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忠孝之道也是儒家的一个主要思想,前文讲过,先秦儒家所谓的“忠”并非专制时代所谓的“忠”,而“孝”的意义同样也有前后区别。在韩非子看来,儒家的忠孝主张不但对国家没有好处,反倒是祸国殃民的歪理邪说。
韩非子说:“瞧你们儒家推崇的那些所谓圣人,什么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要么就是颠倒君臣的名份,要么就是弑君作乱,没一个好东西。这些人有什么好学的,越学天下越乱。要照我说,真正的好君主应该有能力统御臣下,真正的好臣子也应该服服帖帖地侍奉君主,哪能君主觉得臣子好就让位给他,哪能臣子觉得君主不好就取而代之呢?就算君主是个二百五,那也是君主,做臣子的也得老实本分,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非分之想。治国要靠法度,不能靠贤人,田氏篡了齐国,戴氏篡了宋国,这田氏和戴氏都没少出贤人,结果怎么样,国君重用贤人,却被贤人把国家给篡夺了。所以说,治国要重法制,有不可改变的一定之规,而不能重贤人。我听人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这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看出什么来没有?韩非子虽然明白反对儒家的忠孝之说,而他“听人说”的那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也就是“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这不就是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么?这样看来,我们一直攻击儒家的“三纲”,虽然出自大儒董仲舒之口,却能在时代更早的韩非子那里找到呼应?!这样看来,儒家发展到董仲舒这里,虽然表面上被官方独尊,但其内涵已经非常的驳杂不纯了,不但“春秋大义”被阴阳五行搞得云山雾罩,还被作为断案的法理依据,甚至连“三纲”这样的儒家最新核心理论原来也是法家的思想,无条件的尊君卑臣也本是道、法两家的意见。
——从上文来看,道、法也未必就是截然的两家。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看《老子》。
《老子》之难解,首先就是一个“道”字。“道”就真有那么玄吗?
其实,就算这“道”真的很玄,恐怕也说明不了它的高明。很多人常有一种误解,觉得就信仰和迷信来说,那些具体的人格化的神是最普遍的,因而也最是平淡无奇的,而一种超自然的、非人格的“道”却令人耳目一新,实在高明得很。——如果你读过科德林顿写于一百年前的《美拉尼西亚人》,读过马雷特紧随其后发表的《前万物有灵论的宗教》,恐怕你就会改变看法了。(呵呵,说这话我有点儿心虚,因为这两本书我自己也没看过,只是从其他一些地方看过介绍。)科德林顿是位传教士,他在美拉尼西亚传教的同时认真考察了当地的土著,发现土著们普遍相信一种叫做“玛纳”的东西,这“玛纳”既是超自然的,又是非人格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东西,正所谓“玛纳可道,非常玛纳”。简单讲,“玛纳”有点儿像是《圣斗士星矢》i里的“小宇宙”,但“玛纳”不仅是有身份的人有,还几乎无所不在,而且不分善恶。至于马雷特的意见,我就直接引用别人的归纳好了:“牛津的人类学家马雷特……进一步证实了科德林顿的意见……他提出宗教发展的第一阶段不是为神祗命名,也不是断言物质精灵的存在,而是一种由非人格的超自然力量(‘玛纳’)所唤起的(并与之相联)畏惧感。这种理论在理解史前宗教的表现形式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至今仍被许多第一流的著述认定为宗教起源的最好解说。”ii
马雷特这个观点主要是针对那些认为“万物有灵论”才是最早的宗教起源的学者们的(比如前文提到过的泰勒就是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如果马雷特的观点成立,那就意味着对超自然的、非人格的某种神秘物的信仰是一种最原始的信仰。——这倒让人好奇了:“道”的源头是否如此呢?(甚至,董仲舒的“天”不也是一样的吗?)
以上讨论仅供参考,毕竟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直接的联系马上就有了。
《老子》显然很长时间以来都被人和《庄子》等同观之,但近年的考古发现使我们把这个问题看得更清了。汉朝的帛书《老子》和如今的通行本《老子》内容上没有太大的不同,但章节的编排次序却很不一样。现在我们都知道《老子》一开篇就是著名的那个“道可道,非常道”,而在帛书《老子》里,不仅序列和通行本不同,文字上也有一些出入。
文字的少许出入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传抄起来总不可能一直严丝合缝,可问题是,本来这一节的断句就是有争议的,字句若再有出入,断句就更麻烦了,而断句的不同直接导致了意思的不同。(古书一般没标点,于是断句就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叫做“章句之学”。)
通行本一般的断句是这样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帛书甲本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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