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注释25)[宋]沈棐《春秋比事》卷九:或者罪其克段于鄢,谓当缓追逸贼,始得亲亲之道,是大不然。徇大义者,不顾其亲,故周公诛管蔡以卫王室,叔向尸叔鱼以正邦刑,圣人均有取焉。
(注释26)[宋]髙闶《春秋集注》卷十三:或谓《春秋》不责季子不能全闵公,而嘉其能立僖公。呜呼,是不忠于前君而自结于后君也,岂贤者之所为乎?又谓缓追逸贼,亲亲之道,是尤不然。人臣之义,莫大乎为君讨贼,故曰:“大义灭亲”,今季子于庆父,亲也,而于闵公,则亲而又尊者也。庆父弑闵,彼尊尊亲亲之义已絶矣,苟能诛之,则尊尊亲亲之义两得之,舍庆父而忍乎闵公是尊尊亲亲之义两失之也。弃两得而从两失,贤者之所为果如是乎?
(注释27)参看[美]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郭净/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22页):一些人相信中国历史上曾有过按母系计算世系,妇女政治地位要高于男子的原始社会。其根据有两种极不相同的来源:一是19世纪的进化论,它认为所有社会都经过母系社会阶段。20世纪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指导思想,这个观点便在史学界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二是分散于古书中的记载多谈到远古时曾有过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社会。倘若中国历史上确有过这样一个阶段,那它一定远在三代之前。据我们所知,三代时除了父系氏族之外,并没有其他类型的氏族……
(注释28)《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
(注释29)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
(注释30)《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版,第2页)
(注释31)《盐铁论·刑德篇》:……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
(注释32)《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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