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

作者: 熊逸26,011】字 目 录

现在,为了不再干瞪眼,我们只好去查查董老这番话的背景资料了。

先说说“逄丑父该杀”。熟悉《古文观止》的朋友应该记得在“周文”里边收录了一篇选自《左传》的文章,题为《齐国佐不辱命》,是写齐、晋“鞌(an-1)之战”之后的一次外交活动,而现在要讲的这个“逄丑父该杀”就发生在“鞌之战”当中。《左传》的记载是:齐国和晋国在鞌这个地方决战,齐顷公的战车落了单,眼看要落入敌手,而车上还有一位逄丑父,他急中生智,冒充了齐顷公。于是,假齐顷公作了晋国军队的俘虏,真齐顷公就趁机逃之夭夭了。晋国主帅发现到手的却是个假冒伪劣产品,气不打一处来,但最后还是说:“放了这家伙吧,以此来勉励那些认真侍奉国君的人!”(注释3)

故事完了吗?

完了。

可是,董仲舒不是说“逄丑父该杀”吗?怎么却把他放了呀?

答案是:董仲舒是公羊学大师,他自然是取《公羊传》而不是《左传》的说法。《公羊传》对这件事情的记载又和《左传》发生了矛盾:虽然对故事的前半部分两家说的没什么区别,可当晋军发现逄丑父假冒齐顷公之后,《公羊传》的说法却是:主帅问大家说:“欺骗三军的人该怎么处置?”大家说:“该杀!”主帅点点头:“那就把这小子杀了吧。”(注释4)

那,到底是杀了还是没杀呀?要不,就让《榖梁传》来评评理吧。

但可恨的是,《榖梁传》根本就没提逄丑父这回事。——这样吧,我们既然在讲董仲舒,就以《公羊传》为准好了。《公羊传》说:“逄丑父该杀。”

我们只要稍微一想,就会发现《公羊传》这个逻辑很奇怪,不合情理:一个甘愿献出生命而忠心护主的人怎么会“该杀”呢?不但不该杀,还应该大力表彰才是啊!翻翻书,古往今来,这种例子可不算少;听听评书(这是最能代表民间的道德判断的),就说那个流传最广的杨家将“金沙滩”的故事吧,杨大郎替皇上死了,杨二郎替八千岁死了,多感人啊,这可是满门忠烈啊!

《太平御览》有一篇《忠勇》,搜罗了历史上为臣子者既忠且勇的例子予以表彰,其中就有这位逄丑父; (注释5)《册府元龟》记载马衍的一段慷慨陈辞,也拿逄丑父当作难能可贵的正面典型; (注释6)《氏族大全》载逄姓的第一位名人就是逄丑父,给了个小标题叫“代君任患”,(注释7) 看来都是褒奖的态度呀。

咦,这就奇怪了,《公羊传》为什么要说“逄丑父该杀”呢?

——注意,主语已经被偷换了:《公羊传》只是在叙述晋军对如何处置逄丑父的讨论过程,是晋军得出结论说“该杀”,《公羊传》在这里只是客观叙述这个事件而已,并没有从自己的角度评论说“逄丑父该杀”,再看看《公羊传》的上下文,也没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分析论述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也许意味着:说“逄丑父该杀”并不是《公羊传》的意思,而是董仲舒自己的意思。

那么,董仲舒又为什么认为“逄丑父该杀”呢?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里详细讨论了这个逄丑父问题,简要来说,他认为逄丑父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他虽然救了齐顷公,却使齐顷公成了丢人现眼的逃兵,这就叫“陷国君于不义”,这让人家一国之君今后还怎么抬头做人?《春秋》认为:最高的尊贵不能加之于大羞大辱之上,对于失去君位而又回国复了位的国君尚且不以国君相称,更何况作了逃兵的国君呢!(注释8)

——哦,原来道理是这么说的。是不是有人觉得董仲舒这也太苛求了呢?

是呀,我也很想问问董仲舒:“你说逄丑父这么做不对,那你说他当时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难道把齐顷公献出去不成?”

董仲舒的回答是:“献出去倒不至于,但逄丑父如果深明大义,在那个危难关头就应该对齐顷公这么说:‘你自己作了孽,惹怒了好几国诸侯,失礼失大了!如今你受了如此大辱,怎么还不去死啊!你这不是不知羞耻么!我请求跟你一块儿去死,也免得玷污了宗庙社稷。’——所以说:君子丢人现眼卑鄙地苟活,不如伟大光荣正确地去死。(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

算董仲舒够狠!逄丑父以苟且之道欺骗了晋国三军,置自家国君于大辱之地,虽然忠心护主,却不合于大义,于是被董仲舒虚拟地判处了死刑。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个故事里似乎另有一些耐人寻味的东西:国君好像也是会犯错误的,也是可以被臣子指责的,也是要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负责任的——这倒更符合封建时代君臣关系的特色,等进入专制时代可就不再是这个样子了。

再说说那个“辕涛涂不该抓”,此事见于《春秋?僖(xi-1)公四年》。

这里再解释一下:所谓“僖公四年”,因为《春秋经》是鲁国的编年体史书,所以是依鲁国纪年的,这里的“僖公”就是鲁僖公,“僖公四年”就是鲁僖公在位的第四年。《春秋经》对这一年的全部记载是: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许男新臣卒。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齐人执陈辕涛涂。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难得一向惜墨如金的《春秋经》这回多说了几句,看来这一年的事情还真不少:诸侯联军到处打仗,领头的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但是,《春秋经》这回虽然着墨较多,具体到每一件事上却照旧只是简单一句而已,我们马上就要讨论的那件事在《春秋经》这一段里其实只有七个字:“齐人执陈辕涛涂”,意思是:齐国人抓了陈国一个叫辕涛涂的家伙。

“齐人执陈辕涛涂”,这是鲁僖公四年里非常简要的一笔。

——先来回忆一下,鲁僖公四年应该是我们熟悉的一年。我在《周易江湖》里详细分析过晋国的几个卦例,是从晋国骊姬陷害太子申生开始讲的,而太子申生自杀,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流亡国外,都是在这个鲁僖公四年里发生的。《古文观止》里有一篇《齐桓公伐楚盟屈完》,所叙述的事情也是发生在这一年——就是上面《春秋经》引文里的“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辕涛涂不该抓”这件事就发生在“齐桓公伐楚盟屈完”之后,两件事是紧挨着的。

话说齐桓公统率中原诸侯联军南下攻打楚国,热闹半天却没打起来,跟楚国使者屈完定了个盟约就撤军了。联军和屈完定盟的地方是在召陵,也就是现在的河南郾城一带——大约杜甫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就是在这个地方,杨再兴大战小商河也在这一带,岳飞郾城大捷也在这里,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的大撤军也在此地。

如今,鲁僖公四年,齐桓公统率着中原诸侯联军也要从这里撤退了。

按照《公羊传》的说法,齐桓公要从河南回到山东,按照正常的行军路线,应该会经过河南境内的陈国和郑国。联军里,陈国大夫辕涛涂给齐桓公出主意说:“您这次南征,虽然仗没打起来,但也算把南蛮子驯服了。我看呢,大军遛了这么久,总得打两仗吧,所以,您回军不如取道东边的海滨,搂草打兔子,顺手把东夷征服,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业啊!”

齐桓公一听:“嗯,不错,是个好主意,贼不走空嘛。”于是不再按原计划从河南回山东,而是取道海滨,准备再打几仗。可没想到的是,海滨这条路实在太不好走,大军竟然陷在沼泽里难以脱身了。这可把齐桓公给气坏了,当时就把那个出馊主意的辕涛涂拿下治罪。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齐桓公该不该抓辕涛涂呢?

如果你是齐桓公,你会抓捕辕涛涂吗?

如果你是辕涛涂,你会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吗?

如果你是当时联军中的一位事不关己的旁观者,你会怎样看待这件事呢?

而辕涛涂又为什么要出那个主意呢?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你怎么想我就不知道了,但我知道《公羊传》是怎么想的。《公羊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非常的简单明确:“不该。”理由是:《春秋经》里说了,辕涛涂不该抓。

“《春秋经》里说了,辕涛涂不该抓。”——?!

哦,可是,《春秋经》这么说过吗?

好像没有呀!

那么,保险起见,咱们再回过头去看看方才《春秋经》的那段引文……嗯,就辕涛涂被捕事件只有七个字呀:“齐人执陈辕涛涂”,意思是:“齐国人抓了陈国一个叫辕涛涂的家伙”。——这明明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客观描述而已呀,《春秋经》并没有告诉我们齐国人为什么要抓辕涛涂,更没告诉我们这件事谁对谁错,那么,难道《公羊传》是瞎说不成?

不,《公羊传》哪能瞎说呢,我们之所以想不通,只是我们因为还没有开窍,想那《春秋经》以微言大义奖善罚恶,这个“齐人执陈辕涛涂”里肯定藏着什么微言大义等待着我们的发掘。

你能发掘得出来吗?

什么,你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呵呵,错了,错了,对这些经典文献可绝对不能用这种态度来读,我们应该“大胆假设,大胆求证”,更要靠“感悟”(说难听点儿,就是凭空拍脑门儿),想想我在《周易江湖》里介绍过的许多历代先贤对《周易》的煞费苦心的解读,难道不正是这种风格吗?

但这也真有点儿难为人,“齐人执陈辕涛涂”,言简意赅,本来就只有七个字,这七个字里还包括了两个国名和一个人名,动词只有一个——“执”,难道“微言大义”就落在这个“执”字上吗?

我们看看《公羊传》是怎么深挖狠刨的:

【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桓公假涂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不修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

这段话是从分析《春秋经》“微言大义”的独特“书法”入手的,这是《公羊传》的一贯作风。

《公羊传》首先设问:“明明是齐桓公抓的辕涛涂,齐桓公是侯爵诸侯,照理说《春秋经》应该写成‘齐侯执陈辕涛涂’,可为什么写成‘齐人执陈辕涛涂’呢?”

呵呵,如果是我,肯定把嘴一撇:“齐侯也好,齐人也罢,有什么不同吗?这有什么可研究的?吃饱了撑的!”

但《公羊传》严肃地认为,“齐侯”和“齐人”虽然在这里都是在说齐桓公,但涵义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大约就像同样称呼齐老三,叫“齐总”和叫“小齐”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是很不一样的,如果叫“齐三儿”,那就又是一种态度了。——对了,“态度”,就是这个词,孔子就是在用一些字眼上的细微差异来表达自己对历史人物的不同态度的,于是就有了“一字之褒”和“一字之贬”。

好比孔子正在家里看电视,电视上在播齐桓公的讲话,孔子严肃地点了点头,在竹简上写道:“某某年,齐总在某某重要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事情也可能是这样的:孔子看着电视里的齐桓公,从鼻孔发出了不屑地一哼,自言自语道:“这个齐三儿,又在那儿人模狗样地说瞎话了。”孔子想把这件事记下来,但毕竟是写书,语言不能太粗俗,于是孔子是这样写的:“某某年,齐三儿在某某重要会议上发了表重要讲话。”——看,和上一种情形的区别在字面上就只有“齐三儿”和“齐总”的不同。

于是,在对逮捕辕涛涂这件事的记载上,本该写作“齐侯”却写成了“齐人”,这就好比本该称呼“齐总”却偏偏叫他“齐三儿”,这分明是在批评齐桓公。古代经学家们的主流解释是:如果是“齐‘侯’执陈辕涛涂”,那就意味着齐桓公是以霸主的身份拿下了罪有应得的辕涛涂,这是堂堂正正、理所当然的;可如果是“齐‘人’执陈辕涛涂”,就意味着齐桓公捉拿辕涛涂并不是堂堂正正、理所当然的。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是不是觉得这套理论很迂腐、很荒谬呀?其实一点儿也不,抛开真假和是否阐释过度不论,这恰恰就表现着人之常情。假设在1940年代的中国,你在村口望见有一队日本兵正向你这边过来,你立即掉头跑回村里,对乡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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