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帝系二

作者: 徐松26,021】字 目 录

荆王頵奏乞迁外第,未蒙诏可。今虽名居外,而威颜咫尺,时奉朝谒,固与密迩宫禁无异。伏望早赐矜允。」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元丰中,二王屡奏乞居外第,虽已降诏许之,而未果迁出,至是恳请,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诏二王外第以亲贤宅为名。

二十八日,诏二王就第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令亲王伴食,入内内侍省差官管干。

四月十二日,诏二王各赐银、绢、缗钱各五千,岁各增公使缗钱五千,仍给见钱。本府官吏赐与有差。

五月六日,诏荆王頵妻嘉国夫人王氏进封潭国夫人。

十四日,诏扬王颢男二人、荆王頵男七人并迁一官,以驾幸亲贤宅,特推恩也。

二年六月六日,诏扬王颢妻崇国夫人冯氏先送瑶华宫入道崇:原脱,据后绍圣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条补。,宜特赐法名守冲,仍赐紫衣,号希真凝寂大师。先是元丰二年,以与王不协,送瑶华宫,至是始有是命。

三年三月四日,扬王颢奏:「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望特于左藏库借交料钱三万贯,月以料钱四贯除折还纳。」从之。

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徐王颢增赐公使钱三千缗。先是三省言:「南郊礼

毕,徐王加恩,当赐剑履上殿,缘虚文已删去,请易以岁增公使缗钱。」太皇太后曰:「尝有例耶 」吕大防等对曰:「仁宗时荆王元俨增至五万贯,徐王昨亦增赐,今纔万三千缗。」乃诏增之。

八年二月八日,诏皇弟大宁郡王以下出就外学,宜令于亲王旧第置学舍,及差官二员充诸王说书,就差逐位内侍四员充管干官。前此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以下渐长,可令就学。」故有是诏。

三月二十三日,诏皇(第)[弟]、诸郡王、国公出就外学,各赐九经及孟、荀、扬子书一部,令国子监印给。

八月十八日,诏徐王颢许乘檐子至下马处,以颢疾故也。

绍圣二年十月十三日,诏曰:「朕嗣有令绪,获承至尊,惟先帝休德施及后世博矣。共赖燕谋之锡,实蕃同气之亲。顷在妙龄,已就外学。属柄臣之佥议,援今昔以有言,以谓年逮奉朝,礼当出合,庶明班爵之义,以固盘石之宗。朕稽协祖宗之猷,深怀手足之爱。因之广孝,曷喻至情。以义称恩,姑循故事。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宜依所请。仍令有司疾速修完东宫位次,候来春出合。」时宰臣章惇等言:「皇弟大宁郡王等出就外学,于今三年,年及奉朝,而爵号未称,礼秩未备。宜及此时进爵增秩,启真王封,及大建邸第,开府置属。出班外廷,入侍长乐,以衍茂天支,增重王室。」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一日,诏瑶华宫希真凝寂太师冯守冲复封崇国夫人。初,三

省奏冀王乞罢册礼,帝因宣谕:「王之夫人冯氏,在先帝时以其不和,止令异居尔。至元佑已及九年,乃更施行。闻所居甚敝,资用不足,可复其国封,给赐如故,仍葺其所居。」

三年正月十七日,诸王位说书傅楫言:「将来诸郡王听读日,乞依旧互讲《论语》、《孝经》、《孟子》,如唐诗对句之类一切罢去。」从之。

二月二十二日,将作监上修盖皇弟大宁郡王、遂宁郡王等五位外第地图。诏皇弟五位依亲贤宅故魏王位,从东先次修盖。

九月二十八日,楚王颢言:「臣妻冯氏已蒙恩还复封邑,欲望许令归臣本家。」未报。会王薨,其子孝骞复以为请,从之。

四年二月一日,诏故燕王崇国夫人请给依旧全支。以昨在瑶华宫减半支给,故有是诏。

十七日,三省奏楚王颢遣表,诏(将)[特]除其子渭州防御使孝骞为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又奏孝骞与狄谘女为亲,诏特封齐安郡君。

十八日,诏申王佖、端王佶每年特赐公使钱各六千五百贯,内一半见钱,一半折绢。

元符元年二月十三日,诏:咸宁郡王俣、普宁郡王似于三日内选日出合,权就东宫。所有佖等见住位,以令有司依先定图,计会誊那,擗截施行。」以三省言,皇弟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并许建第开府,今修外第两位,旦夕毕,咸宁郡王已下次当出合,故有是诏。

三月三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奏:「臣等自忝窃恩荣,开国建府,托局内城,附居宫禁,

一日必葺,三年于兹,以理则早合丐迁,论情则难于遽请。盖陛下隆属籍之爱,厚天伦之亲,结恋既深,恳陈莫遂。而又营修第等,多阅岁时,比及告功,尚需督治。愿陛下察其至诚,先于暇日申敕有司,为臣等拣时历吉,早许就居,则臣等被陛下友爱之赐,曷有穷已。」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两上章恳请,再降诏不允,至是始得请。

六日,中书省言:「皇弟普宁郡王〔出〕合,管干所奏:普宁郡王出合,欲依大宁郡王等例,日于前后殿退「日」前疑脱「是」字。,入内奏万福,未时奏安置等。」从之。

八日,诏:「五王外第以懿亲宅为名。候申王佖、端王佶入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就赐御筵,入内内侍省取旨差内臣二员管干。」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十六日,诏申王佖、端王佶岁赐实给公使见钱八千缗;及迁外第,特各赐银绢五千匹两、钱五千缗;府官吏赐有差。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二十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迁居外第。

二十一日,车驾幸申王府,翌日幸端王府。

二年二月六日,莘王俣再上表乞居外第,从之。

三月十七日,皇弟永宁郡王戚再上表乞出合,从之。

十月二十二日,诏睦王戚已出合,依申王例添岁赐公使钱。

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皇弟蔡王似三上札子乞居外第,从之。

八月二十一日,诏蔡王似九月三日迁外第,是

日令宗室正任以上往送,亲王伴食,及差内臣二员主治。其余外第事并如陈王佖等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七月四日,皇弟蔡王似以小史坐指斥系狱,上表待罪,未敢朝参。诏令赴朝参如(政)[故]。

八月三日,皇弟定王戚两上表乞迁外第,从之。

崇宁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内中见蔡王来,言语容止颇甚详熟,痛引前咎,及再三称谢钦成升祔,恩礼隆厚。亦渐向学,殊可喜也。已勒令勤读。」蔡京进曰:「自古帝王于兄弟一有嫌疑,至终身不能解。陛下以天地之度,笃兄弟之义,今日宣谕,喜见颜色,坦然无疑,过古帝王远甚。」佥曰:「陛下至德友爱如此,当书圣谕,以为万世之法。」

二年二月十四日,诏懿亲宅改名棣华宅。

三年二月,臣僚上言:「伏闻皇弟蔡王数违义训,陛下天造曲成,置而不问者已踰数四。前日蔡王与本位使臣等穿邸第后墙,不冠带,私出宫门,步历廛市,与宗室相见饮食,买宗女为妾。陛下笃于友爱,不忍致法于王,已诏有司,更不根治。仁不伤恩,于是尽矣。其出入有从行之卒,垣墙有擅穿之吏,饮食有请召相见之人,邸第有提按监临之官,罪不可赦。伏望圣慈,除蔡王已得旨更不根治外,本宫官吏并乞付有司推究。」诏依奏送开封府,(乃)[仍]依前降指挥根勘。

三月二十四日,诏:「陈王佖昨授守太师,其岁给公使未曾增定,可除见给公使外,特添见钱三千贯。」

大观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内出手诏曰:「朕荷天眷佑,景命有仆,承家之庆,是生多男。年近幼学,未亲师友,因严以教,宜及其时。京兆郡王桓、高密郡王楷可于来年春择日出就外学。其辅导讲读之官,宜以端亮鲠直、有文学政事人充选,具称朕意。」又诏:「祥符故事,记室、翊善见诸王皆下拜,真宗皇帝特以张士逊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宾礼。今讲读辅翼之官,职在训导,亦王之友傅也,可如王友例令答拜。」

政和元年二月二日,诏依太史局选定三月二十七日,令定王桓、嘉王楷出就资善堂听读。

三月二十八日,诏宰臣、执(正)[政]官许就资善堂见定王桓、嘉王楷,令管干所定仪申尚书省。至日,定王、嘉王至堂之中门外迎揖,升堂就坐,二王西向,宰臣、执政官东向。宰执退,二王揖送于堂之大门内。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皇子到堂听读,特许讲筵官时暂到堂参见。时侍读郑居中讲筵奏事,当面被旨也。

三年八月十日,诏令榷货务支钱一万贯,应副修盖越王戚府第。以戚自奏所居府第损漏故也。

四年二月十二日,内出手诏曰:「冠者礼之始,所以加有成,谕其志也,故圣王重焉。朕顾諟天之明命,用怿于先王,罔敢怠遑。永为万事之统莫大于礼制以善俗为:疑当作「惟」。礼制:疑当作「制礼」。。冠之废久矣!眷予元子,孝友肃恭,出就外傅,既克迈于成德,以嫡以年,咸加厥服,式协礼经。是用求日之吉,正纚于朝。岂惟敷时

内治,假我有家,作民孚先,实惟万邦之庆,顾不伟欤!格尔有众,其祗予猷告惟休。皇长子桓以二月二十七日于文德殿行冠礼。」先是御制冠礼,降议礼局载《五礼新仪》之首,至是举而行之,千载坠典,焕然一新。

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中书省言:太史局选定皇长子出合宜用来年二月七日受册。从之。

十四日,诏:「皇长子已择来年二月初出合,中旬授册。次子嘉王楷可于三月初行冠礼。其冠礼仪,令有司详定以闻。」嘉王冠仪陈设如皇长子,唯席于房外户西,樽东南,甒玄酒。其详见《政和五礼新仪》。

五年二月十三日,诏亲王免赴东宫廷贺。

十八日,定王桓言:「臣已依诏旨于二月七日出合过府讫。臣昨就资善堂听读,寻常须候迩英经筵已开,方取旨定日。恭惟圣学高妙,群臣莫及,躬御经筵,但欲遵承祖宗故事,非待儒臣讲说,修辅睿明。如臣之愚,正当力学,不可旷日,岂应拟视经筵。兼臣问安视膳之外,还过府第,绰有余暇。况不同往日深在禁严,出入不敢自便。今欲乞圣慈许令每日不拘早晚,但稍有间隙,即请学官赴厅讲读。所贵为学日益,有以副圣慈眷抚之意。」从之。

二十三日,诏皇子建安郡王枢、文安郡王杞今春出资善堂讲读,其管干官比附定、嘉王听读例施行。

三月八日,皇帝御文德殿观视皇子楷冠礼。

六年正月十一日,手诏:「朕席祖宗之休,承天眷命,既安斯寝,

是生多男,笃庆本支,以绵继序。皇第三子嘉王楷令德孝恭,率履不越,温凊定省,志养无违。嘉其有成,亦既就傅。今年踰志学,礼当异宫。眷兹天性之慈,祗若国章之旧,可于仲春择日出合。」

二月二十二日,诏皇子嘉王可于今年四月内择日趋朝。

四月十八日,诏提点御前生活所翻修燕王俣府第。以俣自陈所居府第损漏故也。

五月二十四日,内出手诏:「比阅国史,见故益王頵与神考情义甚笃,在元丰末,忠言正论,力排异意,功在社稷。今其子孙与追奉之礼,未曾褒显,非所以劝。可检会故实,取旨褒录。」乃加孝参检校少保,孝颖德庆军节度使。

十一月十九日,诏嘉王楷差提举皇城司整肃随驾禁卫所,兼提举内东门、崇政殿等门。

七年四月十二日,诏:「皇子安康郡王栩出就资善堂听读,可特依此推恩。本合祗应使臣、管勾所手分各转一官,白身人补副尉,祗应人各转一资,并依旧祗应。」

五月十九日,内出手诏:燕王俣第三子与依长子有章例,赐名、授官、支破请给等。

八年三月十一日,诏:十六日,嘉王楷令赴集英殿试,仍给食,就东(廓)[廊]排设幕次什物。

二十五日,诏嘉王楷依贡士唱名,赐 谢恩。

二十七日,集英殿唱名,诏嘉王楷有司考在第一,不欲令魁多士,以第二人为榜首。是日,诏嘉王楷已赐第一人上舍及第,许谒谢先圣,与《题名记》并《同年小录》,所有期集并

免。寻诏谢先圣亦免赴。

二十八日,诏嘉王府学官陆藻、葛次仲、张劝劝学有劳,各与迁秩,内张劝仍赐绯章服。

五月九日,诏《同年小录》止用第一人皇字德远此句疑有脱误。。

八月二十日,嘉王楷言:「近两具札子,乞就蕃衍外第居止,荐蒙降诏不允,即令居处春坊之侧,仍近禁庭,出入呵止,甚不遑安。况创修外邸已见就绪,伏望早付有司择日施行。」诏从之,仍依太史局选定闰九月十九日出居外第。

九月二十二日,中书省言:「皇子嘉王闰九月十九日迁就外第。检会莘王迁入外第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外第,仍就赐御筵,及赐银、绢、钱五千匹两贯,本府官吏等第支赐;仍差官管干,支散并依旧制。」此下疑脱「从之」二字。

十二月十四日,诏:「朕荷天休命,庆多男子。建安郡王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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