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上负担制度:财产法的对抗力革命

论物上负担制度:财产法的对抗力革命
作 者: 张凇纶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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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物权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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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凇纶,吉林春人,1983年9月生。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保送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后直接推荐攻读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孟勤国教授。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物权法与英美财产法、民法史与民法哲学,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浙江学刊》、《社会科学研究》、《广西大学学报》和《私法》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

内容简介

物上负担不是物权法中的一个细节、一种技术,而是一种全新的研究财产法——融合大陆法系物权法和英美法系的财产法的路径。张凇纶的《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论物上负担制度:财产法的对抗力革命》虽以物权法和债法作为对象,但以对抗力为标准——而不是权利性质——作为理解、构建和规范财产权利体系的逻辑,使得物上负担制度闪耀起照亮现代物权法发展道路的光芒。

图书目录

导论

第一部分 物上负担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 范式的转换:从人的视角到物的视角

  第一节 体系建构:大陆法系私法自罗马法以来的法学传统

  第二节 人的视角:传统财产法的根本旨归

  第三节 从人的视角到物的视角:范式的转换及其合理性

  一、范式转换:来自库恩的启示

  二、什么是物?

  三、物视角的合理性之一:稀缺

  四、物视角的合理性之二:权利的复杂性与层叠性

  五、物视角的合理性之三:建立贯穿式的财产权体系

 第二章 物上负担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物上负担概念:物视角下的理论产物

  一、重新理解物权:附着于物的先验存在

  二、物上负担:附着于物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交易:物上负担制度的背景

  第三节 物权法如何介入交易

  第四节 物上负担制度的明确定义

 第三章 物上负担的制度意义——兼论物上负担的独特性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一个整体性的物上负担制度?

  一、科斯定理的方法论启示

  二、简约化:私法自治与有效管理的平衡

  三、再论整体性物上负担制度之必要性

  第二节 物上负担制度的双重意义:物法意义与债法意义

  一、物上负担的物法意义

  (一)物上负担与限制物权的本质差异:兼论物权的本质属性

  (二)详细阐释物上负担制度的物法意义

  二、物上负担的债法意义:比较物上负担制度与权利瑕疵

  担保

  (一)民法在合同中的整体性判断

  (二)相似的权利瑕疵与物上负担;迥异的权利瑕疵制度与物上负担制度

  (三)重新分析物上负担制度的债法意义

 第四章 简短的结语

第二部分 物上负担制度的实证经验

 第五章 作为普遍承认机制的财产法:权力经济学

  第一节 财产的普遍承认:洛克、卢梭与其他

  第二节 普遍承认的宗教基础:从库朗热到涂尔干

  第三节 财产法取代宗教:除魅的法学版本

 第六章 物上负担的私法史考察

  第一节 绪论:大陆法系私法学的历史方法

  第二节 第一个实例:英国普通法中的物上负担

  一、中世纪英国的土地负担概况

  二、三方结构中的土地负担制度

  三、英国财产法中的物上负担:从中世纪到1925年改革

  (一)外部规则的统一:英国王权对习惯法的胜利与收编

  (二)物上负担的实体法规范

  (三)物上负担的程序性规范

  四、总结:英国普通法上的物上负担制度

  第三节 第二个实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赋税变迁

  一、为什么研究赋税?

  二、一种不同于传统视角的中国概括

  三、简约化:从唐两税法到明一条鞭法再到清摊丁入亩

  (一)亚当?斯密:合理赋税的标准

  (二)取代租庸调制的两税法

  (三)宋、金、元时期的赋税状况

  (四)从一条鞭法开始:明清赋役变革

  四、总结:传统中国赋税改革的借鉴意义

  第四节 第三个实例:英美财产法上的物上负担制度

  一、一个简短的说明

  二、物上负担(encumbrance)释义

  三、地产交易中的物上负担制度

  (一)地产交易合同概论

  (二)物上负担制度与地产交易

  四、英美财产法中的三种物上负担

  (一)约据(covenant)

  (二)抵押(mortgage)

  (三)区划(zoning regulation)

  五、物上负担的程序性制度

  六、美国产权公示制度的配套规范

  七、借鉴英美财产法上的物上负担制度

 第七章 经验考察告诉了我们什么

第三部分 构建中国的物上负担制度

 第八章 引论:从两个判例谈起

  第一节 案例1:Williams and Glyn’s Bank v.Boland案

  第二节 案例2:董林娇与王景木、许雪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第三节 再探物上负担制度之下的三方结构

 第九章 物上负担制度的实体性规范

  第一节 什么能算物上负担?

  一、第三人对物的非直接支配性权利:这个定义还不够

  二、物上负担的构成要素:几项标准

  (一)私法领域存在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公法领域存在公权力的明确规定

  (二)与物存在相关性:对特定物权构成限制;对特定权利人有利益

  (三)物上负担对物权的限制须具有实质性意义

  三、物上负担制度:一种解释性研究

  第二节 物上负担的客体:传统大陆法系物与物权批判

  一、再论什么是物

  二、价格要素是物权重要的构成部分

  三、物上负担制度中的物与物权

  第三节 物上负担的具体内容:从诞生到消灭

  一、谁可以创设物上负担?怎么创设?

  二、不仅仅适用于物上负担的善意第三人规则

  (一)权利的优先性判断——纳入价格要素后的考量

  (二)作为优先性标准的善意第三人规则——比较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

  (三)物上负担与善意第三人规则——兼论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

  三、物上负担制度中的原因理论

  (一)契约原因理论的变迁:简约化进程

  (二)物上负担与基础关系的关系:第三方背景下的权利分析

  四、侵犯物权与侵犯物上负担的竞合

  五、物上负担的消灭——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第十章 物上负担制度的程序性规范

  第一节 程序性规范研究的困境

  第二节 公示基本问题研究

  一、物权公示,究竞公示什么?

  二、从诉讼的观点探究公示的本质:物权的证据

  三、作为物权证据的公示:法律效力比较

  四、物权证明责任分配的成本分析

  第三节 在证明责任视角下讨论物上负担的程序性规范

  一、公示一证据理论在物上负担领域内的应用

  二、物上负担公示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三、三方结构之下物上负担公示制度

  四、物上负担理论中的证明责任规范

  (一)第三人对物上负担权利人的权利造成侵犯

  (二)数个物上负担权利人之间发生权利冲突与纠纷

  (三)新物权人(买受人)对既有物上负担的超越

  五、附论:物上负担公示的补充制度

  第四节 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关系

第四部分 新物上负担制度在旧民法

 第十一章 物上负担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整合

  第一节 简短的引语

  第二节 物上负担与物权(所有权)的限制

  一、物权社会化的传说:流传已久的谬误叙事

  二、物权限制的本质:稀缺时代财产形式多样化的努力

  三、物权限制的局限性:兼论其与物上负担制度的不同取向

  第三节 物权基本原则与物上负担——物权法定与一物一权

  一、物权法定与一物一权批判

  二、物上负担制度:物权法定和一物一权的缓冲剂

  第四节 属人性的物上负担:对人地役权(easement ingross)

  第五节 物上负担与担保——兼论担保物权的非物权性

  一、为什么说担保权不是物权?

  二、担保的本质:促成缔约——一个历史的考察

  三、当代担保制度的两个基本特征

  (一)多样化进程

  (二)可流通进程——德国与美国的不同实践

  四、再论担保制度应当属于物上负担

  五、作为物上负担制度的担保制度:从实体到程序

  第六节 一扬一弃:物上负担与优先权

  一、作为法定担保物权的优先权

  二、关于优先购买权(先买权)

  第七节 一种更优秀的解释:在物上负担框架内分析预告登记

  一、预告登记是在公示物上负担

  二、在物上负担制度框架内分析预告登记

  三、预告登记:推而广之

  第八节 物上负担制度与继承法

  第九节 物上负担与破产法——以破产财产为中心

  第十节 物上负担与信托

 第十二章 物上负担制度应当成为中国民法的自觉选择

 参考文献

  (一)中文专著

  (二)中文论文

  (三)中文译著及翻译论文

  (四)英文著作、论文以及影印版著作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