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可!”(传闻的大意如此,是参加该会的友人某君告诉我的。)顽固派反动派不自己想想所采用的文化政策是国人共弃的“杀千刀文化”,不自己想想自从国父中山先生去世以后,除已成著名汉奸的周佛海所著的《三民主义之理论的体系》一本书,究竟出版了几本甚至一本发挥总理遗教的巨著,而但切齿痛恨于他人所办的进步文化事业发展的迅速,以为是自己所以不能发展的原因,中山先生在天有灵,真不免要痛哭流涕长太息罢!
但是他们的“逻辑”无论如何不合理,而他们在政治不民主情况下是有权有势的人,所以我和数百同志所辛勤努力的这部分的进步文化事业终于因为在他们看来“其势力实在可怕”,而不免惨遭他们的毒手。我们这部分进步文化事业正在惨遭他们毒手的过程中,我在十分沈痛悲愤之中,要想拯救他的生命,也曾经奔走访问在国民党中脑子比较清醒的朋友,解释我们事业的光明正大的立场与所遭受的摧残的不合理。其中有一位是从前的报界前辈,他很坦白地告诉我说:“××兄,老实对你说,他们认为你们的文化事业的广大发展,是他们的文化事业的障碍!”这位前辈的话,证实了上述五中全会中的传说。其中还有一位是我从前的老同学而现在成为CC派特务的主持人,他很直率地告诉我说:“以这样一个伟大力量的文化机关放在一个非本党党员的手里,党总是不能放心的!”他们尽管一位是报界前辈,一位是我的老同学,但是我为着拥护真理起见,不得不很抱歉地说明:立在国家民族利益的立场不问文化事业的内容是否有利国家民族,而只是惊其“广大发展”,只是因为他的主持人不是本党党员,而即横加摧残,这里所谓“他们”,无疑地是指顽固派反动派,这里所谓“党”无疑地不是指承袭中山先生革命传统的整个的国民党,也只是指顽固派反动派的卑鄙心理而已!
这些谈话都足以证明:在整个进步文化遭受压迫的情况之下,生活书店同人所努力的这部分的进步文化事业所以遭受到尤其残酷的摧残,是因为它的发展迅速,气象蓬勃,力量宏大,深入民间,尤其受到顽固派反动派的嫉视。这显然不是什么党派斗争问题——他们所放的烟幕弹——而是进步文化与黑暗势力的斗争。
顽固派反动派对于进步文化的压迫,利用审查机关作威作福,原来是一条捷径。关于重庆图书杂志审查会的种种无理取闹,我在拙著《抗战以来》一书中曾经举出不少的事实,在这里不再赘述。但虽将“党派团结”改为“党派统一”,(他们最怕最恨的是“团结”,但是把“党派团结”一改而为“党派统一”,在他们认为暗合“消灭异党”的宗旨,得意之至!至于原著者的原意何在,在他们是“管他娘”!)将“妇女解放”改为“妇女复兴”,(他们认为“解放”是中共专用的名词,至于“妇女复兴”如何可通,在他们是不加思索的。)闹了不少笑话,但是无论如何,总不敢公然提出破坏团结反对民主的主张强行加入或改换进步作家的文章里面去,于是另想妙法利用宪兵或“特老”的检查作违法的破坏。例如我所主编的《全民抗战》周刊,有一位文艺家在成都车站上阅看,就被宪兵干涉,说是不可以看。这位文艺家提出抗议,说后面明明印有重庆图书审查会审查通过证的字样,为什么不可以看,他说尽管审查通过,仍不可以看!这位文艺家很气愤,一到重庆,就把这件事实告诉我们。还有一件奇怪的事件。有某先生对算学深有研究,对这门科学的兴趣非常浓厚。他由重庆赴桂林,带有一本生活书店出版的《珠算速记法》,途中特老检查时问他为什么要看这本书,这位先生是一位忠厚长者,诚诚恳恳告诉这位特老,说他对研究算学特有兴趣。特老怒目对他斥道:“不管你对研究算学有多少兴趣,生活书店出版的书是不可以看的。”生活书店是在政府注册的合法的出版机关,这本书是经过政府审查机关通过的,你一看书名,就知道内容不会含有任何政治性,(即含有政治性的书经过审查通过,亦应得到合法保障,)但是顽固派反动派对于进步文化机关的违法摧残其合法的事业,其丧心病狂,可谓已达极点。
但是这在顽固派反动派仍未能满足。《全民抗战》周刊在停刊以前,每期数万份,宪兵虽多,不可能跟随每个读者作违法的恫吓。生活书店所出版的书籍更是汗牛充栋,不可胜数,即就算学一门而论,特老虽狠亦不可能跟随每一位算学研究者而加以无理的干涉。于是顽固派反动派又另想妙法,忍心害理,用更残酷的手段,决定封店捕人,先将生活书店的各处分店尽行铲除净尽,企图由此完全毁灭这一部分他们所认为“其势力可怕”,望着发抖的进步文化事业。
违法的卑鄙的毒计既定之后,一九三九年四月先从西安生活书店分店“开刀”,不但将店封闭,经理及职员逮捕,而且将所有生财用具搬移一空,形同劫掠。(后来看见赫然安置在他们新开的该地中国文化服务社分社中应用,可谓妙不可言,自居强盗,抑谦谦君子自居小偷,则未见声明,不得而知!)自一九三九年四月起至年底,不到几个月,由西安而天水,而南郑,而宜昌,而万县,而沅陵,而吉安,而临川,而南城,而赣州,而金华,而丽水,而立煌,而福州,而南平,而曲江,而梅县,而兰州,而衡阳,而贵阳,而桂林,而成都,而昆明等等五十余处的生活书店分店负责人都遭受同样的苦难。负经理责任的高级干部被无辜逮捕的达四十余人之多。我们四五百同事和无数进步作家及热心读者在十六七年的长时期中所培植的进步文化基础,由于顽固派反动派的嫉视,嗾使各地党部凭藉暴力(原来应该以法保障人民的警察或军事机关),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违法摧残,任意蹂躏,这不仅是一个进步文化机关的不幸,也是中国政治史上文化史上最污秽的一页!生活书店虽是由内部工作同志公推一人在政府经济部注册的商业机关,而内部的组织在实际上是采用合作社的原则,内部的管理是采用民主集中的原则,全体工作同志是受着他们自己所选举出来的理事会的集体的领导,我是全体工作同志所选举出来的理事会主席,我对于这部分进步文化事业的总的责任是应该忠诚担负起来的,所以我现在尽管在流离颠沛,病体危殆,九死一生之中,我只须一息尚存,必须秉笔直书,将顽固派反动派违法摧残进步文化的残酷而卑鄙的手段呈诉于海内外公正同胞之前,并把他们的罪状宣告于天下后世。我并希望国民党中脑子比较清楚对于中山先生遗教真正忠实的人士赶快反省,采用进步的政策,不要纵任顽固派反动派横行无忌,丧失国民党所应有的光明前途。
当我们接到西安分店被封经理被捕的消息的时候,我们还以为这也许只是偶然发生的地方事件,并没有想到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已有人决定一网打尽的毒辣计划。我便往国民党中央党部去访问宣传部长叶楚伧先生,承他出来晤谈,副部长潘公展先生也参加谈话。我说西安的事情既为该处省党部所发动,中央党部应有所知,究竟为着什么原因而有这样严重的处分,他们推说不知道,要等他们去电询问。
这样,我们只得等待他们去电问明原因,再商办法。当时叶先生却接下去谈到关于生活书店的整个问题。他说生活书店事业发达,但总有一部分不肯公开,所以党对他不放心。我问他有什么部分不肯公开,他说不出。他既不知道有什么部分不肯公开,何以武断说“总有一部分不肯公开”,可见他的话毫无事实根据。我告诉他说:生活书店光明磊落,没有任何部分不可以公开,没有任何部分不肯公开的。生活书店的人可以公开,经济可以公开,他有何疑问尽管提出,必能给他以充分的答复。生活书店的出版物都是公开的,没有秘密的,而且依照政府的法令,经过审查机关的审查,更有什么不公开之可言?就是根据政府法令,在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前出版的可免送审查,但我们的仓库也是可以公开的。审查会或党部如要察看,也可以随时派人往各仓库察看。这样说来,生活书店还有什么一部分不肯公开?
听了我这一番说明之后,叶潘两位先生都没有话说。过了几天,我再去听回音,知道西安省党部的回电已到,罗列四个罪状:(一)售卖禁书;(二)为某方作通讯机关;(三)店内同人有小组织,显有政治训练性质;(四)店内出版物诽谤陕西当局。其实这四个罪状一个都不能成立。请先谈禁书。
(一)国民党领导下的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原来要各书业将所有已出版的书籍送审查通过后才准售卖。这种办法无异强迫各书业立刻都关门大吉,引起全体书业的抗议,才酌予变通,规定凡在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前出版的书可无须审查,在此时以后出版的书必须将稿件送审查。全体书业都照此办法,生活书店当然也没有例外。依此规定,一九三九年四月出版的书,都是先将书稿送审查,得到审查证后,才付排印,生活书店也同样办理,原无禁书的问题发生。即属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前出版的书,如果审查会根据政府所公布的审查标准,发现有须禁止发行的理由,将禁书书名及出版处所通知书业同业公会,再由书业同业公会通知各同业,以便遵守,事属两便;检查的时候亦应由统一的审查机关根据审查会的统一的标准及审查的结果,加以检查,也可以免去不少不必要的纠纷。但事实却不是如此。同属于同一国民政府和同一国民党领导下的各地图书杂志审查会,中央审查会通过的,各地方审查会可以加以否认,即可认为不能通过而视为禁书;各地方审查会彼此之间也可以随意否认,随意即指为禁书!例如昆明通过的,桂林通不过;桂林通过的,中央通不过;中央通过的,桂林也可能通不过!生活书店出有一本书叫《新生代》,在桂林审查会通过后,印了五千册,费了许多工夫运到重庆,却被中央审查会否认,作为禁书全部没收。你问他们同是根据中央所公布的审查标准条例,为什么有这样矛盾,使书业于遵照法令送审之后还要受到这样毫无理由的损失,他们无辞以答,但是他们随意说是禁书就算是禁书,置交涉于不理。至于检查书报的机关,更是五花八门,各自为政,有图书审查会,有公安局,有宪兵团,有临时驻扎的部队,有党部,各机关有各自的“标准”,于是可以随意指任何书报为禁书。试举一个尤其奇特的例子,生活书店出有一本蒋委员长的《抗战到底》,是搜集蒋委员长许多领导抗战的演讲词,而且都是公开在各报上陆续发表过的,不但经过内政部审查通过准许注册,而且还经过中央审查会审查通过,但是战时首都的公安局却随意指为禁书,捆载而去!我向有关各机关交涉,都承蒙他们置之不理。内政部审查图书,也是根据三民主义等等原则,但是审查会也随意否认,指为禁书,其他检查机关也可以任意加以“禁书”罪名,这都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本《抗战到底》却经过两重的审查通过(内政部及审查会),仍然完全失去法律保障,我们多方探询之后,才知道因为该书附录里载有中共响应蒋委员长的宣言,这宣言原是在各报上公开登载过的(报上文件也经过新闻检查处的检查),原来顽固反动分子也各有其程度的差异,中央政府又未公布过“顽固反动标准条例”,所以尽管是依法审查通过的图书,只要顽固反动分子的特殊青睐,便随时随地可以失去依法的保障!
以上还是指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后出版的书报而言,至于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前出版的书报,依政府法令是可以无须送审的,那检查机关更可以随意指为禁书。经过依法送审的书报,得到审查通过证,仍然不一定能够得到依法的保障,遵照法令无须送审的书报(指一九三九年四月以前出版的),那不能得到依法的保障,检查机关可以随时随地任意诬陷,更不待言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西安党部以售卖禁书为罪状而封店捕人,我们认为是莫须有的罪状。我们请中宣部电令西安党部指明所谓禁书是什么书,应即查明列举呈报,结果是石沉大海,并无下文,所以我们断定这一点是诬陷无疑的。而且即退一万步说,果然售卖了禁书,出版法亦有明定的办法,先须警告,警告无效,才加以罚款,亦不应遽而封店,捕人,甚至劫掠一空,现在西安党办的中国文化服务社分社的橱窗玻柜,赫然就是以前西安生活书店分店所有的原物,这又是根据什么法律,那一条法律的呢?
(二)我们店内出版物是专备本店同人看的,就是以前提过的《店务通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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