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 一

作者: 熊逸7,929】字 目 录

儿女一样,人民群众也把尧当成父母一样。《尚书》里说:“尧死的时候,老百姓们都悲哀得像死了亲爹亲妈一样。这悲哀的情绪弥漫在四海之内,没有了音乐,也没有了娱乐,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年。”——看,一连三年啊,这三年里,阳气一直被阴气压抑,阴气盛行,所以后来才有全国范围的大洪水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大禹治水。商汤大旱的道理也是一样:商汤改朝换代,灭了夏桀,而夏桀是天下头号大坏蛋,灭了他就导致阳气旺盛;商汤是天下头号大好人,他掌了权,使盛德布满天下,这也是促使阳气旺盛的。而同一时间里阳气全都旺在一起了,这就像人上火一样,所以就有了大旱了。(熊逸按:这两句原文有些费解,加之我的水平有限,解释得不一定准确,但想来大意应该不差。)所以呢,大禹时代的洪水和商汤时代的大旱都是事出有因的,偶然而已,并不证明大禹和商汤不够圣王的标准。

这就是董仲舒的经典解释。看似说得很圆,可如果较真一下的话,如果汉武帝的时候天降灾异,完全可以托词说那是秦始皇暴政的余虐呀。这天人之间的感应如果不一定是即时生效的,很多事情可就真都说不清了。

崔适可惜没和董仲舒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不然的话,他去问难一番,肯定很有看头——崔适对董仲舒的解释明显抱持不屑的态度,他说:“按您董老这个逻辑,嗯,商纣和夏桀可是同一个级别的坏蛋,那为什么武王伐纣那次改朝换代就没有商纣的‘余虐’呢?那时候可是丰年啊!看来这事不可信,商汤以己身为牺牲的说法尤其不近情理。”

崔适的问难似乎言之成理,但郑振铎批评崔适说:不该以后人的常识来判断古代事情的有无。

郑振铎这话很是在理,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社会风俗和道德观念,文明开化程度也不相同。郑振铎举了两个《史记》里以活人来做牺牲的事情:一个是妇孺皆知的魏国西门豹治邺为河伯讨老婆,一个是“六国年表”里的“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

可郑先生的这两个例子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以活人来作牺牲,这在古代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后世打仗还常有杀人祭旗的呢,要举例子一定得举以国家领导为祭祀牺牲的事情才好。

那么,“初以君主妻河”,好像有点儿这个意思,是不是说:把国君扔到河里给河伯当老婆?——怪怪的哦?

同一个词,古代也有,现代也有,可意思不同,读起来最是让人糊涂。古人说“君主”通常并不是在说国家最高领导人,而是说“公主”。所以,“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意思就是:在秦灵公八年,开始以公主作河伯之妻。估计就是把公主给沉到河里去了。

郑振铎给出的更有说服力的例子却是外国的事情:

【【希腊古代神话里,曾有一个可怖的传说:Athamas做了achai地方的国王。古代Achai人在饥荒或瘟疫时,常要在Laphyatius山的高处,把国王作为牺牲,献给Zeus。因为他们的先人告诉过他们,只有国王才能担负了百姓们的罪:只有他一个人能成为他们的替罪的,在他的身上,一切毒害本地的不洁都放在他们身上。所以,当国王Athamas年纪老了时,achai地方发生了一场大饥荒;那个地方的Zeus祭师,便将他领到Laphyatius山的高处而作为Zeus的牺牲……我们的汤祷的故事和此是全然不殊的。汤的祷词:“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的云云,也可证其并不是什么虚言假语。

后来的帝王,无论在哪一国,也都还负有以一人替全民族承担的灾患的这种重大责任。我们在希腊大悲剧家Saphocles的名剧《Oedipus the King》里,一开幕便见到Thebes城的长老们和少年人,妇人们,已嫁的和未嫁的,都集合于王宫的门前,有的人是穿上了黑衣。群众中扬起哭喊之声,不时的有人大叫道:

“奥狄甫士!聪明的奥狄甫士!你不能救护我们么,我们的国王?”这城遭了大疫,然而他们却向国王去找救护!但在比较文化进步的社会里,这一类的现象已渐渐的成为“广陵散”。国王也渐渐的不再担负这一类的精神上的或宗教上的大责任了。然而在我们的古老的社会,却还是保存了最古老的风尚,一个国王,往往同时还是一位“祭师”,且要替天下担负了一起罪过和不洁——这个不成文的法律到如今才消灭了不久!iv】】

回顾一下郑老师的意见,嗯,他有些话说得不够严密,比如商汤时期未必就真有什么城乡之别,但他的意见确实给人以很大的启发。这样看来,董仲舒在文明社会里提出的“天人感应”理论,其源头竟然有可能是原始氏族社会的风俗习惯——虽然时代早就变了,世界早就变了,但人的思想上总还有些胶柱鼓瑟的意思。更加要命的是,当事人往往对此浑然不知。——这样的事,无时无刻不在历史和现实当中发生着。

郑振铎很好地解答了汤祷问题,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很容易又从此产生出一些新的疑问。比如说吧,疑问之一:传统上,求雨不都是向龙王来求吗,为什么商汤是向上帝来求呢,这时候龙王在干什么呢?疑问之二:郑先生的这句话“因为他们的先人告诉过他们,只有国王才能担负了百姓们的罪:只有他一个人能成为他们的替罪的,在他的身上,一切毒害本地的不洁都放在他们身上”,读着虽然不太通顺(可能是编排有误吧),但猜想其中心意思应该是说国王身上担负了全部老百姓的“毒害本地的不洁”——如果这样的话,国王岂不是成了麻风病人的角色,人们的合理逻辑应该是:既然我们所有的“不洁”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了,那么,把他给烧死(或者用其他什么类似的办法处死)不就同时也把所有的“不洁”都消除了吗?疑问之三:等社会发展了,国王的权力更大了,国家机器更厉害了(比如董仲舒及其以后的时代),国王(或皇帝)如果也面临商汤当时一样的巨大灾异,并且祭祀无效的话,那又会面临怎样的结果呢?反正肯定不会真被扔到柴堆上烧死的吧?(至于商汤为什么要剪掉头发和指甲,深究起来也颇有一些意义,不过我就不扯那么远了,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江绍原的《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

注释:

iii 郑振铎:《汤祷篇》(收录于《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神话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版,64-66页)

iv郑振铎:《汤祷篇》(收录于《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神话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版,8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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