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ix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
就在《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给淮南王议罪的时候,膠西王也拿“春秋大义”来落井下石,说《春秋》有所谓“臣无将,将而诛”——这也就是前文讲过的“春秋大义”之“君亲无将”,是说臣下别说不能谋反,就算心里动了动谋反的念头,也是该杀的。刘端说:“连动动谋反的念头都该杀,淮南王刘安这小子可不止是动了动念头吧?”x——这个议论在《盐铁论》的大辩论里还能够多看到一些端倪:论战的焦点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Vs.“桀犬吠尧,各为其主”,看来那时候专制统治尚且为时不久,“君亲无将”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地深入人心。xi——后来可就不一样了,就连忽必烈这个蒙古老板在处置查无实据的反臣的时候,大臣们也全都抬出来“人臣无将,将而必诛”的“春秋大义”。xii
《春秋》这部圣人书也能成为杀人利器啊。淮南王刘安的死因据不少人推测都跟“学术中心不两立”有关,再看看河间王刘德的下场,其间的逻辑和于吉之死有什么不同吗?
返回头来再看于吉,前文讲于吉之死,出处是《后汉书》李贤注引《江表传》,而《三国志》裴松之注也引述《江表传》来说明此事,字句稍有不同,xiii裴松之另外引了《志林》,却对《江表传》的说法提出了一些质疑,说孙策举张津的例子在时间上是有矛盾的。但对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来说,《志林》里边最重要的信息是对于吉死亡年龄的推测和对孙策此举的评价。
《志林》说当初于吉得到《太平青领书》,后来他的学生宫崇入朝进献的时候,是汉顺帝执政时期,从那时候算到孙策这会儿,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于吉怎么说也得有一百岁上下了。对于一位百岁老人,别说没犯罪,就算当真犯了罪,按照礼法的规矩也不该对他施加刑罚的,而且,天子出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了这样的高龄老人,以至尊的身份都要上前嘘寒问暖几句,以表示亲爱之情,这是圣王之教啊。可于吉呢,论岁数有一百了,论罪行又哪有什么实际罪行呢,孙策对一位无罪的百岁老人暴施极刑,实在太过分了哎!xiv
《志林》说的一点儿不错,汉朝号称以孝道治天下,皇帝们的谥号全带个“孝”字,于吉都一百岁了,熬不了几年了,可就这样孙策还迫不及待地把他杀了,生怕慢了一分一秒似的,确实不像话。
不过,话说回来,于吉真有一百岁么?“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一百?更何况一百岁的老人了还活蹦乱跳的?难解,难解,这也许正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地方吧?
但是,从后文来看,说于吉是位百岁老人恐怕还说少了。裴松之又引《搜神记》,说:
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xv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
再来看看另一个问题:于吉到底犯没犯法?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也真能指摘他一二三的。《江表传》里,于吉出现在孙策宴会的时候,穿的是一身“盛装”——《三国志》此处的引述要详细一些,说:“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单是奇装异服这一节,已经是犯罪了。
——奇装异服也犯罪,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我们不用去找法律条文,这个说法在《礼记》里就有。这又提示了我们一点:别以为《礼记》这类讲礼仪的典籍里全说的是温文尔雅的行礼仪式,这里边可有不少血腥内容呢。就说这个“奇装异服罪”吧,别不当回事,别以为就算真穿了奇装异服大不了也就被判个拘留,《礼记·王制》说:“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翻译过来就是:“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年轻可要小心了,你们如果生活在过去那个“礼仪之邦”里,穿错了衣服是要没命的!还有哦,听重金属这等“淫声”也要没命的(“淫”字的本义是“过度”),玩手机短信和网游这等“奇技、奇器”也是要没命的!
就连我这样的老人家也很危险,看看《礼记·王制》这一段的好几个“杀”字: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翻译过来就是:
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的、变乱名号更改制度的、以旁门左道来扰乱政治的,杀!
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行为虚伪骗取别人信任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文过饰非的,凡是以这些行为来惑乱民众的,杀!
假托于鬼神和占卜以惑乱民众的,杀!
按照第一条规定,至少现在这些律师和法学家们都该杀,那些走在法律前边干坏事的家伙们自然也该杀,这都属于“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房地产开发商也有一批人该杀,明明是钢筋水泥的楼群,他们非得搞个某某花园之类的名目,这都属于“变乱名号”。
按照第二条规定,从滚石乐队到超女,都该杀,这属于“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爱迪生最该杀,他搞的“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比谁都多。
按照第三条规定,这个……我自己好像就属于该杀之列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这两条我都占。^_^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算是历代皇帝里边搞专制搞得很厉害的一个,他曾经给天下读书人制定过学规,规定大家只能读哪些书而不能读哪些书,其中说道:“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这就是说:凡是在思想上标新立异的,就算文采盖过唐宋八大家,考试也不得录取。
第四条规矩“假托于鬼神和占卜……”,该杀的人就太多了。(这里边也有我,《周易江湖》不说,我还写过鬼故事在网上连载过呢,真可怕哦!)
——有人可能会问:“古人杀人也太苛刻了吧?!至于么!”
呵呵,这四项杀人规定里真正值得注意的其实是每句话的最后:三个“杀”字之前都有“以疑众”三个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奇装异服也好,奇音异乐,奇谈怪论也好,这些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吸引眼球,进而可能的效果就是:聚拢追随者。这才是统治者最害怕的。
以上这四个“杀”,于吉犯了第二条和第四条。第二条的“奇装异服”现代人不大容易理解了,其实看看古书,对奇装异服的出现常有特殊的关注。比如前文讲过的隽不疑以《春秋》断事,毅然抓了宫门外真假难辨的卫太子,《汉书》就特别记载了这位卫太子当时的打扮:“乘一辆黄色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帽”,而他引来的围观者多达数万。
孙策杀于吉的关键原因正在这里。如果单从对罪行的惩罚来看,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该经过正常审判程序,然后等秋后问斩,可对于吉这种看似无害的家伙却要迫不及待地予以翦除,因为,领导人最关心的既不是正义,也不是老百姓,而是自己的政权稳固。于吉就算什么都没做,但他太得人心了,而所有的人心都应该只归向一个人的,那就是最高统治者。
所以,如果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于吉是必然要杀的,也必然是“迫不及待”地要杀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看看一段后事:于吉从神仙手里拿到的那本《太平清领书》虽然被皇室藏之秘府,后来却成为了一个民间教派所尊奉的经典文献,这个民间教派以这部经书的名字命名自己的组织,这就是“太平道”,他们后来搞出来的运动就是黄巾起义。
看来事情真如科塞所说的:“审查制度的出现比印刷文字早得多”。xvi——我们是不是总爱把别人往坏出想呢,也许,《礼记》里的这些严苛规定仅仅是像字面上那样表达了对社会道德水准的适当的忧虑,就好比要给电影分级一样?
科塞为我们指出了事情的另外一面:“某些时代的某些政府,对其公民可能的道德堕落漠不关心,却深为担心不合常规的政治观念对他们的污染。”xvii——对这一类的“某些时代”,我们很容易从沉埋在古老文献之下的一些社会现象中得到自由和民主的印象,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自由和民主(即便是导致道德堕落的)之所以能够存在,仅仅因为它们与政治无关。——魏特夫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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