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 四

作者: 熊逸10,685】字 目 录

坚持be free from——当造假事件涌现的时候,我们不一定以卵击石地前去声讨,但至少应该不去参与造假,不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这两种自由,我觉得,倒都有着非常诗意的解释。一是柳宗元的《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

破额山前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

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萍花不自由。

(有件轶闻可作注解:程千帆在《桑榆忆往》一书中,回忆读书时到胡小石先生家去,见胡先生在读唐诗,正是这首《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胡先生“念了一遍又一遍,总有五六遍,把书一摔,说:‘你们走吧,我什么都告诉你们了。’”)

二是陈寅恪的《答北客》:

多谢相知筑兔裘,可怜无蟹有监州。

柳家既负元和脚,不采萍花即自由。

这两首诗,上下悬隔千年,而“萍花”或采或否,自由或有或无,都是“把书一摔”,便已经全说清楚了。而以这两首诗来注解伯林所说,恰当与否,我也东施效颦,“把书一摔”好了。这境界,不比“拈花一笑”还要高些?^_^

回到造假的问题,到底人们有着什么样的“自由”或者“不自由”呢?“萍花”当采还是不当采呢?想来想去,大白话还是那句:“当造假事件涌现的时候,我们不一定以卵击石地前去声讨,但至少应该不去参与造假,不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这总可以吧?

可是,这样真的可以吗?

真的可以吗?

举一个小例子好了:王莽准备篡位的时候,天下各地到处都有祥瑞出现,不但如此,还有大量童谣流行,全是歌颂王莽的。官员们单是上报这些祥瑞和童谣就几乎把全部的工作时间占满了。如果你也是此中一官,你会如何呢?

当时,公孙闳和班穉就没随大流。公孙闳比较过分一些,直言地方灾情,结果没多久,就有积极分子弹劾两人,说:“公孙闳伪造灾情,班穉拒绝反映祥瑞,两人都是对朝廷的圣明心怀不满,实在大逆不道!”

当时当政的王太后心肠还算不错,下诏说:“不宣扬祥瑞和伪造灾情应该分别处罚。班穉是班婕妤的弟弟,看在这层关系上,从轻发落好了。”结果,公孙闳入狱被杀,班穉引咎辞职。vi——看,这时候到底有多少“消极自由”可谈呀?正直的人,不是被逼得学坏,就是被淘汰出局。这就像大家列队,别人都往前跨了一步,只有你原地不动,那落后分子就是你了。我们都知道“学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其实造假使坏、溜须拍马这些勾当更如“逆水行舟”啊。

齐白石有则轶闻,说某天有外宾来访,对齐老赞不绝口,可细心的翻译注意到,齐白石的脸上始终带有一丝不悦。送走外宾之后,翻译忍不住来问齐老:“人家那么夸您,您怎么还不大高兴呢?”齐老板着脸回答:“他没挑大拇指。”——这则轶闻原本是着意描绘老艺术家有一颗孩童般的纯真的心,可我们却可以从中体会出人情世故的另外一个侧面:当夸赞已经成为家常便饭的时候,夸得不够火候都会惹被夸者不快。

这种现象发生在某个个体身上的时候,倒也透着可爱,可如果一个国家也变成这样,那就只显得可怕了。当歌功颂德成为每个人必修的功课时,不歌颂,甚至仅仅是歌颂得不够肉麻都会把自己从人群当中凸显出来,任身家性命作了聪明人邀功请赏的战利品。比这更加可怕的是,专门有某一部分的国家机器严查着所有歌颂和不歌颂的声音,消灭歌颂以外的音符竟成了某些人理所当然的“本职工作”,我们很难想像他们是靠扼紧别人的喉咙来领薪水的——这也还不是最可怕的,比这更加可怕的是:领个薪水都如此这般了,拿奖金和提成的时候又会如何呢?(感谢人类的进步,到了近现代,这种机构就只有在纳粹德国还硕果仅存了。)

当然了,这些聪明的古人同样可以从儒家思想里找到理论依据:我们是以德治国哎,皇上是圣明天子,朝廷是好人政府,社会是完美无暇的,即便掐喉咙拿薪水,可掐的都是坏人的喉咙。

但问题是,即便真是好人政府,就一定不会犯错误吗?英国老诗人弥尔顿曾经对此就很是不以为然,他说:“一个好政府和一个坏政府同样容易犯错误。试问有哪一个官员敢保证不听错消息?尤其当出版自由被少数人垄断的时候就更加如此了。”——弥尔顿并不是一个思想家,而是一位诗人,人们知道这个名字往往是因为《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这三部不朽的长篇叙事诗,但他在《论出版自由》这篇小文里并没有诉诸什么深邃的思考,而仅仅是提出了一些常识。的确,有些问题是仅靠常识就可以判断的。弥尔顿的这句话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是为了(至少表面是为了)不听错消息,或者说不让大家听错消息,然而,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这件事情本身恰恰最容易使这“少数人”以及大家“听错消息”。嗯,这是不是一个常识性的判断呢?

明清易代之际的大儒王夫之对这个问题也发出了一句来自常识的判断:“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vii意思是说:最高领导人如果搞的是申不害和韩非那套法家路线,他手下这些人必然都是佛家和老庄的处世之道。正经话不必正经来听,不正经的事却必须正经去做。——听上去不大让人舒服哎。可是,自从汉武帝以后,中国历朝历代不都是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了吗?关申不害和韩非什么事呀?儒家思想可都是仁义当先,教人学好的哎!

——儒家确实一统天下了,但那只是幌子,历史常常展现给我们的是:是政治选择思想,而不是思想选择政治;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反过来说,是思想迎合政治,而不是政治迎合思想。所以,汉以后的儒家还是孔孟的儒家吗?独尊儒术真的是独尊儒术吗?这都是要多打上几个问号的。

法家要塑造的是强权皇帝,但这事最好关起门说;儒家要塑造的圣人皇帝,这事可最好敞开了满世界去说。

圣人皇帝确实是一个美好的憧憬,就像民间故事里的亚瑟王、就像电视剧里乾隆爷、雍正爷,看着这些圣明的“爷”们剪除敌人,把权力大揽在手,然后坚决肃贪,贪官们看见他们就浑身发抖,他们还如此亲民,笑呵呵地走访穷困的乡亲,他们还如此俭朴,一件衣服打了补丁穿很多年……是呀,这是老百姓们最最喜闻乐见的了,这真要感谢一些天才们超卓的造梦本领,也见得老百姓心里永恒的期望。

人们总是期待着以道德完人面目出现的圣主明君,这种期待是如此真诚而漫长,以致我们不禁要问:“历史上真的有过这样的人吗?”

的确有过。在中国的历史上,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他们都是拿过货真价实的资格认证证书的,但他们的事迹过于遥远,禁不得死脑筋的人去较真,而且遥远的事迹也含混不清,让人看不出具体的面貌。

如果真想看一下圣主明君的具体面貌,我们只好到外国去找了。不,这并不是说外国真的有过这样的人,相反,从没有过——我们又可以自豪一下了哎——但他们在理想中有过对圣主明君的非常具体而微的勾勒。

注释:

i 《圣经》NLT版《马太福音》第17章地25-27节:25"Of course he does," Peter replied.Then he went into the house to talk to Jesus about it. But before he had a chance to speak, Jesus asked him, "What do you think, Peter ? Do kings tax their own people or the foreigners they have conquered?"

26"They tax the foreigners," Peter replied. "Well, then," Jesus said, "the citizens are free!

27However, we don't want to offend them, so go down to the lake and throw in a line. Open the mouth of the first fish you catch, and you will find a coin. Take the coin and pay the tax for both of us."

ii 见[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彼得·朗巴德《嘉言录》诠释”。原译本中的“第一点”为:据说基督徒不得不服从世俗的权力,特别是暴君。因为《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五节里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不受拘束了。”可是,如果在所有的国家,当今的君主的儿女可以不受拘束,那么,一切国王都要受其支配的上帝的儿女也应当可以不受拘束了。基督教徒已经成为上帝的儿女,像我们在《罗马人书》第八章第十六节里读到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因此基督教徒到处都是不受拘束的,从而也就不必服从世俗的权力。

——现据《圣经·马太福音》,把“不受拘束”改为“不纳税”。

iii [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2章)

iv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版)

v 洛克的论辩是主要针对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洛克在《政府论》里罗列过后者的许多观点,我们可以看一下第八节和第九节的内容:8.现在让我们努力找寻一下,看看散见于他的著作中各处的关于这个“父亲的威权”的说明都是些什么。当他最初讲到亚当具有父权的时候,他说:“不独是亚当,就连后继的先祖们,依据作为父亲的权利,对他们的子孙也享有王权。”“亚当根据神命而取得的这种支配全世界的权力以及其后的先祖们根据下传给他们的权利而享有的这种权力,是与创世以来任何君主的绝对统治权同样的广泛。”“生杀之权、宣战媾和之权都为他掌握。”“亚当和先祖们具有生杀的绝对权力。”“君王们根据亲权继承对最高权限的行使。”“王权既是依据上帝的法律而来,就不受任何低级法律的限制,亚当是众人之主。”“一个家庭的父亲只凭自己的意志而毋需根据其它任何法律来进行统治。”“君主的地位优于法律。”“君王的无限管辖权已在《撒母耳书》中充分地说明。”“君王高于法律。”为着上述目的,请看看还有许许多多是我们的作者借波丹的话发表出来的:“毫无疑义,君主的一切法律、特权和授与,如果继位的君主不以明白表示同意或不以容忍的形式加以批准,那就只能在原来的君主在世时发生效力,特权尤其是如此。”“君王制定法律的理由是这样的——当君王或忙于战争,或为公务所羁,不能使每个私人都和他们本人接触,来请示他们的意志和愿望,这时候就有必要创立法律,使每个臣民都可以从法律的解释中知道他的君主的愿望。”“在一个君主制的国家中,君王必须超出法律之上。”“一个完善的王国,就是君王依照其个人的意志进行统治的王国。”“不论是习惯法或成文法都不会,也不可能缩小君王们根据作为父亲的权利而统治其人民的一般权力。”“亚当是他的家族里的父亲、君王和主人;在起初,作为一个儿子、一个臣民和一个仆人或是一个奴隶,本来是一回事。父亲有处理或出卖他的儿女或奴仆的权力,因此我们看到《圣经》上最初统计货物时,男仆和女仆都象其他的货物一样,是作为所有者的财物和资产计算的。”“上帝也授予父亲以一项权力和自由,使他可以把支配子女的权力转让与他人;因此我们发现在人类历史初期,出卖和赠与儿女很为盛行,那时候,人们把他们的奴仆当作一种占有物和继承品,如同其他的货物一样,我们也看到古代经常流行阉割和使人成为阉宦的权力。”“法律不过是具有至高无上的父权者的意志。”“上帝规定亚当的最高权力应该是无限制的,其范围与基于他的意志的一切行为一样广大,亚当如此,其他一切具有最高权力的人们也是如此。”

9.我之所以引用我们的作者自己的这些话来烦扰读者,是因为在那里可以见到散见于他的著作中的他自己对于他的所谓“父亲的威权”的说明,他认为这种威权最初授与亚当,其后按理应属于一切君主。这种“父亲的威权”或“作为父亲的权力”,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就是一种神圣的、不可变更的主权,一个父亲或一个君主对于他的儿女或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据此享有绝对的、专断的、无限的和不受限制的权力,从而他可以任意取得或转让他们的财产,出卖、阉割和使用他们的人身——因为他们原来全都是他的奴隶,他是一切的主人和所有者,他的无限的意志就是他们的法律。

——[英]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8-9页)

vi 《资治通鉴》第36卷: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为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闰月,丁酉,诏以羲和刘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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