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的」,並非供少數藏書家賞玩的,所以我們不想以少印居奇』。要之,所集史料均加新式標點排印,用道林紙印刷,每種印一千本。關於標點問題,留待下文再述。茲另就版式、分冊等有關諸項,加以補充說明。本叢刊版面採三十二開本,用老五號字直排(凡屬附註以及說明性質之文字,間用新五號或六號字);每面十六行,每行三十八字,合為六百零八字(在計算時,因有分段、空白等關係,一律以六百字匡計)。單面左邊上方印書名(各書不同),雙面右邊上方印「臺灣文獻叢刊」六字(全部一律);至其頁碼,分印於單、雙面之左、右邊下方,以面(page)計數。每書篇幅(面數)有多寡,單冊或分冊裝訂,自須有一標準。由於經驗累積,約以不滿二百面者裝一冊,超過此數者分冊裝訂,分裝每冊以不超過二百面為限度,而以一百五十面為理想標準(間有因書中段落不能分割而超越限度,祇是極少數之例外)。此外,如上所述,書用道林紙印刷;普通以六十磅道林紙印,但在一百面以下者特用八十磅道林紙。至於遇有圖片之頁,亦有用銅版紙者。封面一律用一百磅道林紙,排字印刷;自第一○一種起,並加刷膠(上光),以便保存。或有以為封面單調,應另設計繪製者;此亦誠如上文所云,本叢刊「並非供少數藏書家賞玩」,是以一直維持創刊時之嚴肅型式。
次言資料來源。如就藏主而言,有公家所藏,有私人所藏。如就藏地而言,有臺灣所藏,有海外所藏;其中自以臺灣本地居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之前身為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圖書館,搜藏臺灣資料極富;尤以若干抄本,頗多為海內孤本。其次為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其前身為日據時期臺北帝國大學圖書館),亦有不少珍藏。自中央研究院及國立中央圖書館遷臺以後,來源更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圖書館(今稱「傅斯年圖書館」)所藏方志、明季史籍以及有關臺灣鄭氏史事等若干抄本,頗為難得。他如國立故宮博物院、臺灣省立博物館以及各地文獻委員會,均藏有若干關係史料。以上學術機構與圖書館,均嘗獲得協助與合作(至臺灣私人方面所藏,另見後述)。在海外,有來自美國國會圖書館、加利福尼亞大學東亞圖書館,有來自日本內閣文庫、日本東洋文庫、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東洋史研究室及京都大學圖書館,又有來自香港方面之私人書籍。再就藏主而言,海內外公家所藏,大體已具前述;而私人提供者,則有方豪、楊雲萍、洪炎秋、戴炎輝、連震東、李騰嶽、劉枝萬、賴永祥、曹永和及已故之胡適、丘念臺諸先生,不及列舉。在此附帶一提:所刊資料,當初構想原以「清代有關臺灣的私人著述」為限。但後來由於客觀環境之需要,略有變更:除私人撰述外,並及官書;除清代人士所撰述者外,不但上有唐、宋、元、明之文,且下逮日據時期臺灣當地人士之作。不過有一嚴定限界,生人之著作一概不收(惟少數「附錄」例外。)
次言編輯成例。本叢刊一部分為舊印本之重刊,一部分為原稿本或傳抄本之新排。在原則上原本已有序跋者,不另加撰「序文」。但有若干刊本或抄本(尤以稿本)必須有所說明時,始加「弁言」或「後記」。例如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原有序跋,今卻加有「後記」。周先生在此「後記」中,即嘗揭示上述原則。首云:『對於古書的重刊,多年以來,有一流行的風氣,就是歡喜做考據的長序。這一風氣,本來不壞;但如附會時尚,勉強成篇,那實大可不必。我們印行「文獻叢刊」的方針,凡原書已有序文者,在原則上不擬多所贅述』。至對「臺灣鄭氏紀事」之所以加撰「後記」,接續解釋云:『這本「臺灣鄭氏紀事」,本來已有林衡的序文(按尚另有青山延于跋文),現在還要再寫「後記」的原因,則因「臺灣鄭氏紀事」與「臺灣割據志」都是川口長孺的著作,兩者的異同及其關係如何?「林序」未嘗提及,故有「加以一言」的必要』。所以凡屬今加之「弁言」或「後記」,均基於「必要」而作,絕不浪費篇幅。此外,每書目錄,均加註頁碼,以便檢索。至有原書卷首不置目錄者,今本均儘予加編;間亦有書中款目與卷首目錄不符者,則據書中款目訂正。又有若干方志,例有「八景圖」、「十景圖」等類圖繪;因已失參考價值,儘予刪略。其次,本叢刊編印已刊書籍或未刊稿本,初以一書一種;後則或因篇幅過少不能成書、或以長編巨著無法全刊,於是乃有「集刊」或「選輯」之編印。「集刊」尚無多大困難,祇要將性質相類或內容關聯之資料彙集排印即得;「選輯」殊非易事,至費周章。誠如周先生在第一三一種「李文忠公選集」「弁言」中所云:『要拿這樣「篇幅浩繁」的全集選輯其中有關臺灣的部分列為「臺灣文獻叢刊」之一,大有「沙裏淘金」之感』。凡屬「選輯」,自以有關臺灣或與臺灣鄭氏關涉者為基礎。但亦有稍廣其範圍者,如第一八七種「清仁宗實錄選輯」因「海盜」蔡牽襲臺而擴及東南海上兵事動態,為其顯例。「選輯」之編印已不在少,凡名為「選錄」、「選集」、「選編」、「選輯」之類固屬盡是;此外,尚有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刊行之「明清史料」各編中有關臺灣史料詳加選輯(間亦旁采其他關係臺灣檔案資料),計得第三一、一七三、一七六、一七八、一七九、一九一、二○○、二○五、二二七、二二八種「臺灣彙錄甲集」至「癸集」、第一五七、一六八、一七五種「鄭氏史料初編」至「三編」、第一六九種「南明史料」以及第一五四種「明季荷蘭人侵據彭湖殘檔」等達十五種之多,則為本叢刊充實不少。
最後一言標點與校訂。本叢刊加用新式標點排印,已如上述。但一經實施,問題重重。首先,標點之使用,難有一定之標準。在第一七種「治臺必告錄」「弁言」中嘗論及此:『即標點、分段,見仁見智;同一文字,各人的看法不同,標點、分段自亦不同。我們為了尊重各人的看法,不作硬性的統一』。其次,使用時所遭遇之困難,一言難盡。姑舉一例:第一七七種「爝火錄」「弁言」有云:『這本彙輯一百多種文獻「述而不作」的巨編,所集資料既廣泛、又龐雜,其間疑誤隨處可見;不但許多謬字尚有待考訂,並所下標點亦難盡允當』。因此,隨加用標點,又發生校訂問題。再舉一例:周先生在第一三○種「臺灣通志」「弁言」中有云:『因為本書是所謂「原稿本」,顯然很多地方還有待於整理,所以錯字之類特別多(此次重印,頗多改正)。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影印」的優點,也可看到「影印」的缺點。如果我們採取「影印」的方式,管它錯不錯,「一印到底」;既省費,又省事,別人更找不出你的錯處。現在改為標點排印,那結果就適得其反。……像這本可說「錯字百出」的書,我們明知道不可能拿這些錯字一一校正,甚而至於我們明知道本身的標點也可能會有錯誤的地方;我們「權衡輕重」,還是這樣做了』。甚至因校訂錯字而發生「影印」與「標點排印」之「輕重」權衡問題,可知校訂問題之重要。關於校訂方式,大要如第一一種「閩海紀要」「弁言」所云:『凡屬舛誤之處,則逕予改正;凡涉疑義之處,或於訂正之後再用( )註明原文,或於原文之下用〔 〕註明疑是或疑漏之文,亦有附問號(?)以存疑者;其有衍文而予刪去者,亦經註明』。至於謬誤過多之書,甚至另加「校勘記」說明之。試舉兩例:第二四種「海上見聞錄」原為金山錢氏所藏抄本,民國初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錄副付印,全書行款悉仍舊式,列為「痛史」第十四種。本叢刊據以標點排印時,經略校其謬誤;雖發見有與全書體例不合之處,以無別本參校,姑仍其舊。後由夏卓如先生點校第三五種「靖海志」,乃發見書中自明崇禎十七年三月迄清康熙二十二年之文字多與「海上見聞錄」相同。經加比較研究,知「見聞錄」之作在前而「靖海志」內一段記載則就「見聞錄」加以增訂而成;因而並發見前刊「見聞錄」前後相錯並有脫漏(可能由於抄本錯訂及有脫頁所致)之處,特在「靖海志」「後記」中詳述其事並加撰「靖海志及海上見聞錄合校記」,以為訂正「見聞錄」之資。又,第六九種「鄭氏關係文書」合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鄭氏關係文書」及「石井本宗族譜」(一名「延平邵王鄭氏系譜」)兩種文獻,前者原為抄本,後者則為影抄本。由於兩種文獻均為抄本,謬誤脫漏所在多有,尤以「石井本宗族譜」為甚。因就所知,酌加訂補;並撰加「校勘記」,用供參考。由是,可知本叢刊出版一書,均有一定之歷程,絕非「影印」之「一印到底」所能同日而語。至於標點、校訂(以至於校對)之錯誤,在所難免。本叢刊曾接獲若干讀者來函指正,至為可感;均經一一存錄,以俟彙訂。甚望將來刊印結束之時,能如第一二一種「續修臺灣府志」「弁言」所云『就原刊文字及標點錯誤之處作一總校勘,使這工作圓滿收場』。不過,目前整套叢刊刊出字數已達三千七百萬字以上,此後續增字數尚難逆料;如欲就此巨編作一總校勘,其「工作」之艱鉅,不難想像。也許,這祇是個「奢望」。
二、提要
試就已出版之二百三十種叢刊,分別作一提要:
第一種「臺灣割據志」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卷,日人川口長孺撰。原著係日本秘閣所藏抄本,今據再抄本排印。書中首述臺灣之風土及先住民習俗,次述明季漳、泉人之通販於臺灣;再次,自明天啟元年、迄清雍正元年有關臺灣之史事,靡不編年紀載。雖題稱「臺灣割據志」,實為鄭氏三世之詳紀。書中所用資料,皆經註明出處。資料之彼此不同者,並作考異式之自註附於正文之下。書末附有「引用書目」,總計中、日文獻共五七十部(細按書中所引資料,尚有「三朝實錄」遺未列入,總計實不止此數)。作者在本書結尾云﹕『根據諸書,必期確實;而如其行文則會粹錯綜,務加刪潤,令其有次序。事雖專係鄭氏,傍及華夷之隆替。凡一百有三年間治亂盛衰與廢之故、天命人心去就之際,蓋有略可觀省云』。
本書與川口另著「臺灣鄭氏紀事」內容大同小異,餘詳見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篇。
第二種「東瀛識略」
本書(一冊一一三面六七、八○○字)分八卷,無錫丁紹儀撰。據「自序」,清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秋渡臺,嘗佐臺灣道仝卜年幕。在臺勾留八閱月,凡臺事之堪資談助者,輒筆識之,並附所見,便成此書。每卷分二目,按序為建制、疆域、糧課、稅餉、學校、習尚、營制、屯隘、海防、物產、番社、番俗、奇異、兵燹、遺聞、外紀。至同治十年(辛未),作者又嘗游閩;並於每目後再識數行,然後付梓。
第三種「小琉球漫誌」
本書(一冊一○二面六一、二○○字)凡十卷,朱仕玠撰。士玠字璧峰,號筠園;福建邵武建寧人。生於清康熙末年,與弟仕琇分以詩、古文名於世。年踰四十,始以例官德化教諭;乾隆二十八年,移鳳山。鳳山西南海中有小琉球嶼,因將赴任途中及在臺聞見以及郡邑志所載山川風土、昆蟲草木與內地殊異者詳予記述,間以五、七言宣諸謳詠,因名「小琉球漫誌」。全書計六編:曰泛海紀程、曰海東紀勝、曰瀛涯漁唱、曰海東賸語、曰海東月令、曰下淡水社寄語。
第四種「臺海使槎錄」
本書(一冊一七七面一○六、二○○字)凡八卷,前四卷「赤嵌筆談」、次三卷「番俗六考」、末一卷「番俗雜記」;黃叔璥撰。叔璥字玉圃,號篤齋;順天大興人。由進士,歷官至御史;清康熙六十一年,與滿御史吳達禮同膺首任巡臺之命。本書名為「臺海使槎錄」,以此。「赤嵌筆談」內容頗為廣泛,目分原始、星野、形勢、洋、潮、風信、水程、海船、城堡、賦餉、武備、習俗、祠廟、商販、進貢、泉井圍石、物產、雜著、紀異、「偽鄭」附略、「朱逆」附略等項。「番俗六考」,有「北路諸羅番」十篇、「南路鳳山番」三篇;所謂「六考」,係就各地先住民之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六事分別加以考察而記載之。本書為清代臺灣早期文獻之一,後之修志者,率多取資。
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
本書(一冊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上中下三卷,與第一種「臺灣割據志」同為日人川口長孺撰。按本書所述,起自日本慶長十七年(明萬曆四十年)鄭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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