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承燕 - 珠宝链

作者: 师承燕22,750】字 目 录

见,象父,弟弟却很贪玩,象母。贪玩的弟弟在农业银行信贷,挪用了公款,与一帮子哥们成天花天酒地。后来事发东窗,原是要送交警方,后来顾及到杨主任的面子,便通融了一下,决定如若能赔出挪用的款,即可内部理。回家杨东一说,差点让杨主任背过气去,当时就发了脾气,声称要打电话,请农行交司法机关理。杨东的母拦住了怒不可遏的杨主任,立即打电话告知女儿,女儿问挪用了多少,母问杨东,说是一百多万,女儿电话那头吸了一口凉气,但又马上说,先别让父动作,给她三天时间,她去想办法。三天后,提着不知从哪搞来的一百万交到了农行,农行便以一纸辞退书了结此事。

没了工作的杨东只好呆在家里,母又怕他出去鬼混,就狠心地控制了他的钱。所以有时杨东身上摸遍了也摸不出五分钱。他在外面花钱花惯了,现在这种情形真让他有心去死。恰巧这时深圳的人找到了他。

深圳的人说是想在重庆设立分公司,请杨东出任副总经理。杨东问,我能做什么呢?深圳的人说,其实你也不用做什么。杨东说,那我去当什么副总经理呀?深圳的人明说,你爸爸不是建委主任吗?建委系统的计算机配置业务随便弄一个过来,就够你忙几个月的。杨东说那行,不过我得回家说一声。没有想到第二天杨东变卦了,说是不想当什么副总,但是可以作为重庆一方与深圳合作销售。深圳人一听,就猜到杨东背后有一位高手给他出了点子。但也没有别的办法。于是就同意了。过了几天,杨东说他自己搞了一家公司,自己出任总经理,主要业务是电脑及电脑配置,如果深圳方愿意合作的话,就约个时间谈谈合作细节。

深圳的人去了杨东的公司,也查验了经营执照,虽则是渝兴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但竟也是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金也有一百万。深圳人便没有任何疑虑地与杨东商讨合作的细节,杨东拿出一份清单,上面全是建委系统电脑配置的规划的指标,其中最让深圳方感兴趣的就是重庆建筑设计院的订单。杨东说要是深圳……

[续珠宝链上一小节]出面去做这笔订单,十有八九拿不到手,但如果由他的公司出面,那易如反掌,因为这笔订单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建委拨款。深圳人心领神会,于是就商定把货物调到杨东的公司,销售以后按比例分成。杨东说,如果不放心,他可以马上预付五十万,并且可以让深圳留下一个人监察货物到后的出入情况。深圳的人拿到五十万预付款,而且又可派专人看护货物,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谁也没有想到会出事。

深圳发到重庆的货柜是8月25日到的重庆东站,杨东偕同深圳常驻的人一起提货,又一起将货盘进了杨东的库房。什么都弄好了,这时已经下午6点多钟了。杨东说应该庆祝一下,于是由他作东,请深圳的人实实在在玩了一晚上。第二天下午深圳的人到杨东的公司,却看到的是人去楼空。问及物业管理部门,说是前几天杨东的租期就到了,昨天晚上来了一帮子人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深圳的人顿感大事不好,迅即到库房一看,果然也是空空如也,问库房管理人,人家说不知道,杨东租的库房,也是昨晚把货物拉走了。再找到渝兴公司,公司的总经理说,杨东是挂靠在渝兴的,属自付盈亏的承包关系,且是独立法人,债权债务与渝兴无关。深圳方找不到杨东,也不知道货物的下落,只好求助于警方。

文静没有怎么费力就找到了杨东,但杨东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文静不相信,从已掌握的情况看,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布好了套子让深圳人钻,而如果没有杨东,深圳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就上当了呢?杨东却说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

杨东今年二十八岁,个子挺高,长得也有几分帅气,但就是脸上老是摆出一副对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再乎的神态。文静说,合同是你签的,你又是法人,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你就应该对这批货物负责,至于你是不是受害者,当然是另当别论。文静的话中意思很清楚了,尽管你说你也是受害者,但法律责任还是要由你来负的。杨东也听明白了这个意思,于是似乎象是初出道的样子问,那我能做些什么?文静感到不可思议,这么严重的事怎么到了杨东的嘴里就变成了一件搞糟了的游戏?他是真不清楚问题的严重呢,还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于是又问,你知道你要为此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杨东说,知道,知道,我就当是欠了他们货物行不行,我都承认了,难道还要把我抓起来不成?文静说,你不是欠了别人的货,你是骗了别人的货,是诈骗,懂吗?而且骗得不是小数目,这是犯罪,犯了诈骗罪,你已经犯了罪,不抓你又要抓谁呀?杨东一听吓坏了,好象想都没有想,便向文静提了一个古怪的要求,说能不能让他来一趟,文静问,让你来做什么,杨东说,我见了我我就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啦。

文静一想,看样子,杨东也是别人利用的工具,如果杨东能积极配合警方的查证,或许结果更好一些。所以就同意让杨东给他打电话。文静在一旁听着,杨东打电话时几乎快要哭出声来了,也不知道电话里他说了些什么,杨东这才又回复到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神态。文静心想也够奇的,看来杨东在家里被宠环了,宠得一无所能,宠得不象个男子汉了。从这一现象分析,杨东可能也是象他自己所说,也是受害者。但为什么这个时候他不要求见父母,而单单要求见他的呢?

杨东的没有来,而是深圳的人来了,是来要求撤消对杨东的指控。文静觉得很奇怪,但深圳的人说他们已经找到那批货的下落,并且已经追回。完全是一场误会。误会?那怎么解释杨东的人去楼空呢?又怎么解释库房连夜提走了货物呢?又怎么解释杨东事后避而不见呢?深圳的人说半天也没有说出个让人信服的解释。但事主已然找回了货物,又明确认定错不在杨东,文静也觉得有些骑虎难下。恰在这时,局领导也找到文静,说是这个案件可以到此为止了,文静说如此而为,是不是过于草率了?尽管事主提出了撤控,但其中许多隐情并没有进一步得到澄清,如果就这样了结了,那会不会有什么预想不到后果?局领导说,出了问题自有领导承担责任。

文静决定非要查个落石出不可。

文静结案之前,又仔细询问了一次杨东。

杨东得知深圳的人让他去任分公司的副总经理,尽管待遇相当优厚,但他还是把不准划不划算,所以提出回家问问。但他并没有问家里的人,而是找到了渝兴公司的薛总经理,他与薛很熟,过去就有一些交往,特别是他在农行工作的时候,也帮过薛的不少的忙,到现在还有一笔贷款薛没有归还。杨东问到薛总,薛总说,深圳的人狡猾得要命,名义上是让你去当什么副总,实际上是想利用你父的权力,到最后大头让他们拿走了,你不过是拿点小钱。与其如此,还不如你自己做,跟他们对半分成,再者说了,你自己做,别的厂家也会自动找上门来。杨东为难地说,我自己怎么做呢?薛总说,那好办,听我的没有错。

其后几天里,薛总替杨东办好了一切,先是将原本就有的分公司的法人改成杨东,然后再替他租了一间写字间,挂出公司的牌子,又为他的帐上划去了五十万的流动资金。这一切做好以后,薛总让杨东出面约深圳的人到分公司面谈。到货物进入库房后,薛总又让杨东出面去应酬深圳的常驻代表。再后来杨东就一无所知了。第二天下午他也是到公司去以后才发现什么都没有了。他跑去找薛总,薛总说当时事情紧迫,分公司法人的易名没有通过工商局,也不知道是谁向工商局举报了,没有办法只好接受工商局的罚,分公司的执照被注销了,还罚了一笔款。杨东问那批货怎么办?薛总说你就不用管了,后面的事情他会理好的。并且强调,这段时间里杨东最好呆在家里,不要与任何人联系。等事情理好以后,薛会告诉杨东的。杨东听后就回家了,果然没有跟任何人联系,也没有跟家里讲。

假如杨东所言为真,那薛总经理就是一手设计的这个圈套。但这时候去接触薛,显然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尤其是深圳方面撤控的情况下。文静去找深圳的人,一方面是想核实一下杨东的话有几分真实,另外也极想弄明白撤控的原因。但出乎文静预料是,深圳的人是找到了,但却什么也不愿意说。这让文静很失望,但也不能强迫别人说。文静感觉到深圳人有一种难言之隐,但究竟是什么,好象无从而知。文静正准备走的时候,无意中瞥见一份材料,抬头上赫然印着“重庆市建筑设计院”的大字,她心里一动,原来如此,怪不得深圳的人要撤回对杨东的诈骗指控,也怪……

[续珠宝链上一小节]不得事后深圳人对此讳莫如深呢,显然与什么人做了一笔交易。

杨东确是充当了薛总经理的工具,但薛总其人为什么连杨东也骗了进去,目前尚不得知,而确切无疑的是薛利用杨东骗到了深圳厂家的一批货。深圳方报案后,渝兴公司不是合同签订方,而独立法人的杨东当然难逃其责。杨东的家里人知道后,认定杨东当了一回冤大头,但又明知无法追究渝兴公司的薛总。那么若要让杨东免于警方的追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深圳方撤回对杨东的指控,而这样做的最好的方式就是与深圳做一次交易,杨东家里,特别是杨东的父,手里有交易的筹码,身为建委主任,把深圳想要的业务拿出来应该是很简单的事。于是杨主任用某种方式找到了深圳的人,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交换。在这样的情形下,深圳方经过权衡,当然会接受杨主任的交换。于是撤控,于是讳莫如深,于是杨东也就没事了。

要证实这一推断,文静认为很简单,只需跑一趟建筑设计院就清楚了。她果然去了,果然也证实了这一推断主思路的正确。而仍要做的就是落实其中尚不完全清楚的细节。但有一点文静心里很自信。那就是可以重新立案侦察渝兴公司的诈骗案。但向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说研究一下再说。二天以后,领导对文静说,这个诈骗案交给别人去查,你交接后立即到珠宝抢劫专案组报到,说是那边遇到难题了,局里决定调一些业务骨干去充实专案组的力量,以期尽快查出结果出来。文静心里兴奋不已,她确确实实早就想介入那宗专案了。

文静到了专案组,照例是从卷宗开始。

从卷宗上反映出案件的侦办进展看,警方并没有取得实质上的突破。一方面尽管警方投入了很大的力量,做了全面而又细致的查寻,但没有获得令人振奋的线索,文静还是坚持当初案情分析会上她自己的反证:也许根本就不是惯犯所为。

其实从文静自己的办案经验看,是不是惯犯所为,大都与残忍没有必然的联系,在相当多的案例中,许多惯犯作案手段反而不如初犯凶狠,这主要因为惯犯对实施犯罪的结果比较注重,在持枪震摄住现场对自己有所阻碍的人员后,一般情形之下是不愿意再去杀人的,惯犯真正绞尽脑汁的是得手不被逮到的结果,假如可以不杀人却杀了人,那就意味着被逮住的可能增大,越是老谋深算的惯犯越是不愿意做这种自己与自己过不去的事情。劫犯杀死保安,纯粹是一种另有含义的举动,好象不单单是残忍。从现场情况看,劫犯一进店已经向保安开了一枪,打断了右上的动脉,出血不止,他站都站不起来,也就无从谈起阻止劫犯了。那为什么还要开第二枪呢?文静琢磨着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细节。不止一个人说那名女劫犯拿到珠宝箱后,不是马上离开现场,而是又一次把枪筒顶向了坐在地上的保安的头部,也正是因为复又顶着头部,刚从楼梯上下来的清洁工才会吓得失声叫起来,至使惊动了劫犯,甩手一枪打死了清洁工。为什么,为什么呢?

文静怎么想都想不出个答案出来。

把枪顶在头部,是想再威吓一次,岂不是多余?况且在那种情势下,案犯竟然会如此从容不迫?是想说些什么?对了,后来在打死清洁工后,她不是说了一句“你活着有什么用”?可不可以说,假如清洁工不出现,案犯就可能先说这句让人不明所以的话,然后?然后开枪打死保安。那么也就是说,不管清洁工出不出现,保安是在劫难逃,非死不可的?这到底是为什么?那为什么一开始不打死保安,而要在抢劫得逞之后,而且还要说一句周围的人都听得见,却又听不明白的话?好象是这时保安该死了。可是保安该不该死究竟与案犯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从案犯的口音上可以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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