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臺灣平,奉差與同官石柱至閩、粵相度展界。往還嶺海,跋涉三萬里,著有「閩粵巡視紀略」六卷、「海防述略」一卷;「澎湖臺灣紀略」(原題作「彭」),即於此時撰作。首述澎湖,敘其位置、史略、物產及地理;次述臺灣,先敘沈有容平倭並錄陳第「東番記」,繼敘施烺入臺之戰與鄭氏之降,再詳地誌而以設官守終。「臺灣紀略」(一卷)作者林謙光,字芝嵋,福建長樂人。清康熙壬子(十一年)副榜,歷官政和教諭、延平教授;二十六年,調臺灣府學。所著「紀略」目次為形勢、沿革、建置、山川、沙線礁嶼、城郭、戶役賦稅、學校選舉、兵防、津梁、天時、地理、風俗、物產,末以「澎湖」附。「澎湖志略」(一卷)作者周于仁,字純哉,號仙山;四川安岳舉人。清雍正十一年,由福建將樂知縣,陞授澎湖通判;乾隆元年,告病卸事。胡格,字壽平,號昂夫;湖廣江夏舉人。乾隆三年,由晉江知縣,委署澎湖廳。五年,卸事離任。「志略」初成於周于仁,後由胡格增益之。內容分輿圖、海道、沿革、疆域、城垣、里程、官廟、戶口錢糧、倉儲、科名、物產、舟楫、泊岸、漁舟、風俗、文貝、武員、煙墩炮臺、詩、賦等二十篇目,分別記載。
第一○五種「重修臺灣府志」
本書(五冊八一○面四八六、○○○字)凡二十五卷,范咸纂輯;通稱「范志」。咸字貞吉,號九池;浙江仁和人。先由進士,歷宮庶,改臺諫,清乾隆十年,任巡臺御史。時距「劉志」刊行未滿三載,因病其未能盡要,乃與同官六十七參酌考訂,合高、劉兩志而增損之。志分封域、規制、職官、賦役、典禮、學校、武備、人物、風俗、物產、雜記、藝文十二綱,次為二十五卷。並於志中各條加列「附考」,引徵較前志為多。
第一○六種「明季三朝野史」
本書(一冊七○面四二、○○○字)凡四卷,題顧炎武編輯。炎武字寧人,原名絳,自署蔣山傭;蘇州崑山人。少與里中歸莊善,共遊復社,有「歸奇顧怪」之目。明季南都潰,與吳其沆、歸莊共起兵,魯王授兵部司務。事敗,與莊得脫;而母王氏不食卒,遺有後人「勿事二姓」。閩中以職方郎召,因母喪未葬,不果赴。其後周流西北且二十年,既乃定居陝之華陰,竟客死。著有「天下郡國利病書」、「日知錄」等書,不勝舉。共關係南明史事者,有「聖安紀事」、「聖安本紀」及本書等傳本,而各本詳略不同、題署亦異;至是否均出於顧氏手筆,有特深考。此書記南明三王事,卷一、卷二為「聖安紀略」(上下),卷三為「思文紀略」,卷四為「永曆紀略」,書中間有「炎武按」語。且書中又稱「清」曰「虜」,至清季文網漸弛時始行問世;此據光緒三十四年上海石印本排印。書後,今錄附汪光復撰「航海遺聞」一卷。「遺聞」一名「明季續聞」,述魯監國始未,記至作者出降於清止。
至「聖安本紀」一書,見第一八三種「聖安本紀」篇;「天下郡國利病書」中有關澎湖與漳、泉二府之資料,巳收入第六八種「清一統志臺灣府」「附錄」。
第一○七種「臺風雜記」
本書(一冊六一面三六、六○○字)不分卷,日人佐倉孫三撰。佐倉,字達山。在本書書題下綴有「識語」略云:『明治乙未(清光緒二十一年)日、清和成,而臺、澎為我領土。余在總督府民政局,公務之餘,摘記其人情、習俗、家庭、產物等與我土相異者一百餘事,題曰「臺風雜記」,以供施政之資料』。按佐倉係一警務人員,在臺供職達三年之久,所記較其他摭拾者為真實。
第一○八種「彰化節孝冊」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全一卷,吳德功纂輯。德功里居、略歷,見第四七種「戴施兩案紀略」篇。此為彰化在清同治十二年、光緒十二年及日據以後所采近三百人節孝婦女名冊(內有二人於光緒十三年請旌、一人於十五年請旌),有傳附列者約及百人。卷端,並有「節孝名稱及報請理由」一則。書末,今另加一附錄「臺灣孝節錄」,為日人鷹取田一郎於民國五年時所編。
第一○九種「澎湖紀略」
本書(二冊二八七面一七二、二○○字)凡十二卷,胡建偉纂輯。建偉,廣東三水人;學者稱「勉亭先生」。清乾隆己未(四年),成進士。三十一年,由閩縣知縣陞授澎湖通判。在任四年,公餘成此書。書有十二紀,曰天文、地理、官師、文事、人物、武備、風俗、土產、賦稅、戶役、倉儲、藝文,紀各為卷。此書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抄本整理排印。
第一一○種「臺灣海防檔」
本書(二冊二○三面一二一、八○○字)係就「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海防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選輯而成;不分卷,按年編次。所謂「海防檔」,即為清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暨外務部謄清之「海防」檔案。本書所錄,凡與臺灣直接或間接有關者共九十九案。其內容,包括船政、電線、鐵路三類:(一)船政一類,較為廣泛。學其要者,有涉及閩、臺買受租僱洋船章程,有派官輪赴臺渡送官兵、文報及順搭客貨之案,並有福州船廠養船經賣與臺防經費之關涉事件等項。(二)電線,約可分為三段落:一為因同治十三年臺防事起,籌設福廈電線及與丹商北大電報公司閒之交涉諸事;二為分省之初,劉銘傳購辦安設臺北(基隆、滬尾)、安平陸線及安平、澎湖、廈門海線各案;三為日據以後,關於讓售閩、臺海線外事件。(三)鐵路,主要自屬建省時期劉銘傳籌建基隆臺南鐵路、興辦商務之件;其次,則為光緒十六年以後修建蘆漢鐵路臺灣攤籌經費一案。書末,編附有「大事年表」。
第一一一種「思文大紀」
本書(一冊一五七面九四、二○○字)凡八卷,不著撰人。按南明閩中行朝僅立年餘,遂為清兵所覆,隆武帝以身殉。粵中立國,上尊號曰「思文皇帝」;至永曆十一年,上諡號曰「紹宗襄皇帝」。本書所記,盡屬閩行朝事。起自弘光元年六月唐王監國,至清兵陷福州、曹學佺等殉難止;據事直書,不加論斷。書中頗載當時詔諭、奏疏,雖不無繁瑣之嫌,然悉為直接史料,實多可取(補記:筆者後撰有「記隆武三詔的發見並與思文大紀的質證」一文,對本書頗多脫漏與繫日問題粗有發明)。
第一一二種「明季遺聞」
本書(一冊一二二面七三、二○○字)凡四卷,鄒漪撰。漪字流綺,明季常州無鍚人。本書記明季流寇以及南明史事(止於永明四年),目錄列:卷一北都,註「紀李賊倡亂本末(始辛未四月迄甲申三月)、皇清定鼎燕京之績」;卷二南都(上),註「紀弘光南渡本末(始甲申五月迄九月)」;卷三南都(下),註「紀弘光南渡本末(始甲申十月迄乙酉五月)、皇清削平江浙之烈」;卷四福建、兩廣,註「紀隆武永曆繼立本末(始乙酉迄庚寅十二月)、皇清底定閩廣之盛」。此書於東林多有微詞,嘗為張縉彥、李明睿等出脫;全祖望深誹之。朱之瑜對此書則謂:『明季以道學之故與文學之士互相標榜,大概黨同伐異。鄒漪南直之常鎮人,朋黨之俗不能除;故其毀譽,不足盡信。且其筆亦非史才,但取其時事以備采擇耳』(見「舜水遺書」「答野節問」)。
第一一三種「重修臺灣縣志」
本書(四冊五六八面三四○、八○○字)凡十五卷,王必昌纂輯。必昌,福建德化人;清乾隆乙丑(十年)進士。臺灣知縣魯鼎梅前在德化縣任時,嘗延必昌修志。及調臺灣,乃於乾隆十六年倡重修「臺志」,致幣聘必昌總纂之。始於翌年二月,竣於十月。志成,分疆域、山水、建置、賦役、學校、祠宇、禮儀、武衛、職官、選舉、人物、風土、藝文十三志,而以「雜記」殿;內藝文分占兩卷,餘各一卷。此志採「與其略也寧詳」之旨,收羅較富。
第一一四種「續補明紀編年」
本書(一冊一四三面八五、八○○字)今本不分卷,王汝南撰。汝南,楚人,字季雍;詳確里居、閱歷待考。按「自序」撰於清順治十七年(庚子),當生於明季之時。國立中央圖書館藏有順治年間刊印之「明紀編年」,列於善本書之一。全書分十二卷,前八卷自太祖高皇帝(洪武元年)起、訖熹宗哲皇帝(天啟七年)止,為明鍾惺(竟陵)撰;後四卷續自懹宗端皇帝(崇禎元年)起、訖隆武(魯監國附)止,為自署草莽臣王汝南續補。本書截取王氏所績之部,因題今名;並將原書王氏之序改為「自序」迻刊書首。書為編年體,目分懷宗端皇帝、赧皇帝、隆武(魯監國附)三篇(卷次巳刪略)。書末今由別本收取「永曆皇帝」篇,作為「附錄」。
第一一五種「澎湖續編」
本書(一冊一五九面九五、四○○字)分上下兩卷;蔣鏞撰。鏞字懌弇,湖北黃梅人;進士。清道光元年,由福建連江知縣陞授知州,借補澎湖通判。九年,委署臺防同知;十一年回任,至十六年卸事,先後判澎十餘年。時距胡建偉「澎湖紀略」之輯已六十年,乃續補之。初成於九年,名曰「紀略續編」;至十二年,適值興泉永道周凱賑災蒞澎,又錄附當時諸佗,請序而刊之,稱「澎湖續編」。卷上曰天文、地理、官師、文事、人物、武備、風俗、土產、賦稅、戶役、倉儲、祥異十二紀--「祥異」為胡撰「紀略」所無,「續編」另加;卷下曰藝文紀。諸紀所有條目,大致與「紀略」同。每條自乾隆三十五年以後,凡有因革損益,皆績載焉;其無異動者,不復贅述。所續以藝文為多,約為全書之半。本書亦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整理排印。
第一一六種「陳清端公文選」
本書(一冊五四面三二、四○○字)不分卷,陳璸撰。璸字文煥,一字眉川;廣東海康人。清康熙三十八年,由進士,授福建古田令。四十一年,調臺灣。明年行取,授刑部主事,累遷兵部郎中。四十八年,提督四川學政。次年,閩撫張伯行疏請調臺廈道,重蒞臺灣。五十三年,超擢偏沅巡撫。五十四年入覲,命移節福建。後以勞,卒於官,諡「清端」。平日自奉儉樸;屬纊時,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綜計前後在臺凡八年,稱循吏。乾隆三十年,其孫子恭(肅菴)彙輯部分遺稿凡八卷,題曰「陳清端公文集」;本書選編其關係臺灣之文,稱為「文選」。共收文十六篇,其中在臺灣縣任內者三篇、在臺廈道任內者十二篇;另一篇「祭中憲大夫衛公南村先生文」,係在康熙四十八年赴四川學政任道經山西時遣人致祭前臺灣府知府衛台揆之作(台揆,山西曲沃人)。書前,有顧鎮撰「陳清端公家傳」;書末,今特附錄原集總目備考。
此外,有關陳氏在臺治績,另有第二○七種「陳清端公年譜」可考。
第一一七種「臺灣私法人事編」
本書(五冊八五一面五一○、六○○字)彙集臺灣私法有關人事之事例,凡六章。此項事例之調查彙集,詳見第七九種「臺灣私法債權編」篇。本書係綜合日據時期清宣統二年時臨時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上卷暨翌年刊行「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下卷而成。所集事例,統屬人事部分。第一章人,分生死(出生、死亡)、品性(能力、階級、宗教)、姓名、戶籍四節;第二章親族,不分節;第三章婚姻,分正式之婚姻、變例之婚姻、蓄妾三節;第四章親子、第五章託孤、第六章相續,均不分節。
第一一八種「魯春秋」
本書(一冊一一○面六六、○○○字)一卷,查繼佐撰。繼佐(初名繼佑,以試誤繼佐,遂仍之)初字三秀,更字友三,號伊璜,又號與齋,別號東山釣史或釣玉;浙江海寧人,明崇禎癸酉(六年)學人。南都潰,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兵敗歸里,更名省,字不省;嗣開敬修堂,聚門人講學。嘗人粵,隱姓名為左尹,字非人(實為名號之瘦詞)。清康熙元年,罹南潯莊氏史獄,幸而獲免。本書原題左尹非人撰,即在此以後所作。書記監國魯王事,用編年體;始於鄭義興,終於張閣部。其間與鄭成功之關係,並有較多之記載。本書轉刊自張氏「適園叢刊」第一集,原題簽為「魯春秋附北征紀略、使臣碧血」;「北征紀略」(張煌言撰)、「使臣碧血」(不著撰人)兩種今仍刊書末,作為「附錄一」,註明「原附」。此外,今又將新自民國四十八年在金門發見之「皇明監國魯王壙誌」並劉占炎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墓記」(節錄)及胡適先生手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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