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

作者: 熊逸26,011】字 目 录

加油什么的,直到庆父把车修好了再继续开追。那么,季友为什么要这样呢?《公羊传》的解释是:如果抓到庆父能够挽救公子般和公子开的两条小命,那自然不能怠慢,可人死不能复生,就算追上庆父,公子般和公子开也活不过来了,那何必再对庆父赶尽杀绝呢?

——可是,不对呀,这话虽然看似有理,可要照这个逻辑,杀人犯难道都不该受到制裁了吗?!

当然不是,《公羊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庆父的身份特殊:他可不是普通的杀人犯,他和季友可是兄弟关系。

那么,《公羊传》的意思难道是: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也不是,这恩仇是泯不了的,但《公羊传》告诉我们说:“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儒家很讲究这个“亲亲之道”,认为季友故意放慢速度,不真的追上庆父,这是对的,是符合“亲亲之道”的。——大家想想前文讲过儿子为父报仇的那几个例子。

有人可能不理解了:“儿子为父报仇那几个例子都是个人恩怨,‘亲亲之道’也能理解,可庆父该算国贼啊,这可不是简单的个人恩怨啊,难道季友把兄弟亲情置于国家大义之上还是做对了不成?”

——别觉得不可思议,按照传统儒家的标准,季友还真是做对了。我们知道,礼治是儒家的一个核心主张,而礼治的诞生土壤正是封建制度下的宗法社会,宗法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又是以家族宗法为核心扩展成为国家政治统治(所以才会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说法)。所以,家族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家族血缘纽带高于国家政治纽带,爱家主义高于爱国主义。这种状况直到封建社会瓦解、专制社会成形之后才发生了变化,但专制社会里依然没有爱国主义,因为那时候国家和人民都变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所以“爱国”这个概念只是“忠君”的一个附属概念,而皇帝们也绝对不能容许有一个比“君”的地位还要高一级的“国”的概念。所以,古人提到“爱国”的时候,也往往是“忠君爱国”并称,比如雍正朝有“礼乐名臣”之称的张伯行说过:孔子乃至程朱,其学说都是“皆忠君爱国,明体达用之言” (注释15)——程朱是不是这样暂且不论,把孔子思想“传承”成这个样子,八成是存心的。

这是一个值得多费一些笔墨的问题。很多人对传统文化里的一些说法往往只从字面理解,因此而造成的误解实在太多了。说到爱家和爱国,就有必要先提一下孝道,而孝道就是一个被现代很多人误解的概念。中国所谓孝道,打着孝的幌子,其实却是忠道,而“十三经”里的《孝经》其实也就是《忠经》,这一点我已在《孟子他说》第三册里论之甚详。说到这个“忠”,忠于谁呢?忠于国家还是忠于皇帝?皇帝往往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把自己和国家等同起来。那么,古人难道就不讲爱国吗?

也不是的,比如,虽然《孝经》的本质就是《忠经》,但历史上还真是有过一部《忠经》的,据说作者和注者同是东汉的超级大儒:著为马融,注为郑玄,来头果然不小!(注释16) 在这《忠经》里有一篇“报国章”,是专题来讲报国的:作臣子的之所以应该报国,是因为他的官职与俸禄都是君主给的。那么,难道只有作臣子的才应该忠君报国吗?是的,但是,“君临天下,谁不为臣”?并不是只有当官的家伙才是臣子,每个人都是君主的臣子,都受了君主的恩惠,正所谓“食土之毛,皆衔君德”,受了人家的好处,自然应该报答人家,而正如老板是开公司的,所以职员报答老板的最好方式就是努力为公司工作一般,皇帝是“开”国家的,所以臣子报答皇帝的最好方式自然就是“报国” 。(注释17)——人生在世,最大的恩情就是皇恩,所以活着就要感恩,感恩就要图报,这看上去很像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里所论及的日本精神,其实源头很可能却在中国。(注释18)

梁启超曾在《中国之旧史学》中提到所谓“旧史学”的四大弊端,其一就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于是乎所谓“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 (注释19)——这话够狠,似乎击中要害,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有多少人的“自豪感”其实却不过是奴才的子孙为祖上侍奉过的老主人的家业而感到的“自豪”呢?而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具有现代意义的“爱国”的提法,很可能是在梁启超(还是他)的《爱国论》里——看看,“爱国”这是多么晚近的事呀。梁文开头就说:外国人都说我们没有爱国之性,性格是懦弱的,组织是涣散的,不论哪国人都能随便欺负和奴役中国人,而且一点点蝇头小利就可以让中国人趋之若骛……梁启超归结说:不是我们中国人没有爱国心,而是中国历来就缺乏明确的国家概念,外国人以前其实也是这样的,也没什么爱国心,只是近几百年来的民族主义才促成了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成型,爱国主义这才相应地油然而生。 ——其实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只有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成为了社会主人翁之后,才产生了真正的爱国主义概念。——道理确实很简单,之所以“爱国”,是因为“国家”是“我们”的。(梁启超说:“夫国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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