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俸滿,陞浙江按察使。清代臺灣自康熙二十三年設府,初未有「府志」,僅有諸羅知縣季麒光所纂「臺灣郡志稿」、知府蔣毓英所存「草稿」以及臺灣貢生王喜所輯「臺灣志稿」等編。三十三年,拱乾搜補資料,從事修輯此志;翌年纂成,三十五年付刊。全書分封域、規制、秩官、武備、賦役、典秩、風土、人物、外志、藝文十志,志各一卷。本書原刻,在臺灣已無全本存在。今本依「民國四十五年三月杭縣方氏慎思堂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本景印」本排印。但此非原刻本,如「秩官」、「武備」兩志中頗多康熙三十五年後以至四十年就任者,且補刻痕跡顯然;疑為四十年或次年所補刻。
第六六種「重修臺灣府志」
本書(三冊四二一面二五二、六○○字)凡十卷,周元文纂輯;通稱「周志」。元文字洛書,遼左金州人;監生。清康熙四十六年,由延平知府調補臺灣。秩滿,陞湖南辰沅靖道。「府志」之重修,初倡於鳳山知縣宋永清,延教諭施士嶽董其事;至五十一年,元文乃修而輯之,於是乎成。此志體例一如「高志」;郎以「高志」為藍本,而將康熙三十五年至四十九年之新修部分另行刻板編入。又按「秩官志」所載職官到任或卸任年月多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後,竟有遲至五十七年者;可見本書曾經增補,其問世當在五十七年以後。
第六七種「鄭成功傳」
本書(一冊一五六面九三、六○○字)首載鄭亦鄒撰「鄭成功傳」(日本浪華木孔恭世肅校本),次錄「清史列傳」「鄭芝龍傳」、「清史稿」「鄭成功傳」及署名匪石撰「鄭成功傳」三種。另有兩附錄:一為「延平二王遺集」,一為「鄭延平王受明官爵考」。鄭著「鄭成功傳」(分上下兩卷)作者鄭亦鄒,字居仲;福建海澄人。清康熙丙戌(四十五年),成進士;旋授內閣中書。未幾,乞假歸;結廬於白雲洞之麓,授徒著書。所著有「明季遂志錄」等書,多散佚。「鄭成功傳」約成於康熙四十五年稍後任內閣中書期間,上距臺灣鄭氏之亡只二十餘年。傳繫鄭氏四世事,編年紀述;雖由清人口吻,但以閩人說閩事,極具史料價值。其餘三種中,匪石著傳偏重宣傳鼓吹作用,「清史列傳」及「清史稿」兩傳內容簡略。附錄之一「延平二王遺集」有鄭成功詩八首、鄭經詩二首、諭五篇,原刊「玄覽堂叢書續集」中;集後有跋,記傳錄經過。附錄之二「鄭延平王受明官爵考」,海鹽朱希祖撰。
第六八種「清一統志臺灣府」
本書(一冊八○面四八、○○○字)係據清嘉慶重修「一統志」選輯「臺灣府」部分而成,因名之曰「清一統志臺灣府」。書分二十四目,曰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山川、古蹟、關隘、津梁、隄堰、陵墓(明)、祠廟、寺觀、名宦(本朝)、人物(本朝)、流寓(明)、流寓(本朝)、列女(本朝)、仙釋、土產、番民。書末,今另收顧炎武著「天下郡國利病書」中有關澎湖與泉、漳二府之資料,作為「附錄」。
第六九種「鄭氏關係文書」
本書(一冊八三面四九、八○○字)集刊三種文獻:一為「鄭氏關係文書」,二為「石井本宗族譜」,三為「海外異傳」。所謂「鄭氏關係文書」,乃為日本前東京帝國大學教授市村讚次郎於清光緒二十七年夏在北京(今北平)紫禁城內閣東大庫檢出有關臺灣鄭氏之文書。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存有抄本,據以整理刊印。有「鄭泰洪旭黃廷咨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文」、「欽命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賁岱等題本」及「南安縣生員黃元龍密奏」三文並所附鄭泰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及所謂「偽底冊」等件,均為清康熙初年鄭成功歿後閩海發生變化之原始資料。「石井本宗族譜」一名「延平郡王鄭氏系譜」,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編印。首有鄭芝龍、芝鸞等序文諸篇,次為「井江鄭氏歷代人物」,又次為「南安縣四十三都石井鄉鄭氏世譜」及「同安縣感化里石澳保獅石鄉鄭氏圖譜」。徵考各篇序文,有作於明崇禎十三年(芝龍、芝鸞),有作於清嘉慶六年(名山)、道光十三年(希石)及十四年(曾文峰),知原譜歷修數次,此為斷片抄本。在此不甚完整之譜牒上,可以獲睹鄭成功家世及其族人之狀況。但有沿襲各種文獻,如誤芝龍平西侯、鴻逵靖西伯(「西」為「鹵」之誤抄,「鹵」又為「虜」之同音字替代。並誤鴻逵晉爵定虜侯為靖西侯),不可不注意及之。「海外異傳」為一篇傳記,日人齋藤正謙撰。此傳記述山田長政之霸暹羅、濱田彌兵衛之脅紅毛及鄭成功之王臺灣;後二人事,均與臺灣史有關。由於前兩種文獻均為抄本,訛誤脫漏所在多有;今本巳酌加訂補,並作有「鄭氏關係文書暨石井本宗族譜校勘記」附於書中。
第七○種「嶺雲海日樓詩鈔」
本書(三冊四一二面二四七、二○○字)凡十三卷、又「選外集」一卷,丘逢甲撰。逢甲字仙根,號蟄仙,又號仲閼;以詩文常署倉海君,故人稱「倉海先生」。祖籍廣東鎮平,至曾祖始遷臺灣,定居彰化。清光緒己丑(十五年)成進士,點工部主事,告假回里。甲午(二十年)中日戰起,在籍督辦團練,稱義軍。次年,割臺議定,以力爭無效,乃與臺人士倡「民主」之說,建臺灣民主國,推巡撫唐景崧為總統、總兵劉永福為幫辦,自統義軍協守。臺灣亡,奉父母內渡。少時,即能詩。乙未(光緒二十一年)以前之詩,因戰亂散失;內渡後,始有存稿。乙未、丙申篇什,多為禾黍新亭、悲涼哀壯之詠;此後所作,並以感懷時事、鼓吹愛國思想者為多。歿後,乃弟瑞甲初輯於民國二年,即名「嶺雲海日樓詩鈔」;後至二十五年,復加釐訂,並將前未選錄諸作輯為「選外集」附入。詩按年排比,卷一、卷二,分為乙未、丙申之稿;餘自戊戌至辛亥(宣統三年),並附以民元之作。「選外集」雖未分年,仍略依年次編列(自乙未至辛亥)。書後,並附有作者行狀、傳、銘、年譜等四篇。
第七一種「臺灣日記與稟啟」
本書(二冊二八一面一六八、六○○字)分三卷,胡傳撰。作者字鐵花,號鈍夫;安徽績溪人。清同治九年,以歲貢就職訓導。後由保奏,以直隸州知州補用,分發江蘇。光緒十七年,臺撫邵友濂奏調,旨發臺灣差委。次年二月抵臺,歷充全臺營務處總巡、臺南鹽務總局提調;十九年五月,委代臺東直隸州知州,旋兼統鎮海後軍。迄二十一年臺變日亟,始行內渡;時已病,至七月初三日歿於廈門。在臺三年又五月,留有「日記」及「臺灣稟啟存稿」。民國四十年,曾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合題「臺灣紀錄兩種」。後經作者哲嗣適之先生將「日記」與「稟啟」按照時日合編,定名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今本所刊,即由適之先生所手定。卷一,自光緒十八年正月至八月,記渡海並巡閱全臺防營;卷二,自同年九月至十九年四月,記提調臺南鹽務;卷三,自十九年五月至二十一年五月,記赴臺東州任至在任上預立遺囑止。由上述紀錄,可知臺灣在割地之前若干措施與東部情況。卷後附有作者遺稿「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等篇。
胡氏另有「臺東州采訪冊」之纂輯,見第八一種篇。
第七二種「無悶草堂詩存」
本書(一冊一八二面一○九、二○○字)分五卷、附「詩餘」一卷,林朝崧撰。朝崧一名俊堂,字癡仙,自號無悶道人;臺灣(今臺中)人。年二十一,值清光緒二十一年(乙未)割臺之變。後遂避亂桐城,轉徙申江;遍歷名山大川。既返故山霧隱,肆力於詩。當光緒二十八年時,倡設櫟社,更集諸同好互為唱酬,以宣洩抑鬱無聊之氣;嘗以「無悶」署其堂,又以堂名題其詩集,意在斯乎!作者於民國四年捐館;越十七年,諸社友為之選輯「詩存」付梓。計卷一自乙未至庚子、卷二自辛丑至乙巳、卷三自丙午至庚戌,卷四自庚戌至王子、卷五自甲寅至乙卯,「詩餘」則未標年分。
第七三種「鳳山縣采訪冊」
本書(三冊五二二面三一三、二○○字)分十部(以天干區別),盧德嘉纂輯。德嘉,廩生。清光緒十八年臺灣倡修「通志」,鳳山縣於十二月設采訪局,由德嘉等多人任其事;但因徵采寥寥,久無所成。至次年十月,乃設立主稿之人,並委德嘉專其責成。訖二十年十二月,稿始成。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此冊抄本,今據以整理排印。卷首載有「采訪案由」,詳列通志總局札論及鳳山造送采訪冊情形。正文分七類:一曰地輿,分屬甲、乙、丙三部;二曰規制,屬丁部;三曰職官,屬戊部;四曰科目,屬己部;五曰列傳,屬庚部;六曰列女,屬辛部;七曰藝文,分屬壬、癸兩部。內容頗為詳贍,惜缺「物產」一類。其藝文類「兵事」一目所收詩文,極具史料價值。按此冊所指鳳山,其縣境較清初時已有變更,蓋光緒元年劃率芒溪以南添設恒春一縣矣;另詳第七五種「恆春縣志」篇。
第七四種「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本書(四冊六○一面三六○、六○○字)几二十卷,劉良璧纂輯;通稱「劉志」。良璧字省齋,湖南衡陽人。由進士,歷官福建連江、將樂、龍溪知縣,擢漳州同知。清乾隆五年,薦陞分巡臺灣道。同年十月,開始重修「府志」,至翌年五月竣事,凡八閱月而成。此時臺灣行政區劃巳有變更,自雍正元年劃諸羅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並淡水廳;五年,增設澎湖廳:府轄臺、鳳、諸、彰四邑及兩廳。志中縣廳分志,已與前修高、周兩志不同。志體倣自「通志」而略變通,特立「卷首」一卷,專載「聖謨」;正文依次為星野、建置沿革、山川、疆域、城池、風俗、田賦、戶役、典禮、兵制、學校、公署、職官、名宦、選舉、人物、古蹟、雜記、藝文等十九篇。內職官分占兩卷,餘篇各一卷。
第七五種「恒春縣志」
本書(二冊三一一面一八六、六○○字)凡二十二卷,又卷首、卷末各一卷;屠繼善纂輯。恆春設縣;始於清光緒元年。縣境東、南、西三面環海,北以加爾崙溪與臺東埤南交界,西北以率芒溪與鳳山枋寮交界。十八年,臺灣設局倡修「通志」,令各屬蒐輯采訪冊以報;時繼善司鳩來恆,知縣陳文緯謀以改冊為志,委任總纂。繼善,自號嘯雲居士,浙江會稽人。受事日始,再閱寒暑,全書脫稿。卷首,載城署圖;正文依次為疆域、建置、職官、營汛、招撫、田賦、戶口、風俗、產物、義塾、祠廟、學校、碑碣、藝文、山川、水利、鋪驛、邊防、兇番、節壽、義塚、雜志等二十二篇,各為一卷。卷末為「舊說」,錄夏獻綸「臺灣輿圖」「恆春縣輿圖說略」附焉。此志所載多屬檔冊原件,尤以「邊防」一篇為同治十三年日兵侵臺事伴結束後與日人協議「事寢之後兩國往來文件全行撤銷」之下保存者,其史料價值甚高。
第七六種「南天痕」
本書(三冊四六一面二七六、六○○字)凡二十六卷、末附一思陵改葬事」及「二太子事」二篇,題四明西亭凌雪撰。「南大痕者何」?紀南明弘光、隆武、永曆三朝事也(節繹「自序」語)。本書有紀略二卷,分子目四:曰聖安帝、思文帝、永曆帝、魯監國。列傳二十四卷,分子目四十一;除宗藩傳另立一卷(一目)外,餘二十三卷(四十目)中類傳有十六卷,分守土諸臣、死事諸臣、逸士、義士、武臣、鎮巨、雜臣諸目。鎮臣列傳專載臺灣鄭氏一門人物,有鄭芝龍、鄭芝彪、鄭鴻逵、鄭成功四傳。董沛跋有云:『其書以溫哂園(睿臨)「南疆佚史」為藍本,「例言」亦全襲之。但溫氏所採不過四十餘種,而西亭自述引用至九百七十四種(不列目;其有目者祇七十九種),則較溫氏為』。而謝國楨「晚明史籍考」則直斥為抄襲「南巴逸史」;有云:「是書實即由「南疆逸史」鈔襲而出,原文全同,惟每篇之後多一贊耳』。至由「南疆佚史」為籃本而補勘者,尚有李瑤所撰一書,見第一三二種「南疆繹史」篇。
第七七種「天妃顯聖錄」
本書(一冊八五面五一、○○○字)不分卷,不著撰人。書載天妃誕降本傳及其後「顯聖」事蹟,為研究民俗學資料之一種。所謂「天妃」,福建莆田湄洲嶼林氏女也;誕生於宋建隆元年(父官都巡,名愿;一說名惟愨)。由於後來歷代君主、大臣奉為護航之神,敕對賜號,於是沿海各地莫不建立宮廟(或稱天妃宮,或稱天后宮及其他名稱),一切飄洋過海船隻莫不供奉天妃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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