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学术讨论,大概想显显自己也是有文化的吧。没想到有人从中使坏,对孙策说:“高岱觉得您就是个武将,不通文墨的。您看着吧,等您问他《左传》的时候,他肯定一问三不知,不愿意搭您这个茬儿。”
把孙策这边打理好了,这位使坏的又跑到高岱那儿去了,“好心”劝说道:“孙将军这人有个毛病,不喜欢被别人胜过自己。等他问你《左传》的时候,你就装作不懂,多让他出出风头。”高岱一听:“嗯,说的有理。”
奸计总是容易得逞的(但我想不出这样一个秘计是怎么曝光的),结果,在会面的时候孙策勃然大怒,认为高岱轻视自己,就把他下了狱。
按说高岱也没多大的罪过,就算真是在言辞上轻视孙策,孙将军大人大量,等怒气一消也就会把高岱放了。这个时候,使坏的小人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从史书中悄然退场了,接下来整装上场的是一大群好人,是高岱的知交好友和仰慕者们。
一个坏蛋的出场充其量只能使高岱多坐几天监狱,可如今这一大群好人的出场却要了高岱的命。——孙策登楼一望,只见为高岱求情请愿的人挤满了好几条大街。好家伙,这高岱如此得人心,怎能留他!杀!《吴录》这里原文说的是:“策恶其收众心,遂杀之。”xxii
高岱比于吉更冤,于吉不管怎么说也奇装异服和装神弄鬼过,可这高岱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为他求情这才丢了性命。于吉和高岱表面上看所作所为完全不同,获罪经过也完全不同,其实被杀的原因却是完全一样的。
高岱之死更有代表性,大家以为求情的人越多,领导就越会开恩,结果却适得其反。看看,古人活得也不容易啊,人缘太差了不行,人缘太好了更不行。历史上还常有这样的情况:人缘超级差的大臣反倒会得到皇帝的重用,原因也在于此。
专制权力的获得与保持总是离不开煽动的,一般来说,一位出众的统治者必须是一位出众的煽动家,也正是因此,他们所深为顾忌的也就是那些同样具有煽动力的家伙。罗素讲过这样一个真谛:“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xxiii当然,罗素的话是针对近现代社会来说的,可就专制和舆论的本质来说,近现代和古代的不同只是技术层面的不同而已。希特勒可以史无前例地设置出一个一言堂的国家宣传部门,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太宗的“英雄入彀”,xxiv和朱元璋的朱熹主义八股取士,xxv和“康乾盛世”里的文字狱、编修《四库全书》难道真有很大的不同吗?xxvi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登峰造极的手段往往是伴随者轰轰烈烈的“盛世”而出现的。
对煽动的意义体会得更深,对愚民的意义也就相应地体会得更深。这从罗素那句话的上下文就能看得出来:“正像通常在英国的情况那样,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在新闻界喋喋不休的影响下,国家大造舆论。专制的舆论如同专制的法律,同样是自由的敌人。如果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他就会发现无人雇佣他,走在街上就会遭到朋友的侮辱和蔑视,过去喜欢他的女人就会嘲笑他。这样的惩罚如同死刑一样使他难以忍受。”——这个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嗯,无论他是站在正义一边还是相反,后果确实会是那样的。这个年轻人可能会困惑起来:我到底是站在了暴君的对立面上,还是站在了亲人和同胞们对对立面上?
对于统治者来说,民越愚,煽动就越有效,而煽动越有效,民也就越愚,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惟一的问题是:“愚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民众当中站出来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人物,并且他同样掌握着高明的煽动技巧的话……
于吉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还有淮南王刘安、河间王刘德,还有无数的死于各式名目的人,不论他们有没有争权之心,反正是触了统治者的忌讳。这就好比皇帝的后宫,在征选男性仆役的时候,尽管这些男人也很可能具备坐怀不乱之风,也可能被儒家的教育法宝培养出高尚的道德操守,但皇帝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一劳永逸的阉割。——阉割的确是一个最保险的办法,所以,不仅后宫要阉割,全国上下都要阉割(尽管技术手段上有些差异),再看于吉他们,竟隐隐然长了些胡子,这就非死不可了。xxvii
注释:
i 《太平经·一男二女法第四十二》:“然,太皇天上平气将到,当纯法天。故令一男者当得二女,以象阴阳,阳数奇、阴数偶也,乃太和之气到也。如大多女,则阴气兴;如大多男,则阳气无双无法,亦致凶,何也?人之数当与天地相应,不相应,力而不及,故得凶害也。”
不过话说回来,儒家也有个“一夫二妇”的版本,“那一夫二妇乃尧舜之道,舜妻尧之二女,斑斑可考”——这事还真有人认真过,可以看看乾隆十八年“丁文彬逆词案”里丁文彬有趣的供词:
“小子从前跟了族叔祖丁芝田到过曲阜,见过老衍圣公,讲尧舜之道,辟佛老邪教,曾把两个女儿许配小子的。”
“问,你既是小家出身,现在看你形如乞丐,当年衍圣公怎肯与你结亲?况结亲从无两女同许一人之理,又并无媒妁,显属妄赖了。”
“供,小子结亲是奉上帝命,何须媒妁呢。那一夫而妇乃尧舜之道,舜妻尧之二女,斑斑可考。当年老衍圣公守先王之道,实应称帝,看小子讲道论德,与舜无异,故传位与小子,以二女妻之。这都蒙上帝启迪所成。小子闻得衍圣公殁了,就接了位,如今已八年了。”(转引自黄裳:《笔祸史谈丛》,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42页)
ii 《江表传》:“时有道士琅邪于吉,先寓居东方,来吴会,立精舍,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以疗病,吴会人多事之。孙策尝于郡城楼上请会宾客,吉乃盛服趋度门下。诸将宾客三分之二下楼拜之,掌客者禁诃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诸事之者,悉使妇女入见策母,请之。母谓策曰:‘干先生亦助军作福,医护将士,不可杀之。’策曰:‘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舍前圣典训,废汉家法律,常着绛袙头,鼓琴焚香,读邪俗道书,云以助化,卒为蛮夷所杀。此甚无益,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录,勿复费纸笔也。’即催斩之,县首于市。”(《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1版,第1084页。)
iii 严格来说,“儒教”这个概念恐怕并不确切。韦伯《儒教与道教》:“中国语言中没有‘宗教’对应的专门名词,有的只是:1.(儒家学派的)‘教义’;2.‘礼’,而无宗教性质的和约定俗成的之分。孔夫子主义的正式中国名称是‘文人的教义’(儒教)。”
韦伯的这个说法虽然值得商榷,但对“儒教”来说却是大体适用的。儒学,即便是充满了阴阳五行的儒学,毕竟还没有诸如“彼岸世界”这类思想。至于中文当中的“教”字,“宗教”这层意思恐怕是相当后起的,大概是在宋朝。我们看到东汉时期的道教众流派并没有给自己冠以“教”的名目,比如,张角他们的“太平道”(后来闹出黄巾军起义),张道陵一家创立的“天师道”(俗称“五斗米道”),还有魏伯阳的“金丹道”,都是称“道”而不称“教”的。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有“道教”条目,但所说的“道教”之“教”,意思应该是“学派”。
在“儒教”这个问题上,早先的外国人当中倒是伏尔泰理解得比较妥帖——在他的《风俗论》这部巨著里,他对中国的描述虽然错误百出,但还真把“儒教”的意义说对了:他们的孔子不创新说,不立新礼;他不做受神启者,也不做先知。他是传授古代法律的贤明官吏。我们有时不恰当地(把他的学说)称为“儒教”,其实他并没有宗教,他的宗教就是所有皇帝和大臣的宗教,就是先贤的宗教。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扬什么奥义。在他的第一部书中,他说为政之道,在日日新。在第二部书中,他证明上帝亲自把道德铭刻在人的心中,他说人非生而性恶,恶乃由过错所致。第三部书是纯粹的格言集,其中找不到任何鄙俗的言词,可笑的譬喻。孔子有弟子5000,他可以成为强大的党派的领袖,但他宁愿教育人,不愿统治人。——伏尔泰:《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以及自查理曼至路易十三的历史-上册》(梁守锵/译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74页)
梁启超有过一个斩钉截铁的论断:“吾国有特异于他国者一事,曰无宗教是也。”他以为这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后来又解释说:“中国无宗教,无迷信,此就其学术发达以后之大体言之也。中国非无宗教思想,但其思想之起特早,且常倚于切实,故迷信之力不甚强,而受益受弊皆少,中国古代思想,敬天畏天,其第一著也。其言天也,与今日西教言造化主题颇近,但其语圆通,不似彼之拘墟迹象,易滋人惑。”(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载于《饮冰室合集》“饮冰室文集之七”)
iv [法]谢和耐:《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刘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155-156页)
v [德]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264-265页):祖先崇拜和作为世袭制臣民心态基础的世俗的孝之基本意义,也正是儒教国家的实际宽容的绝对界限。这种宽容,一方面表现出同西方古代态度的亲缘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同这种态度的本质区别。国家祭祀的对象是那些官方承认的大神。但是,皇帝偶尔也参拜道教与佛教的圣迹……地相占卜工作由国家付酬。风水受到公开承认,偶尔也镇压来自西藏的驱魔师……不过,肯定出自纯粹政治治安的理由。城市的官大人正式参加道教城隍的祭奠,由道长封的神还需皇上批准。既没有受到保护的、要求“良心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一般也没有由于纯粹的宗教观点招致的迫害,除非巫术的原因(类似希腊的宗教裁判)或政治的观点要求这种迫害。不过,政治观点总是要求相当残酷的迫害。
vi 《史记集解》引汉名臣奏:杜业奏曰:“河闲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觽儒皆归之。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
vii 《后汉书》李贤注引刘向《孙卿子后序》:卿名况,赵人也。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或谓春申君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孙卿贤者,今与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谢之。孙卿去之赵,后客或谓春申君曰:“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强,故贤者所在,君尊国安。今孙卿天下贤人,所去之国其不安乎!”春申君使人聘孙卿,乃还,复为兰陵令。
——此事姑妄听之,未必可靠。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有一条“春申君封荀卿为兰陵令辨”,对此详加考辨,认为“后世言荀卿事,悉本马迁刘向。然向言最难凭……”可以参看。
viii 《汉书·五行志》: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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