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尚氏学 - 卷三 师、比、小畜、履

作者:【暂缺】 【6,076】字 目 录

者。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伏艮为道路。比阴得中。故坦坦。坦坦者宽平也。兑为昧无应。故曰幽人。居中故贞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象多释贞为正。此以不乱释贞。明贞有正定二义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哸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说文。眇。一目小也。兑为小。离目。故曰眇能视。震为履。二三半震。故曰跛能履。眇而视。跛而履。皆力不足而不止之象。故象曰不足以有明不足以与行也。三正在乾虎后故曰履虎尾。彖言不哸。此言哸者。盖以上下卦言。乾虎在外。兑在后。故不哸。而以爻言。四虎尾。上虎首。三应在上。上必来三。虎首回噬。故三独受哸而凶也。伏震为武人。乾为大君。三承乾。故曰武人为于大君。言武人忠于大君。阴顺阳。代终事。与讼三之从王事同。象释曰志刚。刚即谓大君。志刚即释为义也。虞翻谓三失位。变得正成乾。直以武人变为大君。失之。近师俞荫甫谓此与坤讼六三之或从王事同义。略露曙光。特又以三升乾上释为字仍误也。震武之象。国语重耳筮遇贞屯悔豫。皆有震。曰车有震武。武足迹也。震健。故震为武。易林本之。遇震即言武。于是履及巽之武人。象始大明。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 至(左口)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三承重阳。故曰志刚。言志在顺阳而行。即坤六三讼六三之所谓从王事也。巽为志。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子夏传。愬愬恐惧也。四当乾末。正为虎尾。乾为惕。故为惧。然下孚于三。三阴。阳得阴志行。故终吉。小畜九五云。有孚。谓孚于四阴。此与同义。又大有上九吉。随九四有孚。皆以下乘阴而吉。昔贤不究阴阳相孚之理。但云惧则吉者。非也。

象日。愬愬终吉。志行也。阳孚阴故曰志行。巽为志。

九五。夬履。贞厉。夬决也。绝也。言五承乘皆阳。上下应予绝也。贞卜问。厉危也。五居互巽之上。龚陨落。故危。否九五云。其亡其亡。兑九五云。孚于剥。有厉。亦皆以居巽上。故危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五正当巽上。故贞厉。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视履谓三。祥。吉凶之朕兆。上处履之终。故可回视已往之行事。而察其善恶之征祥。三上相上下。上来三。则皆当位。故曰其旋元吉。旋复也。来也。元吉。大吉也。祥荀作详。祥详古通。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五阳独上有应。故大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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