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礼五

作者: 徐松11,796】字 目 录

改。

天宁万寿观万寿观:原作「观寿观」,据正文所述改。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宁观并改作天宁(观)[万]寿观。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福州天宁观置道教一藏,以「政和万寿道藏」为额。

七年二月十三日,诏天下天宁万寿观改作神霄玉清万寿之宫。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崇宁寺观接前

崇宁寺观接前

徽宗崇宁二年十月一日,御史中丞石豫言:「伏见宰臣蔡京等以天宁圣节,请天下州军各赐崇宁寺额。此实上广《蓼萧》之泽,共伸《天保》之报,区区小臣,均作是念。伏望特降睿旨,许天下置观,此类寺额,亦乞以崇宁为名。」诏节镇州许置崇宁观,余依崇宁寺已降指挥。

三年二月八日,诏崇宁寺、观上添入「万寿」二字。

三月一日,诏崇宁寺、观各给田十顷,以天荒等田拨充。

四月十九日,知河南府范致虚言:「杭州请以崇宁观为皇帝本命殿,赐名天保殿,仍乞赐御书(碑)[牌]额。乞诸州亦依此,以御书石本颁赐摹勒,泥金揭之殿宇。」从之。

六月五日,诏:「监司所在州如崇宁观在城内者,每月旦日,许同本州岛官属恭诣烧香。及巡按所至州城,非时亦恭诣本观烧香点检。不系监司所在州军,知、通集官属同诣烧香。」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诏:诸路人户舍田土顷亩在崇宁寺、观,与免纳役钱。

十一月七日,敕:应诸路州军崇宁寺、观,所赐田并免税。

五年四月七日,诏:「诸崇宁万寿观朝拜,并乘马于殿门外上下,带入殿人从不得过三名。入《元符仪制令》。」

大观四年五月十四日,臣僚言:「崇宁寺、观赐田,并人户愿舍田土,役钱并免,俱为害法。」诏礼部 刷,关户部改正。

六月十五日,复诏崇宁万寿观官赐田土,并依天庆观例免出役钱。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宁寿观〕

〔宁寿观〕

宁寿观,系宁寿院。绍兴二十年六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七宝山三茅堂

赐观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白云昌寿观〕

〔白云昌寿观〕

白云昌寿观,干道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诏台州崇道观西白云庵,以白云昌寿观为额。以崇奉皇帝本命香火故也。其后建皇帝本命殿,诏以洪庆殿为名。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附庙

附庙

恭顺将军庙此条原有眉批云:「恭顺将军,本《宋史》、《云海》未见,俟考。」:庙在黄陂县。东岳行宫安定使者,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八月封恭顺将军。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六 亲飨先农耕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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