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礼三八

作者: 徐松2,891】字 目 录

宋史》卷一二三《礼志》二六补。,永定五十户,会圣宫十户。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三八 修陵

修陵

【宋会要】

开宝三年九月六日,河南府、京兆、凤翔府、耀州上言:「先准诏检校历代帝王陵寝,内周文王、成王、康王、秦始皇、汉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元帝、成帝、哀帝、后魏孝文帝、西魏文帝、周太祖、文帝、唐高祖、太宗、中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二十八陵曾经开发。」诏每帝制造礼衣一幅,帝服一袭,具棺椁重葬。仍令逐处长吏严洁致祭。其礼衣令太常礼院检讨逐朝制

度,下少府监修制。当用金宝,以假者代之。制成日,进呈后给付。并下太常礼院,各定仪注以闻。礼院请给通天冠、绛纱袍,诏少府监制造。

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先代帝王陵寝曾经开发者,已令重葬,所役丁夫,恐妨农务,宜以厢军一千人代之。」

三月,诏:「先代帝王陵寝修创庙宇:太昊、陈州。炎帝、衡州。黄帝、坊州。高阳、澶州。高辛、宋州。唐尧、郓州。虞舜、道州。女娲、晋州。商成汤、河中府。周文王、武王、汉高祖、并京兆府。后汉世祖、西京。唐高祖耀州。十四帝,各置守陵庙七户。商中宗帝大戊、大(明)[名]府。高宗帝武丁、陈州。周成王、康王、汉文帝、宣帝、并京兆府。西晋武帝、西京。后周太祖文帝、耀州。隋高祖文帝、凤翔府。秦始皇帝、汉景帝、并京兆府。后汉明帝、章帝、魏文帝、并西京。后魏孝文帝耀州。唐太宗、肃宗、并京兆府。明皇、同州。宪宗同州。宣宗、耀州。后唐庄宗、明宗、石晋高祖并西京。二十四帝,各置守陵庙五户。令逐州检校扫洒,无得损污,岁添植林木。本县尉钤辖,或有损漏,画时修补,得替批书历子。」

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九日,诏历代帝王陵庙有隳损处,所在计度修葺。

十二月十五日,诏太祖(庙)[朝]所修历代帝王陵庙,常令修葺。

二年十一月七日,郊祀赦书:「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及历代圣帝明王、忠臣烈士载于祀典者,要所在精洁致祭,近祠庙陵寝处并禁樵采。如祠庙损坏,长吏躬亲点检,以系省钱修饰,州县检校。」自后东封、西祀、圣祖降、恭谢天书、禘夆享明堂、立皇太子、皇帝即位

赦文,并用此制。

三年六月,遣内殿崇班麦守恩往保州,奉顺祖惠元皇帝、惠明皇后、简穆皇后神柩于西京白马寺,选年奉葬,岁时遣官飨奠。

六年,太常议顺祖康陵、翼祖定陵,比安陵减省。景德二年,诏从中书门下、枢密院所言,令蓝继宗罢修,遂以一品礼葬,为二位。

景德元年十月二日,诏:「应前代帝王陵寝及名臣贤士、义夫节妇坟陇,并禁樵采,如有摧毁,官为修筑。无主坟墓碑碣、石兽之类,敢有坏者,论如律。(乃)[仍]每岁之首,所在举行此诏。」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二日,诏:「历代帝王陵寝,申禁樵采,犯者所在官司并论其罪。」

五年八月二日,诏河中府,周朝葬冠剑处,委本府修筑,禁其樵采。仍令翰林学士李宗谔撰记刊石。

嘉佑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仁宗神主祔庙德音:「两京前代帝王陵寝及忠臣烈士坟域载图经者,有坏,速以系省钱修葺,无令侵占耕垦所禁樵采地分。」治平四年九月,英宗神主祔庙德音亦同。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永安军祖宗陵寝、西京应天禅院、会圣宫影殿、西坟可差西京留守及台官一员日下前去躬亲省视,如合修奉去处,一面措置,仍密具奏闻。南坟委汝州守臣依此。」又诏河南府镇抚使翟兴(国)[团]结本处义兵,保护祖宗陵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三八 禁发陵

禁发陵禁发陵:此目原标作「发陵」,今据内容补一「禁」字。

大中祥符六年六月十四日,河南府言盗发汉睿陵。诏

府县官吏、巡检使臣并劾其罪。仍以所盗物计其直,修设斋醮,别造衣冠、盟器安葬,命内侍主其事。仍遣知制诰刘筠诣陵祭告。因下诏曰:「眷惟前代崇建寝园,凡在部封,宜增严卫。矧屡颁于条诏,俾申禁于樵苏。尚或因循,致兹侵暴。特加告谕,用示轸怀。应京东、京西、河东、陕西、淮南、江南、两浙、荆湖南北路,有历代帝王陵寝之处,依景德元年 禁止樵采,不得侵耕、发掘,违者收捕严断。」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三九 拜扫〔给臣僚假拜扫先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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