远三营地,及填干池之西偏建观,以奉五岳帝。又命内侍邓守恩监修。仍作保康门于朱雀门之东,又作延安、安国二桥,南辟街与观北门相直。

七年九月,诏名观曰会灵,东西门曰左、右嘉应,后门曰昭福,献殿曰延真,灵宝天尊殿曰崇元,齐殿曰祝禧。其月十九日,上梁,命宗室宰臣观之,许士庶观看三日,赐百官休一日。

八年四月,修景灵宫使丁谓言:会灵观颂、记及延真殿五岳殿额,乞御制、御书,从之。

五月,诏会灵观池以凝祥为名,园以奉灵为名。即旧池也,又导惠民河注之。

十一月十日,御书殿额,自正阳门设仪仗、僧道威仪,教坊作乐,迎导赴观。又许士庶烧香三日,赐文武百官假一日。

十一日,奉安尊像,挂额,车驾幸观焚香,宴从臣于祝禧殿。复诣凝祥池观醮殿修盖,太祖所建池殿旧址也,真宗令增崇之,至是而成。赐工人役徒缗帛有差。初欲与景灵宫同日上梁,帝以崇奉之礼不可略也,遂令先后异日。

十二月,命丁谓斋宿会灵观五殿,建为民祈福道场。每季皆准此,着为定式。

袍,辇如本观。修宫使已下拜起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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